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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她没有向阿诺德·贝格比报备自己和约翰·奥托卡尔的事情。她选择“隐瞒”的原因很多,这些原因互相牵连、环环相扣,也会导致一连串“不必要”的后续反应。比如,贝格比会认为她在针对是否发生过通奸、失检或法律规定已婚妇女不应有的行为进行自我陈述时,有欺骗嫌疑。弗雷德丽卡感觉会受到贝格比的道德判断,与约翰·奥托卡尔发生性关系在她自己的认知中并不重要,但在贝格比的评断下会是相当要不得的一件事。另外,一旦把约翰·奥托卡尔这个人的存在告知了贝格比,就相当于将自己和约翰·奥托卡尔的关系正式确立,有了确凿感,而这或许并不是她自己或约翰·奥托卡尔本人想要的那种“盖棺定论”。所以,弗雷德丽卡的观念里,和约翰·奥托卡尔不是通奸,这听起来太严肃了,他们俩只是单纯的性爱。“单纯的性爱”似乎能规避法律视线的严苛检视,如果法律上对于“通奸”和“失检”的理解有某种价值上的偏袒,那么,“单纯的性爱”的意味则相当松散,因为它经不起放大观察或讨论,“至少是不用作为呈堂证供被明说的”。弗雷德丽卡对此颇有些骄矜,但同时困扰着她的是:“事实上,我找不到任何像样的语言来向阿诺德·贝格比描述我和约翰·奥托卡尔的关系。”


弗雷德丽卡此刻既疯狂又压抑,她抄起那把裁衣剪把盖伊·泰格的信纵向地剪成两半,又横向地剪一次。剪来剪去,那封信成了一堆矩形碎片,它们再也不成一封完整的信,她阴郁地看着这堆碎纸。一个文本被碎片化后,就像九头蛇摇晃着九个头。她拾起这些碎片,摊放在桌上,排出了一行字:一个在布罗克斯预科学校的快乐的小孩。她不由想起艺术系学生们对威廉·柏洛兹文本拼贴的写作手法所产生的兴奋感,弗雷德丽卡选取碎片,把盖伊·泰格的信以相应结构拼贴成一篇新的东西,产生了新的“意思”:


一个在布罗克斯预科学校的快乐的小孩,还有几位亲属安插在他身边,全心全意照顾着他,并且要争取他儿子的监护权。他就是他自己生的,生于离婚申请被递交至正义的场所之际,当时,布兰大宅的主人希望阻止事情最终演变成这样,我的当事人也收到消息,返回婚后的居所,那是一个贫困、环境相对不稳定的环境,建议你最好能够住在一个地下室里,那是一个最有益处的安排:类似于贫民区中的一栋公寓;你应该立即安排去布罗克斯预科学校,照料这个小孩,父母亲会有空去做兼职工作来赚钱。我的当事人的要求是两种都有的,我的当事人不照顾这个小孩,也希望你能顾及他儿子的利益,又快速又同情地支付你合理钱财,这样能最好地使你在目前的情况下坚持下去,奉献出你所有的关注。你可以离弃这个小孩,也可以把婚后定居的家庭当作房子或者它的女主人或者视它为你的雇佣关系,但你不适合有很小的小孩,小孩对于不被商讨这件事感到异常关心和沮丧,因为事关他稳定的家庭环境,在把这个小孩送去给威廉·布莱克的亲属和一个非常有爱心的管家,带进家里或者带到瑞佛家族的世界中,他会在适当的时候带着这个小孩去坎伯兰郡,那便是我的当事人的伦敦区域。他也得到消息:他拥有被描述为他的同辈的特点——包括总是在改变的。还有指控,都在学校里了,当时你消失了,他的儿子也和一些不同的短期建议的工作被送走,这些都是为了贝格比、默尔&施洛斯律师事务所的福祉,我们已经确认了目前的分离是在他虐待非难的紧急需求之下,在他婚后的居所原谅你的离弃行为的同时,解决你假定的分歧和决定,你带走亚历山大·瑞佛以及难过的遗憾,劝说你回到斯韦恩伯恩学校,回到能给予关照和监管的和真心的希望和期待的女性当中,在可能被当作生活费的资金中受教育。在对孩子来说舒适的家庭环境中,留下你的优先权,从这个孩子的福祉中离开。[4]


