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看出,从胡塞尔对现象学的界定到现象学方法的确立,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这就是通过现象学还原方法,使哲学从相对的经验主义状态超向本质的、纯粹的超验意识领域,这种超向的目的恰恰是建立一种严密科学之哲学,打开通向纯粹意识自我的主体性大门。而建立这种哲学的理论动机不独是为了一种哲学真理的严密性和绝对性,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人类崇高伦理要求之目的,使哲学还原其本真意义——即柏拉图、康德式的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相统一的哲学意义。所以,胡塞尔又说:“理性的一般现象学还必须为评价和价值的相互关系解决类似的问题。”换句话说,现象学追求的不仅是绝对的理论理性,而且也包括崇高的价值理性,或者毋宁说是两个方面的统一真理。这就是胡塞尔现象学首先给我们展现的真理意义和价值意义。
10.2.3 自我学构成
经过现象学还原,既定的一切都被排除了,余下的只是一个先验的意识领域,这即是“现象学的剩余”。正是在这个纯化了的超验意识领域,胡塞尔进而展开了他以超验自我为核心的自我学意识构成理论。
胡塞尔认为,在纯粹的或超验的意识领域,呈现出由“自我”(ego)→“我思”(cogito)→“我思对象”(cogitata)的构成性(动态)图景;或者是“自我”(ego)→“意识作用”(noesis)→“意识对象”(noema)的三步结构。在这里,自我不是经验的自我,而是通过现象还原后的超验自我。胡塞尔说:“通过现象学的停止判断,我把我的自然人性的自我以及我的心灵生活——我的心理学的自我经验领域——还原为我的超验现象学的自我,即超验现象学的自我经验领域。”〔32〕胡塞尔批评了笛卡尔混淆经验自我与超验自我的做法,使自我“还原”成一种超经验的纯意识自我〔33〕,这个自我是纯粹意识领域中最本质的核心,一如莱布尼茨的“单子”(monad)那样绝对自律。〔34〕同时,它又是意识之构成性的始源,一切意义和价值均由此引出。
超验自我通过自身的构成性意识,形成主观性的我思,这便是意识作用,并通过意向(intention)的作用而构成意识对象或我思对象。超验自我是一切意识的“光源”,意识作用或意向性(inten-tionalität)则是它向外投射的光束,是这种意识之光的照耀,使外在的客观世界得以照亮,显露于我思的意识之中。或者说,一切客观存在都因为超验自我的纯粹意识构成性作用才显出意义。胡塞尔说:“客观世界,即为我而存在的世界,总是而且将来也永久会为我而存在的世界,它仅仅因为我才会存在的世界——这一世界及其全部对象,都从我自己这里,即从唯一与先验现象学还原相联结本居首要地位的自我那里,派生其全部意义与存在方式。”〔35〕这样一来,胡塞尔便以超验自我为核心,建立了一种具有意识构成性特征的超验自我性结构系统。它不仅使意识具有了绝对的主体性构成,获得了绝对真理的认识论基点,而且也在意识的层面上凸显了自我的先验主体性地位和能动性构成,从而使作为意识主体的人在取得作为绝对真理之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取得价值(意义)之创始者的地位。
应该注意的是,为了达到上述理论目标,胡塞尔特别强调了“意向性”问题。他指出,自我是我思活动的动因和源泉,但它是通过“意向性”这一中介而起作用的。意向性是自我的本质特征,因此,这一概念是人们“进入现象学时一个必不可少的、作为出发点和基础的概念”〔36〕。胡塞尔从其学术导师布伦坦诺的心理学理论中承袭了“意向性”概念,又赋予它以更绝对的规定。在他看来,意向性不单是心理学意义上经验自我的本质属性,也是意识自身的本质。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而正是通过这种意识指向,纯粹自我所发射的意识光芒才投向对象。如果说,意识是一条赫拉克利特式的河流永恒不息,那么,纯粹超验自我和意识对象就是这条河流的两岸,而意向性则是架通两岸的桥梁,通过它,我思的意识才发挥其构成性作用。进而言之,因为自我是一切意义的基始,所以,意向性本身也就不只是具备认识论意义上的构成性主体性(能动性)意味,而且也蕴涵着主体的价值创造者意味。
于是,表面看来,胡塞尔的这种超验自我学理论似乎只是一种纯哲学认识论主张,但如果我们深入地体察一下胡塞尔的哲学意蕴,并联系他晚年的有关思想,就不难悟出这种哲学意蕴所负载的伦理冲动:它的动机决不止于在纯认识论领域里确立绝对的认识主观性,而且也隐含着为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和至上意义而寻求最终哲学基点的理论动机。胡塞尔明确指出:“自我的本质特征就是固执地作为意向性的体系,并且保持已经作成的体系。它们的指示物就是自我所意味、所思维、所评价、所谈论、所想象或可能想象等等的对象”〔37〕。同时,在胡塞尔眼里,“主体性之谜”乃是“世界之谜”的最后谜底,是“谜中之谜”,只有解开它,才能解除哲学的危机,从而最终解除人性的危机。〔38〕而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胡塞尔所观照的人(自我),并不是一种漂浮于经验表面的感性肉身化主体,而毋宁是一种比之于康德的“理性存在”更为纯化的哲学化主体存在。理解这一点,才能理解为什么胡塞尔的现象学不仅影响到现代西方的解释学和语言哲学等认知型流派,而且更直接地预制了从海德格尔到萨特的现代存在哲学和人学本体论类型的哲学之内在理论原因了。从这种哲学思维视角来看,胡塞尔自我学的伦理价值追求确实是崇高而深刻的。
