当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和权力变得不可调和时,它们往往就诉诸武力即通常所说的战争来达到它们的目标。正如我们前面所论,在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时,帝国优先考虑的是用安抚、怀柔或者所说的“羁縻”等笼络方式使对方就范。这种投以“胡萝卜”的软化方法,常常成为帝国处理与周边民族关系的一种思考和行为方式。软化程度与帝国在军事上的强大程度以反比例的方式发生变化。只要帝国在军事上具有明显的优势,适当的安抚和笼络总是有效的。几个世纪中,帝国也一直在运用着安抚或绥靖使欧洲国家乐于接受它的天下秩序图像。它相信以理服人或以情感人是最理想的方式。朝贡体制能够作为维持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方式,是以帝国能够坚持以及对方同时也能或必须接受这种方式为条件的。但是,当安抚不再有效或朝贡秩序不能继续维持时,最后就只有诉诸武力和强力了。有效的震慑和威力,总是温和方式失效时的有效补充。对于好战者来说,它总是优先的选择。中国并不是好战的,它一般也不主动挑起冲突。在“恩威并用”、“宽猛相济”和“先教后诛”这种处理与外部世界关系的二重构造中,武力的运用常常被认为是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几个世纪中,帝国相信它一直是用合情、合理和合法的方式,处理它与欧洲国家的关系,但它同时一直也保持着压力和威吓,这就是断绝与它们的贸易关系。这种威吓在19世纪初与英国的冲突中达到了顶点。帝国相信武力是迫使英国最终就范的有效手段。从皇帝到林则徐等大臣,他们都认为只要断绝与英国的贸易,英国就会就范;如果不就范,就把所有英国人驱逐于中国海之外。远离其本土的英国人,在海上是支持不了多久的。道光的立场,开始时非常强硬,他主张先给英国一个打击再与它交涉。他训谕林则徐说:“朕不虑卿等孟浪,但戒卿等不可畏葸。先威后听,控制之良法也。”[36]但是,帝国根本不能想象英国当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也不能从英国要求突破中国世界秩序的强烈愿望中意识到英国的威胁。从林则徐对英国战舰和军队的看法中可以看出他所了解的“夷情”是多么片面。[37]包括道光在内,林则徐敢于对英国采取强硬的武力政策,就基于他认为英国的军事力量无足轻重。就英国来说,当它认识到中国并不像自夸的那样是世界中心的时候,认识到它能够用武力征服中国的时候,它就开始考虑用强力重新安排中英关系,禁烟只是加速了英国对中国的强权政策。商人建议英国政府使用武力与政府本身也一直想使用武力是相呼应的:“我们知道:两种制度之间的区别,如此之大,是不易妥协的。但是我们希望以缓和与坚强相结合的态度,勇敢的表现,甚至为了明确的、公正的目的,而施以武力,可以有很大的成绩。无论如何,我们建议,这种办法是值得一试的。”[38]最终,英国决定用武力来推行它所说的文明原则和国际惯例。它一再用一种很高尚的理由为其炮舰政策辩护。义律在致巴麦尊的密信中说:“为每一件损失要求完全的赔偿,已成为文明的高尚义务了。就地球表面这么一个最最渺不足道的权力,竟至破坏世界上国际交往的正当原则而言,我仁德陛下实对整个基督教世界负有为真理与正义而成为这次挑衅行为的合适裁决人的一切责任。”[39]他们还声称他们的军事侵略是从中国学的:“陛下政府今次对待中国政府的做法,有意采取多少像中国人自己所惯于实行的那样,那就是说,开头先来一个打击,然后再说道理。”[40]如果说林则徐被撤职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太强硬的话,那么义律被撤职则是因为他被巴麦尊认为,他在对待中国的立场上没有充分以他背后的战舰为后盾而对中国太软弱。总之,中英的武力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双方都在强调“自己”的“主权”和“权力”,双方都相信“强力”最后可以迫使对方屈服。中国用断绝贸易、封港、中断食物供应、武力打击等强硬方式来对付英国,英国也用“战舰”和“炮火”来威胁中国。它们的立场相应于它们对其自身军事力量的认识来确定。当道光认识到英国的力量后,他转而开始变通了。当英国认识到它很容易用武力击败老大帝国时,道光的变通程度最后就由它来决定了。一位英军军官以胜利者的口吻说,中国被一“女子”征服了(China has been conquered by a woman)。[41]帝国所声称的不可更改的体制和定制,在武力之下被冲破了。格林堡在他的书的结尾这样说:“一百年前,中国曾经被福尔泰(Voltaire)和耶稣教的传教士们称赞为世界上最文明和治理得很好的国家。现在这个大清帝国似乎是‘可怜亦复可笑’了,它抵挡不住这些新兴的欧洲‘王子’,这些工业西方的矛头。”[42]英国人相信,没有不可更改的体制。这是马嘎尔尼所预测到的:“他们有一些永恒不变的原则,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原则是永恒不变的,但我认为‘永恒不变’这个词并没有非常准确的意义,不过是一块用以抗拒理性和争执的盾牌。据我们所知,他们已经打破了一些据称是不可改变的原则。我亲历的关于礼仪的问题就是一例,更不用说其他例子。在满人入主中原的过程中,他们一定有过许多灵活变通原则的例子。”[43]但是,对英国乃至外部世界强加给帝国的条约和秩序,帝国能像签字一样那么轻易加以认同和履行吗?一个具有古老文明的帝国,能像弃之若敝屣那样轻易放弃它的文明和世界秩序图像吗?
