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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鸟人毫无节奏地点头啄着爪子前面一个巨大的金属盘,金属盘是黑白双色的螺旋纹。这种啄食和单簧管的节奏完全搭不上,鸟人纯粹自顾自地啄着。不过,有时候,鸟人虚弱无力地展开又放下他的两扇翅膀,叫人明显看出那不过是两只胳膊。鸟人每次这么做的时候,还发出“咯咯咯咯”的短促声音。莎斯基亚说:“那是他那个荧光鼻子发出的声音。”利奥指着那个吹单簧管的人说:“那是另一个臭烘烘的人,是另一个约翰。”利奥边说边抬头望向约翰,好确认自己说的没错,确认他看到的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弗雷德丽卡也望向约翰,用眼神问他现在该做些什么。约翰站在石膏模型的阴影中,微微笑着,听得入神。这个演出空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是戴斯蒙德·布尔,他礼貌性地亲了弗雷德丽卡一下,又对裘德报以微笑。


保罗·奥托卡尔没有向他的观众做任何知会,便暂停了他的爵士乐吹奏。但他的同伴,那只鸟人没有停止发狂般的啄食动作。保罗·奥托卡尔朝台下鞠了一躬,坐下来,开始吹奏莫扎特单簧管协奏曲的柔板乐章。鸟人继续啄着,已经是一种机械性的动作。美丽的乐音滔滔不绝,无风却能清扬。鸟人的喙刺着啄着,这让弗雷德丽卡受不了,她想喝止那个鸟人,却做不到。鸟人又进行下一项“日程”——张开翅膀、咯咯大叫。音乐似乎吸收了鸟人的一些力量,鸟人停住了,不再啄盘子,于是,在那片刻平静中,众人耳边只有变得有点弱管轻丝的乐声。过了一会儿,鸟人开始发挥高超的模仿能力,模仿母鸡产卵的下蹲姿势和急躁姿态,逗得孩子们大声笑起来,真是一段匠师级的模仿。单簧管兀自吹奏着,模仿完下蛋后,鸟人又啄起盘子来,啄了几下,停止了。接着,鸟人发出一连串声音,似乎在表演一只鸡在逃避捕捉时的滚跑乱颠,没跑远,被抓着了,然后脖子被掐住了。鸟人窒息、噎住、嘶鸣,美妙的音乐不被这一切打扰,峨峨汤汤的乐声昂扬行进。弗雷德丽卡心想:“这一切不足以说服我,是我漏掉了什么吗?”——而这种自疑的想法,是她那几年常常浮现心头的想法。


当音乐缓缓结束后,保罗·奥托卡尔合上了乐谱,叠好了谱架,取出了一盒火柴,将麦秆牢笼点着了火。


“当心!”戴斯蒙德·布尔喊。


笼子烧了起来,烧黑了,烧焦了,整个笼子倾塌了。单簧管演奏者和鸟人向台下一鞠躬,走下了舞台。“就这么结束了?”利奥问。


“就这么结束了。”保罗·奥托卡尔回答道,脸上没有笑容。


“真是太好玩的一场演出了!”克莱门特发表了自己的观感。


“这场演出让人头疼。”莎斯基亚说,她的乐感比弗雷德丽卡和利奥要好。


这对双胞胎兄弟肩并肩站着。


“你把笼子烧掉了啊,”利奥关心的是,“那你以后怎么演?”


“我们不会再演了。”鸟人开腔了,面具之下的鸟人,操着利物浦的口音,“现在演完了,我们要去吃意大利面,当作今天的晚餐,毕竟这一天就快结束了。你们要一起来吗?”


“当然了!”保罗·奥托卡尔首先响应了,“意大利面是个好主意,还有谁要去吃?”


他们这一伙人都去了转角处的意大利面餐厅。这感觉非常自然、非常平常——两兄弟凑巧相遇,一群朋友看完了一场艺术专科学生的毕业展览,决定去吃个意大利面。


鸟人的扮演者自我介绍名叫“西洛”,他摘下他那个面具,和箍在鼻子上的铝制鸟喙,露出他苍白的脸,脸上戴着一副眼镜,脖子瘦长。因为约翰·奥托卡尔似乎认识他,弗雷德丽卡就问约翰·奥托卡尔,这个叫西洛的年轻人名字跟静默是否有关联。约翰说:“不,没什么关联,他的真名是西德尼·洛,‘西’‘洛’分别是他名和姓的第一个音节。你可以把这当成一个有象征意义的名字,毕竟那两个音节让你联想到了‘静默’,不是吗?说不定他的新名字有这样的指向,不少音节重组起来,都会有新的意思。”


