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姆是少数几位对弗洛伊德和整个现代精神分析学派的伦理思想做出过重大理论贡献和发展的思想家之一。他的主要功绩在于,由于他同时看到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基本精神和致命缺陷——对人的科学的执著追求与偏执于人的“微观世界”的狭隘性,并且也同时看到了马克思理论的崇高目标与“不幸忽略”——在宏观上对“人在人道主义意义上的解放”之世俗分析与关切和对人的“微观世界”的忽视,因而立志把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综合起来,即把人的宏观与微观综合起来,创立一种现代科学的人道主义体系和人道主义伦理学。〔410〕这一学术使命成为了弗罗姆终生不渝的追求,也因此使他成为现代西方最著名的新人道主义伦理学家之一,并同时被纳入“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学派”两个不同学术流派的行列。〔411〕
12.3.1 人的呼唤:弗罗姆的学术人生
埃里希·弗罗姆(Erich Fromm, 1900—1980)是20世纪西方最杰出的社会心理学家和人道主义伦理学家,其生平和著述堪称20世纪前80年历史风云的见证与写照。他于1900年3月29日出生在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正统的犹太教家庭,是其双亲的独生子。他的家庭和犹太人出身一开始便给他的人生罩上了一层凝重的悲剧色彩。由于家父“性情急躁、喜怒无常”,而家母又“情绪低落、郁郁寡欢”,使他幼年时代便成了“一个孤独的孩子”。魏玛时代之后德国纳粹上台,又使他这个犹太家庭充满恐惧,不得不移居美国(1934年),1940年加入美国国籍。
弗罗姆在故乡度过青少年时代。中小学时一直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开始有意识地阅读大量马克思、巴霍芬、斯宾诺莎、弗洛伊德的著作。1922年,年仅22岁的他便荣获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博士学位。随后两年又登上慕尼黑大学的讲坛。1928—1931年,他曾在德国精神分析学会柏林研究院从事心理学研究,并在1930年成为一名独立开业的心理分析医生。这前后他担任过法兰克福精神分析研究所和社会学所的讲师。1934年移居美国后,他先在芝加哥大学工作,为该校心理分析学院的建立做出了奠基性贡献,同时开始在美国普及精神分析学说,着手在美国创建精神分析机构。1940—1941年,他出任哥伦比亚大学讲师,随后到美国精神分析研究所工作,并同时兼任几所大学或地区性心理学研究机构的研究员。1949—1950年,他先后担任过耶鲁、纽海文、康涅狄格等大学的讲师。1949年受聘为墨西哥国立大学的精神分析教授,至1956年退休。1957年他又转入密歇根州立大学担任教授,不久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研究员。由于弗罗姆的学术贡献,被誉为现代美国“新精神分析学派”的领袖和创始者之一。1980年3月18日,弗罗姆在瑞士莫拉尔图(Muralto)逝世。
作为一位心理学家,弗罗姆远不同于弗洛伊德只局限于个体心理发展的研究。他认为,心理学是一门人的“灵魂科学”,是人类早期形成的自我认识的继续。因此,它的最高宗旨应该是科学地揭示人的奥秘,为人们正确认识自我,认识自我的心理、情感和行为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南。唯有这样,它才能成为一门真正的“人的科学”(the science of man),才能体现人类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为此,弗罗姆把人的问题当作毕生的学术课题。他欣赏弗洛伊德首次大胆地揭开了人的心理之谜,为人类贡献了一种心理动力学理论;他更赞许马克思对人的问题所作的宏观社会与经济的“世俗分析和批判”,以及他对人道主义意义上人的解放的深刻关怀。同时,弗罗姆把他的心理学研究始终作为一种通向人的科学认识的甬道和基础。他曾亲身到墨西哥山村考察,也曾邀请和组织过医学家、哲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各学科人士会诊人的性格形成问题。无论他的心理学,还是他的哲学、伦理学,都汇集于人这一焦点。他甚至认为,心理学和伦理学原本都是人学的同宗,只是到了近代才相互分离开来,而他的目的之一,就是使它们重新携手于人道主义的旗帜之下。从他毕生的作品中,我们都不难清晰地看出这一基本线索。因此,我们有理由说,认识人、解剖人、关注人、呼唤人乃是弗罗姆的全部学术,也是他的全部人生。
弗罗姆著作颇丰,主要代表作有:《逃避自由》(1941)(第二年以《自由的恐惧》为题在伦敦出版)、《自为的人》(1947)(又译为《为自己的人》或《人为自己》)〔412〕、《精神分析与宗教》(1950)、《健全社会》(1955)、《爱的艺术》(1956)、《弗洛伊德的使命》(1959)、《在幻想锁链的彼岸》(1962)、《人心:及其为善为恶的天赋》(1965)、《你将像神一样存在》(1967)、《希望的革命:趋向一种人性化的技术》(1968)、《人的毁灭性剖析》(1975)、《拥有还是存在》(1976)、《论不从及其它论文》(1982)等等。这些作品既是其心理学哲学代表作,也是其伦理学代表作。这是由于弗罗姆的学术本质和风格所决定的。
