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爱的现实和实践。由上可见,爱同样受着特定历史文化的影响。在当代西方社会现实中,由于政治经济结构和文化心理结构的畸形状态,使“现代人与他自己、与他的同伴、与自己异化了”。人人关系成了机械人的关系;世界成了一个满足现代人巨大欲望的“大乳房”,人人都是“吸吮者”,消费成了现代人的主要心理定向。于是,人人间的爱也就成了一种交易买卖关系,成了人格出卖与人格剥夺的关系。真诚的爱不复存在,相互交往失去了关心、责任和尊重的“亲密性”,有的只是“人格部件”和“人性商品”的互换。婚姻成了肮脏的买卖,性结合成了贪婪的欲望发泄和满足,双亲关系紧张紊乱。一切都在倒退,甚至于已退回到原始偶像崇拜的状态。现代人的资本崇拜和商品崇拜比之于原始人的图腾崇拜其狂热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当今时代重建爱的关系、重新探索爱的艺术,乃是迫不及待的大事。
依弗罗姆之见,任何一门艺术的实践都须有一定的要求。首先是规矩(disciplines);其次是集中注意力;再次是耐心;最后是投以充分的关注,即重视所学的艺术,对之有真诚的献身精神。就爱的艺术而言,除达到上述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特殊条件:第一,克服人的自恋。这是一个人能够去爱他人的主要条件。弗罗姆说:“就爱的艺术之实践的讨论而言,这意味着:爱依赖于相对的无自恋,它需要发展谦卑、客观性和理性。人的整个生命必须为此而努力。”〔498〕第二,爱的信念。有爱的信念才有爱的力量和理想。爱的信念主要是对他人的信任,而对人类的信念则是这种信任的最高境界。树立爱的信念也需要勇气,因为它包含着对人类的一种责任、一种承诺。弗罗姆写道:“爱意味着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把自己承诺出去,把自己完全地给予出去,希望着我们的爱将在所有爱的人身上产生出爱。爱是一种信念的行为,任何少有信念的人,也很少会有爱。”第三,对爱的积极态度,亦即爱的能动性。爱是一种主体行为,是人的生命力量和成熟心理与人格的展示。因此,它首先需要的是主动,主动地关心,积极地承诺,一言以蔽之就是主动地去爱。否则,就不可能成为爱的主体,而只能是爱的奴隶。这是建立在人学基础上爱的艺术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其首要条件。
从爱的理论要素(原则)→爱的实际类型→爱的实践,构成了弗罗姆爱的艺术的大致理论框架。如前所述,这一系统也是其人道主义伦理学的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其归宿。我们谈到,弗罗姆的整个伦理学充满着人道主义的理想精神,他批判现实,强调理性,最终的落脚点只是一个“人”字。与传统人道主义伦理学不同的是,弗罗姆的现实批判不单是一种社会现实的批判,如近代人文主义者和启蒙思想家那样,而且也是一种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文化心理结构的综合分析和批判;他对理性的强调也非抽象的哲学理性,如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那样,而是对一种以人的心理科学为理论基础的知识论的强调。因此,这两方面的独特性,决定了他的人道主义伦理学更富于批判的全面性和现代科学化特点,也因此决定了他对人的认识、分析和期待更为深刻和深远,也更富于理想精神。爱的艺术正是这种人学理想的集中体现。
弗罗姆的爱论,显然不同于历史上的一些传统观点。首先,它有了现代心理学的理论基础,这使得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传统爱论的抽象化和空洞形式化弊病(如宗教伦理的爱论),使爱的理论有较丰富的文化心理内涵。其次,它具有较为完整或系统的理论构成,从理论到实践、从心理生理分析到社会历史文化分析、从爱的类型分析到人类爱的历史发展和个人爱的人格生成过程,基本上涉猎了爱的各个方面。可以说,弗罗姆的爱论是西方伦理学发展史上爱论的一次重大发展。最后,也必须指出,弗罗姆的爱论虽然不乏精辟和独到之处,但它同样给人以一种过于道德理想化的遗憾。尤其是,他把爱推至极端,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目标和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归宿,这不免使我们想到18世纪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的“爱的哲学”,也因此想到马克思对费尔巴哈这种“爱的哲学”的深刻批判。从这一点来看,弗罗姆的爱论不仅流于理想化,而且也削弱了他人道主义伦理学所含有的积极的社会批判力量。
〔410〕 详见[美]E. 弗罗姆著:《在幻想锁链的彼岸》,8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另参见《弗洛伊德的使命》(北京,三联书店,1986)、《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英文版,纽约,1961)、《逃避自由》(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等著作。
〔411〕 弗罗姆既是现代美国“新精神分析学派的领袖”,也是法兰克福学派著名的代表人物之一。因此,他常被当作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同时也被当作现代精神分析学派的中坚人物。这种双重学术身份在萨特(晚期)等人身上也出现过,只是在弗罗姆这里表现得更为一贯和彻底,因而带来了我们确定其伦理学的困难。这一学术背景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412〕 此书英文名原文为Man for Himself,直译“为自己的人”或“人为自己”未尝不可,但洞其全书真义却殊为不当。易引起利己或为己之偏解。弗罗姆本书的宗旨是把人作为道德主体来审视其品格和道德的。我有此观,故在移译本书时,取《自为的人》为名,恐较切合原作者初衷。本著凡引此书,均引自拙译。
〔413〕〔414〕 [美]E. 弗罗姆著:《逃避自由》,39页,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
〔415〕 同上书,46~47页。
〔416〕 [美]E. 弗罗姆著:《逃避自由》,51页。