“比如:经验主义、民族优越感等。”保罗举的几个例子乍听之下,浑似有一些轻微的负面意味。


总之,这是愉快的一餐。这间意大利面餐厅把用餐区域装修成一个个独立的搭棚而建的小谷仓,餐桌上铺着红色的桌布,别有农家风情。每个小谷仓都挤满了塞缪尔·帕尔默艺术学院的学生,学生们举杯畅饮,尽情欢庆。利奥他们这几个孩子倒郁闷得有点不耐烦,心急地等着点好的奶油培根面和意式肉酱面上桌,而约翰·奥托卡尔则带领餐桌上的人玩起了大型的连环游戏“剪刀、石头、布”。利奥问约翰:“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们两个人伸手时总是摆出同样的手势,每次都是一样的?”


保罗对着约翰眯着眼睛笑:“你把这件事也告诉他了?”


“所以是真的?”利奥锲而不舍地追问。


“不然我们试试看?”


简直像掰手腕比赛,是酒吧或小餐厅里必有的余兴节目,玩的时候气氛融洽,但仍有紧张气氛。约翰和保罗对视而坐。他们先来第一回,两人都出了布,再一回,又都出了布。接下来的也像两人串通好了似的:石头、石头、石头、石头、石头、石头、剪刀、剪刀、布、布、剪刀、剪刀、石头、石头、石头、石头——绝不可能是惯例或巧合。弗雷德丽卡开始满怀戒心地看着,寻找着破绽,后来,她看呆了。布尔说:“这已经不能用平均律来解释了。”西洛问:“你们两个在伸出手之前,是不是已经读取了对方的头脑?”


“不,没有这回事。”保罗说,“我们只是凭直觉知道。比闪电都快的直觉感受,我们就是知道。”


剪刀、剪刀、布、布、石头、石头……没有任何一次出错。


双胞胎兄弟两人颇为得意地看着对方。保罗问约翰:“你还记得吗?我们以前还唱过一首歌。”保罗哼唱起来,“任何你能做的事,我可以做得更好,我可以任何事情都做得比你好。”


两个人对唱起来:“不,你不能。”“不,我能。”“不,你不能。”“不,我能。”


“这首歌歌词写得有对的地方,也有不对的地方。”保罗说。


自从哈梅林广场的篝火之夜后,这是弗雷德丽卡第一次看到他们双胞胎兄弟俩出现在一起。利奥、克莱门特和萨内也有模有样地学着唱起来:“任何你能做的事,我可以做得更好。”弗雷德丽卡纳闷儿:“我以为他们兄弟俩的根本问题是看谁抢得到我。”弗雷德丽卡在性魅力方面很有自信,其实也可能是过分自信。她自恃拥有令人迷乱的“历史地位”,尽管她所代表的历史非常短暂,她所做的事也不值得大肆宣扬,她就是自信:她曾经是一个剑桥的女学生,那时候校园中男女比例失衡,每个女生都被至少十一个男生簇拥着。她们就是校园里的公主,那时候能进剑桥的女生,是相当引人注目的,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但现在不是这么回事了,不仅校园里发生了改变,眼前的真相也让她吃惊。“原来我并不是他们抢夺的对象,这就是问题所在。”她恍然间有点措手不及,她同时在跟兄弟两人抢夺,她跟约翰抢夺保罗的关注,跟保罗抢夺约翰的关注,再这么抢下去,她知道自己稳输。你看,他们双胞胎二人,坐姿多么闲适,表情多么温煦,轻松地伸出他们的手,比画着同样的剪刀、石头、布,永远分不出赢家输家,永远没有分歧。


她想:“他们就像是一把剪刀上交错的双刃。”她想:“如果两人是双胞胎,那么他们就有双胞胎的一切特质,这是根深蒂固,不会改变的。”她想:“被上帝联系到一起的两个男人,是任何女人都无法拆散的。”这么想着,她在心底狂笑着。她突然记起了那一夜两具染血的躯体,那是她和约翰的身体。她感觉到了戴斯蒙德·布尔的手,他坚实的手掌贴附在她的臀部,他的手指很强壮很稳固,她竟没有将他的手推开。


约翰和保罗又唱起了另一首歌,并引得所有人齐唱:


我有一句,唱诵与你,


绿草如茵,日见其盛;


知你者也,知其何在?