10.2.4 从“交互主体性”到“生活世界”:理性与人性
尽管胡塞尔的自我学和意向性理论确定了自我主体性地位,但它毕竟存在着极大的哲学局限性。首先,这种超验的自我学仍限于典型的唯我论层次,没有解释人类共同的主体性问题,因而难以达到普遍真理和普遍价值的境界。其次,这种超验自我学的纯粹性只是建立在非时间(非历史)性的静止单向维度之中,难以包容人类自我认识和存在的历史价值或动态图景。最后,尽管胡塞尔着力追求对自我的哲学化(绝对意识化)论证,但毕竟还只是一种形式化表述,没有触及活生生的经验性人的实在(尔后,海德格尔和萨特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点,对人的“工具性存在”和“肉身化”予以了充分的关注),因而无法保证人的价值的实在意义。基于对这些困难的充分意识,胡塞尔在后期的著作中作了大量补充和发展。
首先,胡塞尔针对其自我学所隐含的唯我论危险,提出了“交互主体性”概念。他指出:“无论如何,在我之内,在我的被先验还原了的纯粹意识生命范围内,我把世界(包括他人)——按其经验意义,不是作为(比如说)我私人的综合构成,而是作为非我本身的、事实上对每个人都存在的,其客体对每个人都可以理解的一个交互主体性世界加以体验。”〔39〕在胡塞尔看来,先验自我虽然如同独立存在的“单子”,但由于它具有独特的意向性构成功能,使它不单能构成意识对象,也能构成对他自我(alterego,或译“另一个我”)存在的意识,这和对象化(客体化)意识使我意识到他人和世界的存在,从而构成一种人类特有的共同交互主体性领域。胡塞尔认为,通过这种共同化,“超验交互主体性便拥有一个独立的交互主体性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它构成了对象世界”〔40〕。不过,这种交互主体性领域还不是实在的存在领域,而是纯粹的意识领域,一切莱布尼茨的单子和谐系统。每个超验自我都是独立存在的,意向性构成又使它们各自通过意识的构成性作用和相互间的“移情作用”(einfülung),达到相互间的意识沟通和存在体验,形成交互主体性联系。
然则,交互主体性仅仅解决了自我之间直接的意识沟通问题,还没有说明其意识构成性的时间性流程。所以,胡塞尔又提出了另一个极为重要的现象学概念:“限域”(horizon,又译“视域”或“界限域”)。所谓“限域”,指意向性投射的边界或极限边缘。一方面,自我通过先验的还原或现象学还原,构成了纯粹的意识自我;同时,在另一方面,它又不断地超出自身而将意向投射于自我之外,照耀着周围的自然、他人和所有存在对象。于是,自我的意识生命便显露出广阔的闪耀着意识光芒的视境,构成共同化的对象世界。不独如此,通过意识的超越性投射,自我还获得了时间性维度。限域不单是意识之面的辐射,也可以投向过去、现在和将来,具有历时性。如果说,当下的意向性作用构成了自我的面的意识限域;那么,限域的时间性形成则是通过自我的回忆和想象而获得的。通过回忆与想象,自我意识穿透了历史的墙垣,从纯粹的意识自我领域,走向现实的存在领域,追溯过去,指向未来。胡塞尔说:“如果我们漫不经心地沿着我的回忆线索进行下去,如果我仿佛不断地把一种虚幻的回忆引向实际的现在,如果我对不断地达到目的的回忆线索进行超验的归纳;那么,我就会洞穿迄今为止的连续的先验的过去。”〔41〕
从“交互主体性”到“限域”说,胡塞尔一步一步地使其超验自我学摆脱了那种孤独唯我论状态,慢慢逼近了现实的存在领域,最终步入活生生的朴素的“日常生活世界”(unsere alltägliche lebenswelt,英译为everyday life-world)。
“生活世界”是胡塞尔最后的名作《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所提出并着力阐释的一个结论性概念,它与“理性”(reason)、“人性”等概念紧密相联,表征着胡塞尔力图实现和表达自己全部哲学的实际价值目标的努力。如前所述,对绝对真理和永恒价值的追求是胡塞尔现象学哲学所隐含的深刻哲学动机和伦理动机。虽然从现象学方法到自我学结构的设置,都还限于纯理论层次,但人的意义与价值始终是胡塞尔孜孜求索的主题。因此,我并不以为,从自我学到生活世界的转变,仅仅是胡塞尔力图摆脱其哲学唯我论的一种企图。相反,我确信这一转变同时也恰好表现了胡塞尔始终一贯的哲学追求,是一种以人的真理和价值理想为神圣使命的哲学理论所应有的逻辑发展——即由确立人的自我之本体论探索开始,通过对自我本体论结构的普遍化和现实化,最后深入人的实际生活世界。
所谓“生活世界”,在胡塞尔这里并不指涉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世界,它的特殊规定性在于:它是没有任何先定预置的、“先于科学”和“外于科学”的生活领域〔42〕,是一个“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43〕。根据胡塞尔的观点看来,“生活世界”至少有这样几种具体的意味:(1)它是没有经过科学之理念化的前科学的人生经验世界。人是其主体,活生生的人的知觉经验是其得以显露的基本质料。(2)它由个人的主体性所构成,并在人的交互主体性之共同化构成的经验世界中和时间性行进中展现的“自我综合”与“我们综合”的意义构成体。(3)它是作为主体的人所努力追求的具有普遍理解性和普遍目的性的人性化领域。因此,它充满着人性和理性的光辉,显露出人的理性运动的历史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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