〔417〕 [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23~24页,伦敦,罗特利几-基冈·保尔出版公司,1963。
〔418〕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34页。
〔419〕 [美]E. 弗罗姆著:《逃避自由》,25页。
〔420〕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9页。
〔421〕 [美]E. 弗罗姆著:《逃避自由》,65页。文艺复兴最早始于意大利,故弗罗姆有此评说。
〔422〕 同上书,86页。
〔423〕 [美]E. 弗罗姆著:《逃避自由》,86~87页。
〔424〕 同上书,150页。
〔425〕 同上书,186页。
〔426〕 [美]E. 弗罗姆著:《拥有还是存在?》,85页,美国纽约,哈普尔出版公司,1976。
〔427〕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4页。
〔428〕 同上书,5页。
〔429〕 “品格学”(characterology)是弗罗姆伦理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国内有人译为“性格学”,有误。理由有二:其一,从弗罗姆的用意来看,它源出“品格”(character)一词,实指人们后天文化中所形成的品质、特质,虽有心理学意味,但更含有伦理学意味。其二,在英文中,“性格学”一词为ethology,如将characterology也译为“性格学”,易引起混乱。
〔430〕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44页。
〔431〕 同上书,45页。
〔432〕 同上书,44页。
〔433〕 同上书,47页。
〔434〕 同上书,50页。
〔435〕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51页。
〔436〕 同上书,52页。另参见[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78~79页等。
〔437〕 [美]E. 弗罗姆著:参见《拥有还是存在?》,英文版,135页。
〔438〕 [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80页。
〔439〕 同上书,80~81页。
〔440〕 [美]E. 弗罗姆著:《人的毁灭性剖析》,26页,美国纽约福塞特·克莱斯特出版公司,1975。
〔441〕 [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81页。
〔442〕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52页。
〔443〕 [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81页。
〔444〕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55页。
〔445〕 同上书,59页。
〔446〕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63页。
〔447〕 同上书,72页。
〔448〕 参见上书,73页。
〔449〕 参见[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93~95页。
〔450〕〔451〕 同上书,94页。
〔452〕〔453〕 同上书,95页。
〔454〕 同上书,96页。
〔455〕 参见[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99~101页。
〔456〕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98页。
〔457〕 详见本书上卷有关章节的具体论述。
〔458〕 Authoritarian Ethics亦译为“权威主义伦理学”。
〔459〕〔460〕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7页。
〔461〕 同上书,8页。
〔462〕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9页。
〔463〕 同上书,10页。
〔464〕 同上书,112页。
〔465〕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13页。
〔466〕 同上书,125页。
〔467〕 同上书,126页。
〔468〕 [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4页。
〔469〕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26页。
〔470〕 《圣经》中记载,该隐曾杀死其弟,本应受上帝惩罚。但上帝却置之不理,该隐便感到自己被上帝抛弃了。这种抛弃在他看来比受惩罚更痛苦。这一例子被弗罗姆用来说明权力主义良心的特点,颇有意味。
〔471〕 详见[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47~48页。
〔472〕 同上书,47页。
〔473〕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38页。
〔474〕 同上书,138~139页。
〔475〕 [美]E. 弗罗姆著:《健全社会》,英文版,4页。
〔476〕〔477〕〔478〕 参见[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39页脚注。
〔479〕 参见[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44页。
〔480〕 同上书,174页。
〔481〕 同上书,175页。
〔482〕 同上书,174页。
〔483〕 同上书,180页。
〔484〕 [美]E. 弗罗姆著:《自为的人》,181页。
〔485〕 参见[美]E. 弗罗姆著:《爱的艺术》,6~7页,北京,工人出版社,1986。
〔486〕 同上书,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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