注释
[1]按照道光训谕,中国更应该采取全面封港措施断绝与外国的一切贸易关系。他认为林则徐只对英国封港是一种矛盾的表现。但是,在这一点上,林则徐则更为理智。他认为对那些服从中国的要求进行“具结”的国家也实行封港是不公平的。而且,对它们继续开放贸易,还可以孤立英国,分化外国之间的关系。
[2]《唐律疏议·名例》。
[3]《大明律》扩展了对外国人的管辖权限,规定“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
[4]《大清会典事例》卷七三九。
[5]这种不介入和不干涉原则,也为乾隆帝所重申:“外洋夷人,互相竞争,自戕同类,不必以内地律法绳之。”(《清实录·乾隆实录》卷四七六)
[6]《清实录·乾隆实录》卷一〇二一。
[7]如说:“设使某国家立法,关涉中外者,该国家须必执法从事、不偏不倚。如不然,终不可行也。倘若以法绳外民,亦应以法绳内民,并不宜徇纵百姓犯法而姑宽,但外人同犯则治罪也。”(《巴麦尊子爵致大清皇帝钦命宰相书》,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附录,张汇文等译,第704页)
[8]爱德华:《清朝对外国人的司法管辖》,见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70页。
[9]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张汇文等译,第127~128页。
[10]然而亨特则认为,中国没有陪审团和律师,免去了许多费事的程序和费用,这是一个优点。参见《旧中国杂记》,第130~132页。
[11]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二卷,张汇文等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427页。
[12]爱德华:《清朝对外国人的司法管辖》,见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第471页。
[13]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研组:《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上卷第一分册,第53页。
[14]China Correspondence, 1838-1940, London,1840, p.3.
[15]转引自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55页。
[16]如马士指出:“他们为了贸易的目的,并使一切都服从于那个目的,他们才以‘自由贸易’者的身份,闯进了垄断的世界。一个没有封建历史的年轻的民族,他们自己的刑法,比东方或西方的其他民族都柔和;但是到了中国,他们却采取了在德兰诺瓦审判中所宣布的立场——‘当我们在你们的领海内,我们理应服从你们的法律;即使它们永远是这样的不公正,我们也不能反对它们’。”(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张汇文等译,第126~127页)
[17]《林则徐集·公牍》,第64页。
[18]《林则徐集·公牍》,第64页。
[19]《英国蓝皮书》第七件《伦敦东印度与中国协会致巴麦尊子爵》,见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45页。
[20]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组:《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上卷第一分册,第72页。外交部给义律的“新训令”中删除了“不列颠政府从来绝对……”一句。
[21]当英国把鸦片贸易以合法化的条件强加给中国并迫使中国接受之际,中国的谈判者从心里根本不能承认英国这种行为的正当性。他们询问英国方面:“因何不禁止在英国属地内种植鸦片?因何不严加禁止这害人的贸易?因何对中国如此不公道?”英国方面回答说:“这是不合乎英国宪法的,这是做不到的。”“即是英国政府是用专制的权力禁止鸦片的种植,对中国亦毫无益处。中国人不将吸烟的习惯彻底扫除,这只能使鸦片的贸易从英国手中转到别国手中去。”英国方面还自豪地声称它是如何从野蛮进步到富足的文明。它还把烟草与鸦片相提并论,以英国政府禁止烟草失败最后把它合法化的好处为例来说明。[《英军在华作战末期记事》,见《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上卷第一分册,第100页;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五),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22]苏东坡:《王者不治夷狄论》。
[23]参见梁廷枏:《粤海关志》卷二九《夷商》,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35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张汇文等译,第79、172页。
[24]外商对中国官方不满的还有地方官员的各种腐败行为。
[25]蒋延黻编:《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卷,第5页。
[26]参见上书,第5~23页。
[27]对林则徐要求的“具结”内容,魏源说:“其令过严,已非律载蒙古化外人犯杀罪准其罚牛抵偿之例。”(《道光洋艘征抚记》,见《魏源集》上,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71页)并总评中英冲突说:“论曰:《春秋》之义,治内详,安外略。外洋流毒,历载养痈。林公处横流溃决之际,奋然欲除中国之积患,而卒激沿海之大患。其耳食者争咎于勒敌缴烟,其深悉详情者,则知其不由缴烟而由于闭市。其闭市之故,一由不肯具结,二由不缴洋犯。然货船入官之结,悬赏购犯之示,请待国王谕至之禀,亦足以明其无悖心。且国家律例,蒙古化外人犯法,准其罚牛以赎,而必以化内之法绳之,其求之也过详矣。”(同上书,第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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