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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海德格尔的“原始伦理学”


在这里,我们已经开始感受到涌动于海德格尔基本本体论结构之中的那种深沉有力的高扬个人存在价值与独断力量的最初律动。但是,从此在之在世界之中的展开状态中,我们尚不能完全体察到海德格尔人学本体论的全部脉络,当他从这种在世存在的理论滩头进一步向前伸展的时候,其所展示的就是一番更加惊心动魄的人的存在景观了。


11.2.3 人学异化论——共在与沉沦


如果说,海德格尔关于“烦忙”的概念是我们理解其此在及其与世界之关系的哲学本体论端点的话,那么,他关于“麻烦”的概念则是我们进一步探索其关于人际关系及其共同存在结构理论的逻辑起点了。


海德格尔的存在关系理论是一种人学异化论。它不仅包含着对现代人类社会生活的独特解释,也隐喻着深刻的人学和伦理学意味。如前备述,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存在的根本就是烦,或者干脆说,此在即烦。烦忙或烦心与麻烦或烦神是其在与物和人打交道时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麻烦的实在,证明着人的存在世界不单是一个客体的用具世界,而且也是一个人与人共同存在的人的世界。这便是对此在之本体论追寻所展示的“共在”(Mitsein,英译为co-being)结构。实际上,我们从此在之在此即“在之中”的关键处,已经被展示了一个他人存在的事实,以及这一事实性所昭示的人的共在世界。“由于这种共同性的在世之故,世界向来已经总是我和他人共同分有的世界。此在的世界是共同的世界。‘在之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他人的在世界之内的自在存在就是共同此在。”〔243〕“共在”是每一个“此在”都“在此”的证明,因而,“共在是每一自己此在的一种规定性,只要他人的此在通过他的世界而为一种共在开放的话,共同此在就表明它是他人此在的特点”。而“只有当自己的此在具有共在的本质结构,自己的此在才作为对他人来说可以照面的共同此在而存在”〔244〕。这就是说,只有从每一个人的此在与共同此在的相互规定中来理解共在,才能理解此在或“独在”,反之亦然。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的此在亦是一种共在,或者说共在也是人存在的一种基本规定性。因此,海德格尔认为,既然共在也是人的此在之规定性,那么,所谓“他人”问题即“他在”(other-being)也就成了一个虚假的问题,因为自我存在和他我存在都是一种共同存在。


然而,此在的时间性却又昭示着此在的“各人唯一性”,此在与共在的关系依然成立。要理解这一存在关系,就不能不追溯到“烦”这一根本上来。人人间的照面产生了“麻烦”,形成了人与人共同此在的相互性特点。麻烦总是因他人的存在而滋生,它使人对待他人的态度出现三种不同的方式:“相互关心,相互反对,互不相照、望望然而去之、互不关涉,都是烦神(即麻烦——引者)的可能的方式。”〔245〕这三种方式恰好说明了日常的相互共在的特点,表明人与他人关系的三种样式。“相互关心”是积极的;“相互反对”是消极的;而“互不相照、望望然而去之、互不关涉”则属于冷漠的关系样式。麻烦通过这三种样式表现自身。就积极者而言,麻烦又有两种极端的可能性:或“为他人代庖”(“代庖控制”),亦即把他人之烦拿过来,以己之烦取代他人之烦,因之使“他人可能变成依附者或被控制者”,这种极端的特征是代庖者默不作声,而被控制者则始终蒙在鼓里“蔽而不见”;或者是“领先解放”或使他人在其生成的“能在”中“争先”,即帮助“他人在他的烦中把自身看透并使他为烦而自由”〔246〕。这种可能性与前者相对,它不是把“烦”从他人处拿过来,而是将之给回他人,使其在对“烦”的生存论领悟之中解放自己,具有一种“本真的团结”色彩。