12.3.2 人的自由与自由的逃避
自古以来,绝大多数中外伦理学家几乎都把人、人性和人的本质问题作为其伦理学理论的当然起点。弗罗姆也不例外。不同的是,作为以心理学为研究重心的思想家,他既以其理性主义传统精神而区别于弗洛伊德等大多数精神分析学者,使其心理学和伦理学的理论超出了非理性的或纯心理主义的栅栏;又以其独特的社会心理学或精神分析的方法而不同于传统理性主义者,使其伦理学更具有坚实的心理科学的实证基础。而当他同样把人和人性问题作为其心理—伦理学出发点的时候,他又以其对马克思社会历史文化和经济的宏观视境(perspective)的运用而超出弗洛伊德,同时也以其弗洛伊德式的微观视境而“补充”马克思,从而形成了他对人、人性等问题的独特解释。
人是什么?弗洛伊德曾告诉我们,人即是一种心理欲望的存在,一种自由的理性存在,或者说,“自由是人的存在的特征”〔413〕。但人的自由并非一种哲学本体的规定,而是人在生物和文化双重意义上的存在与发展标志,它的意义“取决于人们把自身作为一个独立和分离的存在物加以认识和理解的程度”〔414〕。在史前状态,人与自然浑然一体,无所谓人的存在,也无所谓人的历史。只有“当人从自然界同一的状态中脱离出来,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与周围的自然界和他人有别的整体之时,人类的社会史就开始了”,也才有人从自然母体和他人关系中突现出来的“个体化”(individualation)意义。人的个体化过程有两种历史意义:一是文化学上人类历史的意义,即表示人类整体与自然之原始关联的破裂,从而开始形成人类自身的发展史。二是生物学上个人生命史的意义,即个人与母体之自然联系的中断,从而形成了他的诞生和生长的生命历程。但后一种意义是复杂的。一个人挣脱母腹的脐带之时,既有了自己的生命,又一时尚难独立生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必须依附于母体的滋哺。
人的个体化过程揭示了人类历史和个人生命史的意义本源,同时也产生了双重的历史后果:一方面是人独立存在的确立和自我力量的增长;另一方面是人的孤独感的产生。弗罗姆写道:“一方面……由个人的意志和理性指导的一种组织的结构发展起来了。假如我们把这种组织的协调的人格整体称为自我(self),那么,我们就能够说,日益发展的个体化过程的一方面就是自我力量(self-strength)的增长。”而“另一方面就是日益增长的孤独。……当一个人已经成为一个个体时,他就孑然一身,面对着一个危险和极强大的世界”〔415〕。这就是个体化所带来的人的存在的“两分性”:在他获得自由独立存在的同时,又不得不失去存在的依附,陷入存在的孤独。在弗罗姆看来,这是人作为生物存在的“孤弱性”,而“正是这种人的孤弱性成了人类赖以发展的基础”,因为它使人的独立成为必然,从而促使人不得不去寻求自身的独立发展。也就是说,“人类在生物学上的弱点,是人类文化产生的条件”〔416〕。
于是,人的这种个体化的“突现”(emerge from),使用他所特有的“自我意识、理性和想象破坏了具有动物存在特征的那种‘和谐’”〔417〕。他来自自然,又超拔于自然。从而使他带有“一种崭新的特质”,这便是他的人性。弗罗姆说:“人是所有动物中最为绝望的动物,但这种生物缺陷本身却是给予他力量的基础,是引起他特殊的人的特性发展的首要原因。”〔418〕这种人性既不是一种自然的或心理的本能特性(弗洛伊德),也不是一种社会客观经济条件强加的性质(马克思),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文化特性,它是积极的和人所创造的。故尔,我们可以说:“人的本性、情欲和忧虑都是一种文化的产物”〔419〕。“人主要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关于人性的见解比弗洛伊德的观点更接近真理,只是我们在强调人的“社会定向”或文化特性的首要意义的同时,也承认人所无法全部消除的“生物学定向”或自然特性,马克思忽略了这一点,至少许多“僵化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承认这一点。弗罗姆进而指出,即令人的社会文化特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传统的人道主义者或机械唯物论者往往看不到人对社会文化的能动作用。事实上,“人性并非完全被动地适应着文化本身”,“人并不是一张可任意文化书写其文本(texts)的白纸,他是一个充满能量并以特殊方式构成的实体”〔420〕。
然而,人的个体化虽然使人赢得了自由的存在和发展,即又使他面临着自然与文化的双重关系。人的自然存在与历史文化存在的两分性,同时也决定了或预示着人对自身之自由存在的两种可能的态度或心理定向:即对自由的追求与对自由的恐惧或逃避。面对自然,人勇敢地挣脱了自然世界的脐带,一如亚当和夏娃在违抗上帝之“不可偷吃智慧之果”的命令后获得了第一次真正人的自由那样,人也以其对自然必然性的抗争而独立出来。同样,人在自身的社会文化中也自由创造着自己的世界,因而也创造着他自身新的自由。但是,无论怎样,人都难以免于这样一种境况:面对他自己创造的文明世界和人的世界,他既想完全摆脱自我的原始依附性和从属性,又不能不承受这种摆脱所招致的孤独感;不能不永远面对人人的关系世界和人与文化的关系。这就带来了我们对人的自由特性的新的理解:即在一种新自由的关系中,人如何求得他在历史和文化关系中的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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