律师们重视的是以精准明确、不含歧义的描述,导出不容置疑、无懈可击的结论;因此,弗雷德丽卡用律师信“写”出的拼贴文比起有些辞藻富丽的拼贴文,欠缺了一份美感,但是这篇拼贴文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她的迷惑、她的困窘,也揭示出她对奈杰尔的诉状律师为粉饰奈杰尔乐善好施义举所举论点和论据的真实看法:那无非是一派胡言。但经由这篇拼贴文,她终于自己找到了艺术系学生非要推介给她的威廉·柏洛兹,她领悟到艺术系学生引用的柏洛兹的话的真意:


这就是此刻的声音,这就是所谓的方向,碎片支撑起我的废墟和我的一切,试一试这种语言方式,这就是此刻的声音,这就是极致的释放,这就是终极的原理。


柏洛兹还说:“人人都看得懂拼贴文,人人都可以创作拼贴文。这很有实验性,因为你终于有了还可以做这样一件新鲜事的感觉。就在此际,开始书写,这不是什么需要被探讨或争论的东西。”


柏洛兹的话言犹在耳:“所有的写作实际上都是拼贴出来的,像是用头脑读取的一幅文字绘成的拼贴画,不然还会是什么呢?剪刀的使用让创作的过程更加直观,也让创作的延展程度和演变程度一目了然。语意明确的古典散文可以完全用拼贴组合的方式写作出来,对满是文字的一页进行剪切和重整,其实是将世人引向新次元,这也能够使得作者将书写升华成充满电影感的分镜描绘。随着手中剪刀的移动,我们的官能感觉也随着图像在改变,从嗅觉到听觉,视觉到听觉,最后由听觉到动觉。这就是兰波‘元音的色彩’引领的,还有,兰波的‘对感觉意识有系统地打乱’也是这个道理。最终在文字中要达到使用酶斯卡灵般的致幻效果:看到色彩、尝到声音、嗅到形体。”


弗雷德丽卡考虑着艺术系学生的话。这番论述既引人入胜,也令人排斥,是一种领会方式,也是一种表演方式。弗雷德丽卡自认是一个知识分子,受好奇心的驱动,思觉一致和融会贯通的愉悦也促动着她;弗雷德丽卡自认是一个知识分子,总体上她所处世界中的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声称一致性、连贯性已死,或疾呼世间诸事的规律本质上是多么虚无缥缈:规律只是人定的,规律短暂又不稳定。但弗雷德丽卡无比明晰地意识到多重自我身份:她的人生好像正在翱翔,而飞着飞着,她的人生就要解体为各种不相干的零零碎碎:她的这种解体是为了从乡村庄园和世俗家庭中挣脱束缚,换取自由;同时,她是一具为了躲避受孕的恐惧和灾难,而在两个月之内依靠化学方法来自保的麻木女体;另外,她是一具与一团横冲直撞、体形矮小、满头红发的男性能量核相联结的瘦弱女体,那具女体从众人生活中的缺失,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存在、一种争取;她正越来越深刻地理解到:在结构关系上,英国文学与已经被尼采和弗洛伊德思想美化的欧洲文学是一半与之极力维系,一半与之丧失关联的;她是一个委身于地下室,钱不够用的人;她不过是一段记忆,记忆成分上粘连着的最多的是莎士比亚,还有很多的17世纪诗歌,以及不算少的E. M.福斯特、D. H.劳伦斯、T.S.艾略特和浪漫主义作家,这些名目的作家和作品,曾一度被视为一种具有世界性的、人人应通晓的内容。但目前看来,这些不成知识财富,反倒像是叫人不安的一种精神负担。她是一个离婚法庭的上诉方;她是菲莉丝·K.普拉特和里士满·布莱书稿的评断者;她是一个坐在书桌前重整着各式各样字词文段的女人,那些文字所使用的字眼和词汇可以大相径庭——法务信函、利奥学校寄给家长汇报学生们要学初等教育表音字母的通知信、利奥人生中第一次写下的两个词——公共汽车和人类、出版社寄来的初稿和随初稿附上的其他说明或相关交代——她为初稿写的读书报告,她为周刊写的书评专栏,受制于书评专栏的出版要求,她不能使用太尖锐的字词,因为就三百字的字数限制,她写再多吹毛求疵的文字,也是浪费。在各种文体的浸淫和训练中,她已经有了将注意力从一段法式煎蛋卷食谱描述迅速转换到专题论文,从斯波克转换到《圣经》再转换到《瑞斯丁娜》的本事。语言围绕着、搓磨着她,同时发出许许多多声音,可以说没有一种声音是属于她的,或者说所有声音都是属于她的。