总之,麻烦的三种样式都是人与人打交道的可能的结果,它同时显露出一个真理:“此在作为共在在本质上是为他人之故而‘存在’”一语,乃是生存论的一个“本质命题”〔247〕。“为他人之故”说明我本己存在的非独立性和他人在此的实在性。因此,我对自己此在的领悟中实际上也包含着对他人的领悟。他人确实在此,但这个他人又不是某个特定的他人。他是一种不定的、中性的、匿名的存在。所以,他人又是“无此人”。海德格尔把这种“无此人”的“他人”称之为“常人”(das Man,一译“众人”)。他写道:“人本身属于他人之列并巩固着他人的权力。人之所以使用‘他人’这个称呼,为的是要掩盖自己本质上从属于他人之列的情形,而这样的‘他人’就是那些在日常的杂然共在中首先和通常‘在此’的人们。这个谁不是这个人,不是那个人,不是人本身,不是一些人,不是一切人的总数。这个‘谁’是个中性的东西:常人。”〔248〕


“常人”的存在,使每一此在自身蜕变为非本真的人们而失去了本己。“日常生活中的此在就是常人自己。”〔249〕在“常人”中,此在的我就是常人而不再是我自己。于是,此在仿佛如同一缕轻烟消散在万里云空,再也无法分离出自己的独立存在。此在的个性和自由消失了,他不得不置身于公众和日常生活的“常人”之独裁统治下:常人如何享乐,我就怎么享乐;常人怎样行动,我便怎样行动。一句话,常人怎样,我便怎样。这就是自我的异化,也是人的异化之根源所在。


依海德格尔看来,在人人间的这种“杂然共在”中,“常人”往往还规定着人人关系的一系列性质,其中,“保持距离”、“平整作用”和“平均状态”是最基本的。“杂然共在”状态下,人们的相互共在首先具有一种“保持距离”的性质。人人争强好胜,步步趋前。但是,由于大家都在“常人”的发号施令下行动,相互间既互不相让,又互不相异,结果是大伙儿都无法领先冒尖。“常人”力量的作用使人人都被“平整”了,大家因之而保持在一种“平均状态”中。“保持距离”、“平整作用”和“平均状态”正是“常人”的存在方式,也是其特有的社会作用。由于这些作用,便无形中构成了一种“公众意见”,使每一自我都淹没在“公众意见”的汪洋大海之中。


海德格尔写道:“保持距离、平均状态、平整作用,都是常人的存在方式,这几种方式组建着我们称之为‘公众意见’的东西”〔250〕。这种“公众意见”有如一张巨大无形的网,使一切都“晦暗不明”,它掩盖一切,又把所蔽的东西当作人所共知的东西,这就是“常人”的力量所在。“常人”无所此在,又无所不在。说其无所此在,是因为:“凡是此在挺身出来决断之处,常人却也总已经溜走了。”〔251〕因此,“常人”卸脱了每一个此在的责任,也因此抹煞了个体自我的独立自主的个性。说其无所不在,是“因为常人预定了一切判断与决定,他就从每一个此在身上把责任拿走了”。他“仿佛能够成功地使得‘人们’不断地求援于它”,所以,“常人能够最容易地负一切责任,因为他不是需要对某种事情担保的人。常人一直‘曾是’担保的人,但又可以说‘从无此人’。在此在的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事情都是由我们不能不说是‘不曾有其人’者[造成的]”〔252〕。换句话说,“常人”如同巨大无边的阴影笼罩着一切,统辖着每一个此在。因此,他预定一切,参与一切,又对一切无所承诺。最终他迎合着每一此在的需要,又对他指手画脚,发号施令。另一方面,常人又“不是像飘浮在许多主体上面的一个‘一般主体’”〔253〕,更不是此在的类,因而并不能作为一个主体履行任何责任,承诺任何决断,而只能成为一个包揽一切又对一切无所事事的家伙。


