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将“科学”作为“实践理性”合理化。科学通过技术而获得的实践力量和科学知识对社会观念的影响,使人们相信科学具有无限的能力和力量。1905年,严复在“科学”的名目下歌颂它对人类文明产生的巨大作用:“伟哉科学!五洲政治之变,基于此矣。盖自古人群之为制,基始莫不法于自然。故《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有其至高者在上以为吾覆,有其至卑者居下以为吾践。此贵贱之所由分,而天泽之所以位也。乃自歌白尼之说确然不诬,民知向所对举而严分者,其于物为无所属也。苍苍然高者,绝远而已,积虚而已,无所谓上下也。无所谓上下,故向之名天者亡。名天者亡,故随地皆可以为极高,高下存乎人心,而彼自然,断断乎无此别也。此贵贱之所以不分,而天泽之所以无取也。三百数十年之间,欧之事变,平等自由之说,所以日张而不可遏者,溯起发端,非由此乎?”[58]为科学而自豪的胡适宣扬说,科学为人类增加了无限的信心和能力,人类完全能够通过科学建立起人间的美好生活。人类不再需要求助于神的力量了,也不再需要虚无缥缈的幻境了。在胡适那里,如果说宗教为人类构造的是幻想的美好生活,那么科学为人类构造的则是“真实的美好生活”,胡适甚至把这种以科学为基础的生活和人的解放称为一种“新的宗教”。[59]科学在实践方面的巨大成功已由西洋充分证明了,中国的科学合理主义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用它在西方的成功来证明中国也迫切需要这一实践理性,从最初它被用来作为“制夷”的手段,到后来特别是五四时期,它就成了将人类从自然和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万能的“救世主”。
第四是将“科学”作为“价值理性”合理化。中国的科学合理主义者,没有在科学本来是作为“工具理性”的限度上止步,而是进而让科学扮演起“价值理性”的角色。这不是说科学作为一种“价值”是合理的(就像上述第三点所说),而是说科学成了判断和衡量是不是有价值和道德的根据及标准。人们要求建立的不仅是“道德科学”,而且是“科学道德”;不仅是“人生观的科学”,而且是“科学的人生观”。王星拱强调,科学不仅在物质意义上对人类是善的,在精神意义上对人类同样是善的。科学追求的是“真实”,科学的人生观要求人在生活中也追求真实;科学的道德观要求人在理智上能够辨别是非,在行动上能够舍非取是。他引用苏格拉底所说的“知识就是道德”,说科学的“真实”就是善。[60]不止如此,在科学合理主义者那里,科学一跃成为人类的最高信仰和精神支柱。他们认为宗教信仰在中国更具体地说是孔教信仰已经过时和无用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科学信仰。如陈独秀宣称:“人类将来真实之信解行证,必以科学为正轨。一切宗教,皆在废弃之列;其理由颇繁,姑略言之。盖宇宙间之法则有二:一曰自然法,一曰人为法。自然法者,普遍的,永久的,必然的也,科学属之;人为法者,部分的,一时的,当然的也,宗教、道德、法律皆属之。……人类将来之进化,应随今日方始萌芽之科学,日渐发达,改正一切人为法则,使与自然法则有同等之效力,然后宇宙人生,真正契合。此非吾人最大最终之目的乎?”[61]陈独秀这里对“科学”的信仰,建立在他对“科学”的无限期待和预测之上。但他把他的期待和预测“必然化”,坚信科学日益进步的结果必将废除一切宗教,并使人类的一切法则都像自然法则那样普遍有效。现在人们不会再轻易说科学是万能的,也不会再轻易说科学能够取代宗教,但当时的科学合理主义者确实真诚地相信(或者至少说是期望)科学是万能的,相信科学是能够取代宗教的。对他们来说,科学除了实用的价值外,它还是普遍的“道”和普遍的价值,怀疑不可怀疑的“科学”,是不可理解和不可想象的。在科学与人生观的那场论战中,科学合理主义者仰仗着科学的旗帜,以“玄学鬼”嘲讽“人生观派”不知天高地厚。第一次世界大战促使欧洲人反思近代科学文明,游历了欧洲的梁启超类似于一位现身说法的观察家,称欧洲人的“科学万能”之梦破产了,但他很快补充说,读者一定不要因此而轻视科学,他自己“绝不承认科学破产”,只是不再承认“科学万能罢了”。[62]对科学的立场前后反差巨大的是严复,“欧战”深深地刺激了他,他在诗词和书信中以仿佛决断性的口吻发泄了对科学的绝望之情。作为一位道德理想主义者,辜鸿铭自始至终都对科学保持着戒心,但有机主义者和直觉主义者像梁漱溟等,则并不拒斥科学。总体上说,经过一番演变,科学合理主义在五四各种新思潮中,成为一种强势话语,填补了传统意识形态和合理主义而一跃成为新的意识形态和合理主义。
注释
[19]在韦伯看来,理智化和合理化的过程,意味着“只要人们想知道,他任何时候都能够知道;从原则上说,再没有什么神秘莫测、无法计算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掌握一切。而这就意味着为世界除魅。人们不必再像相信这种神秘力量存在的野蛮人那样,为了控制或祈求神灵而求助于魔法。技术和计算在发挥着这样的功效,而这比任何其他事情更明确地意味着理智化”(韦伯:《学术与政治》,第29页)。有关韦伯的“合理化”理论,另参见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和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行动的合理性和社会合理化》(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