若无此人,独居于世,


天涯海角,恒其不变。


莎斯基亚和阿加莎提高了嗓门儿,唱出优美的歌声,萨内也唱得相当用力。真是一个温馨、友善的聚会。“我有一句,再诵与你,如兰少年,清香怡人;华然绿衣,亮光如璧;若无此人,独居于世,天涯海角,恒其不变。我有一句,三诵与你,绿草如茵,日见其盛;三人结友,知其所为?三三为奇,必有相争……”一大伙人唱得好不热闹!


“你唱得跑调了,弗雷德丽卡。”


“保罗,我就知道我会跑调,我没有不跑调的时候。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完全没有乐感,我是个音痴。”


“我们可以教你唱歌啊,你可能不是完全的音痴,几乎没有人是无法被拯救的音痴,你可以学的。”


“不,我不想学,我不要学。我还是闭嘴好了,既然我的歌声冒犯了你,我就静静听你们唱吧。”


戴斯蒙德·布尔的手指快把她臀部的那一块布料都弄皱了,弗雷德丽卡依然无动于衷。双胞胎兄弟各据一方,四目相对,眉毛扬起,充满了对彼此的戏弄和怜悯似的,他们二人做出迷人的表情时,迷人的程度也是一样的。


“继续唱啊。”利奥唱上了瘾。


“三三为奇,必有相争。如兰少年,双双成伴。华然绿衣,亮光如璧。若无此人,独居于世,天涯海角,恒其不变。”


弗雷德丽卡的名为《贴合》的摘录簿上,最近有了一些新内容:


使用须知:您的药片独立分装于塑料药盒中,并标注了每天该吃的药量。将药片从塑料盒中取出后,以水送服,保持每天在相同时间服药。重要提示:请勿在任何一天内中断服药,如果有遗漏服药的情况,您将可能无法被完全保护。如果您连续三周服药,请在第四周停止服药,在此期间,您可能会出现出血情况。出血量一般较小,但偶尔会比一般月经出血量大。这属于撤退性出血,血液清洗子宫,但这并不是月经,也不会导致任何不适。如果大量出血的情况发生,并且在您几轮用药后仍出现出血情况,请您及早就医,医生会为您重新确定服药剂量。


“使者将这只小巧的玻璃鞋带到三姐妹的宅邸,鞋还未到,宅邸里一片欢欣。最大的姐姐宣称那只鞋是自己的,要抢先试穿;继母将大姐的脚与精致的小鞋比量了一番,告诉大女儿说不可能挤得进去。‘但是,为了与王子牵手,为了得到近半个王国,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继母对大女儿说,‘你镇定一点,我要用刀在你的脚后跟上削掉一小片,你的脚就能挤进去了。’继母真的这么做了。大女儿跑到使者和年轻的王子面前,骄傲地伸出她的肥腿,在闪亮亮的玻璃鞋中展示着她的脚。但使者观察到鞋里深色的血如泉涌一般,从鞋缘上溢了出来,他请她脱掉了鞋,她照办了,她脚跟上的伤口清晰可见,她在众人面前羞愧难当,颜面扫地。轮到了二女儿,她完全没有被姐姐的失败打击到,她把自己那只粗脚硬往鞋里面塞,不管她怎么挣扎、怎么猛推,脚就是进不去。她的母亲,也就是辛德瑞拉的继母,取来家里宰杀母鸡所用的斧头,迅雷不及掩耳地砍掉了二女儿的大脚趾,马上包扎起来,整只脚终于塞进去了,二女儿也是一脸骄傲地,蹦蹦跳跳来到王子面前。但是树上那只用鲜花装饰辛德瑞拉亡母坟墓的棕色鸟儿飞过来,叫起来:‘鞋里面有血!鞋里面有血!’使者凑近审视,看到鞋里果然淌满了血,而这第二个女儿已经痛得昏了过去。二女儿也自取其辱,跑到一边又哭又叹气。使者问:‘你们家里还有年轻的女子吗?’继母回答道:‘没了。’但辛德瑞拉的父亲说:‘还有辛德瑞拉,她住在厨房里的灰烬里。’使者马上派人去召辛德瑞拉。辛德瑞拉来了,轻轻地伸出脚,她的小脚很秀气,穿着廉价长袜,沾满了灰垢。她一下就把鞋穿上了,不费任何力气。当王子看到她人鞋合一, 一下子认出了她!尽管她一身女仆装扮,但她正是与王子在舞会上共舞的那位美丽舞伴啊!王子宣布:‘我已失而复得,这就是我发誓要娶的那位新娘!’王子与辛德瑞拉一起驭马而去,他们与那棵垂枝大树上欢唱的棕色鸟儿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