在“常人”巨大的阴影下,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其说处于一种杂然相向的共在状态,不如说是陷入了一种相互并列、相互探测窥视、相互猜忌议论的人流漩涡,这就是“此在的沉沦”(Verfallen das Man,英译为The Fallen of Man),也是人异化的加深。这种异化加深的过程或此在的沉沦过程,由“闲谈”(Gerede)、“好奇”(Neugier)、“两可”(Zweideutigkeit)三个环节构成。海德格尔说:“在原始地杂然共在之间首先插进来的就是闲谈”。所谓“闲谈”,并非是以沟通理解为真实目的的相互言谈,而是人人间的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人云亦云,它使大家都飘浮于形形色色的语词海洋,维持一种“平均状态”。“好奇”是每一此在之特有的感知世界和占有世界的特性。它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真知灼见,而是一味地贪新猎奇,图其表而疏其内,务虚避实、舍本逐末。“闲谈”和“好奇”的结果使一切可见的东西变得隐晦模糊,使可理解的变成了隐秘的和含混不清的,这就是所谓“两可”。


闲谈、好奇、两可构成了此在最切近的日常存在方式,是此在沉沦的具体见证,亦即人从本真状态沦入非本真状态的异化见证。沉沦不单使人成为非本真的存在,而且处于相互排斥的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之中。海德格尔如此写道:“在原始地杂然共在之间首先插进来的就是闲谈。每个人从一开头就窥测他人,窥测他人如何举止,窥测他人将答应些什么。在常人之中的杂然共在完完全全不是一种拿定了主意的、无所谓的相互并列,而是一种紧张的、两可的相互窥测,一种互相对对方的偷听。在相互赞成的面具下唱的是相互反对的戏。”〔254〕这一段话不啻对此在之在世存在的在此之生动写照,也是此在之在世沉沦的典型描述。海德格尔总结说:“闲谈、好奇、两可,这些就是此在日常藉以在‘此’、藉以开展出在世方式的特性。……在这些特性中,以及在这些特性的存在上的联系中,绽露出日常存在的一种基本方式,我们称这种基本方式为此在之沉沦。”〔255〕


此在的沉沦表明此在疏离了本真存在而趋向一种异化的非本真存在状态。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以为沉沦是对人的共在的一种消极评价,因为此在的沉沦并非人为,而是他在世存在的一种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它是人存在的一种自然方式。它仅仅意味着,此在首先且通常是寓于他所寄居所烦忙的世界之一事实,一方面表明人的失落和异化;另一方面也表明人的展开及其所特有的本真与非本真的双重存在特性。故而,“此在的沉沦也不可以被看作是从一种较纯粹较高级的‘原始状态’的‘沦落’”〔256〕。沦落不是失落于“无”,而是失落于人的世界,也就是“混迹于”人们之中,消失在常人的公众意见里。这种沦落首先表现为此在的“自我脱落”和“自我分离”,即“从本真的能自己存在脱落而沉沦于‘世界’”〔257〕。这种沉沦或跌落根源于人自身生存的“烦”和“畏”的本质。


“烦”是此在的存在特性。“畏”不是对某种特定对象的“怕”,而是人面对巨大空无的情绪体验。面临无尽的“烦”和巨大的“畏”,人们争相逃遁,落入烦忙的世界,在常人之境寻求安宁。另一方面,常人的世界又总是对此在敞开着,犹如一张硕大无朋的网,仿佛一切都完美无缺,因而对此在产生一种“引诱作用”和“安定作用”。但这种“安定”并非寂静无为,而是诱惑此在逃入网中,进入到一种“畅为”无阻的境界。这就是沉沦的内在原因,也是异化的内在根源。海德格尔说:“这种非本真存在中的安定却不是把人们诱向寂静无为的境界,而是赶到‘畅为’无阻的境界中去。沉沦于世界的存在现在不得宁静。起引诱作用的安定加深了沉沦。……此在拿自身同一切相比较,在这种得到安定的、‘领悟着’的一切自我比较中,此在就趋向一种异化。在这种异化中,最本己的能在对此在隐而不露。沉沦在此是起引诱作用和安定作用的,同时也就是异化着的。”〔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