[20]梁启超回顾和追寻中国“格致学”的变迁过程,也从中西对比的意义上强调了“格致学”整体上是一种形而下学的性质:“吾中国之哲学、政治学、生计学、群学、心理学、伦理学、史学、文学等,自二三百年以前皆无以远逊于欧西,而其所最缺者则格致学也。夫虚理非不可贵,然必借实验而后得其真。我国学术迟滞不进之由,未始不坐是矣。近年以来,新学输入,于是学界颇谈格致,又若舍是即无所谓西学者。然至于格致学之范围,及其与他学之关系,乃至此学进步发达之情状,则瞠乎未有闻者。……学问之种类极繁,要可分为二端:其一,形而上学,即政治学、生计学、群学等是也;其二,形而下学,即质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全体学、动物学、植物学等是也。吾因近人通行各义,举凡属于形而下学者皆谓之格致。”(梁启超:《格致学沿革考略》,见《饮冰室文集》第一辑,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02页)
[21]颜永京:《肄业要览·全书总结》,光绪八年刻本。
[22]郑观应:《盛世危言》,见《郑观应集》上册,第242~243页。
[23]参见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373~375页。
[24]钟天纬:《刖足集外篇·格致说》,1932年,第91页。他指出,汉以后的注释家们,像郑康成、孔颖达等,都是从“义理”“身心”上解释格致。
[25]《格致书院课艺》第四册,上海,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铅印本,1894年。
[26]朱维铮编:《万国公报文选》,第441~442页。1890年,古绍衣在《问格致之学泰西与中国有无异同》中说明了中西格致之学的差别:“总而论之,中国之格致虚言心性,非深通理。学者不能知。即或知之,要亦不切于世用,而又分其力于训诂辞章,萦其情于功名富贵,则其为学亦若存若亡而已。至西国则不然。设有格物院以育人才,而子弟之入此院者有明师以为指授,有故籍以备稽求,有友朋以为攻错。童而习之,不见异物而迁,故其学易成,而他学亦有所凭借。方今泰西承学之士,上者由格致以阐天道之大原,下者明经络配药品以治人之疾病,而采炼五金制造所以利民而富国者,皆惟格致是赖。此则西人所独擅,在中人必当效法,尚同异之足言者哉?”(同上书,第527~528)1874年发表的《拟创建格致书院论》载:“中国之所谓格致,所以诚正治平也;外国之所谓格致,所以变化制造也。中国之格致,功近于虚,虚则常伪;外国之格致,功征诸实,实则皆真也。”[《申报》1874年3月16日(同治十三年正月二十八)]
[27]《格致书院课艺》第一册,上海,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铅印本,1894年。
[28]陈炽:《庸书》,见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7~8页。
[29]同上书,第125页。
[30]同上书,第125页。
[31]同上书,第7页。
[32]陈炽:《精技艺以致富说》,见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336~337页。薛福成的“西学中源论”,参见《薛福成选集》,第620页。王韬也有一个说法,与陈炽的说法非常接近。
[33]陈炽:《〈盛世危言〉序》,见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305页。
[34]陈炽:《庸书》,见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7~8页。“方今万国通商五十余载,见闻日广,光气大开,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我恶西人,我思古道,礼失求野,择善而从,以渐复我虞夏商周之盛轨。揆情审势,旦暮之间耳。故曰:西人之通中国也,天为之也,天与我以复古之机,维新之治,大一统之端倪也。”(陈炽:《〈盛世危言〉序》,见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305页)
[35]陈炽:《续富国策》,见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第147页。
[36]王韬:《原道》,见《弢园文录外编》卷一,第36页。
[37]严复:《西学门径功用》,见《严复集》第1册,第93页。
[38]参见谭嗣同:《与唐绂丞书》,见《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第264页。
[39]参见张鹤龄:《变法经纬公例论》,台北,文海出版社,1977年,第9~11页。
[40]严复:《原富》按语,见《严复集》第4册,第871页。
[41]严复:《〈老子〉评语》,见《严复集》第4册,第1093页。
[42]谭嗣同:《与唐绂丞书》,见《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第264页。
[43]严复:《救亡决论》,见《严复集》第1册,第52页。
[44]在说明了各门学术之间的次序和关联之后,严复惊叹说:“夫唯此数学者明,而后有以事群学。群学治,而后能修齐治平,用以持世保民以日进于郅治馨香之极盛也。呜呼!美矣!备矣!自生民以来,未有若斯之懿也。虽文、周生今,未能舍其道而言治也。”(《原强》,见《严复集》第1册,第7页)
[45]郭颖颐就持这种看法,参见《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1900—1950)》,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
[46]参见铃木修次:《日本汉语和中国》,东京,中央公论社,昭和五十六年(1981年),第6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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