就像许多人快要被伤痛、困顿、恼怒的情绪引爆时一样,弗雷德丽卡也想过:是否应该依靠写作来控制或宣泄心中的痛?尽管控制和宣泄是一对反义词,但对情绪调解来说皆可适用。她甚至还买了一个练习簿,随时来记录所感所想。她在买这个练习簿的时候,站在文具店里对自己说:试着把法务信函的字句全都转化成简单的白话的英文,这样自己读了会好过一点。这个练习簿是金色的,包着绿色的塑料边,封皮上印着紫色的花卉形几何图案,像我们在学校的美工课上学习画的图案一样。细看,那是叠加着的一枚枚罗盘,围绕着一个中心排列成花瓣的形状,又像是一个半月形紧挨着一个半月形,就是如此抽象的一朵花。弗雷德丽卡在练习簿的第一页写了第一句话:


“许多问题的来源说穿了是词汇。”然后,没有然后了,弗雷德丽卡写不出下一句。就其本身而言,这是尚可接受的一句话,虽然这是关于“词汇”的一点想法,但没有“词汇”将这句话接续下去。一个星期以后,像狗碰巧叼到了老鼠一样,弗雷德丽卡得到了下一句:


“没有词汇能拼凑出下一句。”


一个月过后,她又写道:


“试着用简练的笔触,来描述一天。”


于是,产生了这样一篇文字:


我今天起床起得挺慢,我能感到舌头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舌苔。


所以,我的口腔里有一种类似于……类似于什么呢?——金属、腐物、陈酒的味道。我本来想写“死亡”,但这有点夸张。反正我起来了,我去了洗手间,我做了你也会在洗手间做的事情,小解、大便,用恶心的散发着人工香型的强力薄荷味产品,驱走了口中的死味。我讨厌薄荷,我一直都讨厌薄荷,但持续往嘴里放薄荷产品。我知道,如果是这种行文风格的话,我应该形容一下撒尿拉屎的愉快和闲逸,但我可不想这么做。就事实来讲,撒尿和拉屎尽管叫人轻松,却再稀松平常不过,所以描述这两件事倒是会令人震惊,好像这两件事本质上就是多令人震惊似的,写出那样的文字,跟我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我真的知道我的初衷是什么吗?我真的厌恶这种风格的写作。从洗手间出来后,我去叫利奥起床。他的大半张脸埋在枕头下面,他的脸被枕头盖着的部分微微冒出了汗,皮肤呈淡淡的粉红色,没被枕头压着的部分,则是干爽的、微温的。我吻了他的脸。利奥的气味,利奥身上所有的气味,是我迄今所知的最美好的事物。我又觉得,我不想解释利奥的气味到底是怎样的,或为什么我会说利奥的气味是最美好的。我现在使用的笔调不适合写这些东西,尽管,某种程度上它感召着我往那方面去写,接下来我就会心安理得:啊哈,你看,是吧?我终于详细地描述了利奥的气味!且让我继续写下去。我们吃了早餐,早餐吃的是水煮蛋和吐司。吐司有点老有点硬,但家里的吐司永远都是老而硬的。我也想吃新鲜出炉的面包,可是没有想吃到必须跑出去买回来的程度。如果我就新鲜面包有多令人快慰这一点深化下去,追捧得没完没了,我可能真的会忍不住冲出去买面包了,不过,我不会多写任何关于面包的字。我和利奥又吵了寻常的一架,我们争执的是究竟谁该系他的鞋带,因为他已经快上学迟到了。论断是我还是他该系鞋带吗?算了吧,我写不出来。那种啰唆的行文风格让我作呕,不过,却有人能用这样的风格写出一整本书。看起来精巧琐屑,细读后根本站不住脚。我只不过想尽力去思考一下我的人生哪里出了错,或者我具体该追求些什么,这些思虑跟张嘴就看到一大片舌苔,或者单用一个动词就算一个句子,又或者优雅地留意你平常就在留意的事情一样……重点是说,我的思虑跟这些事情是毫无瓜葛的,不需要用文字来伪装矫饰,好像那些日常的事情以前从没发生过,或者琐碎的举动有多出人意料、多耸人听闻!不过,我此刻的确可以洋洋洒洒地写下成千上万个字,越写越远,越写越离谱,越写越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