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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弗雷德丽卡在此处插了一句话:“那么是谁擦干净鞋中凝固的血,而且在辛德瑞拉把处子之足穿进鞋里之前,还擦过两次?”


我在树下看到一位安坐的处女


红色和白色的玫瑰悬放于她面前


心中一记抽动,我的血脉由此启动,我的血液开始扩散


一颗不休的头颅,安放在了我的颈项上。


“我人生没有乐趣,亦不求人生乐趣,我更没对死亡心怀巨大的恐惧;但若死亡之钟敲响,恐怕我的血肉必会随死神一同消散,却也回避着死神的面目。”


——伊丽莎白一世


审判进入第十一天


“你与祖母有过交谈,对吗?”


“没有,她只不过问:‘那些噪声是怎么回事?’我说:‘是狗吠而已。’——并未如一些传言中所说:我告诉祖母,录音机砸在我的脚趾头上。”


“这一切对话都发生在争吵期间?”


“不,不是这样的。”


“但非常可疑的是,她为什么会在吵闹声停止一段时间之后,才问那是什么噪声?”


“并不可疑。她可能是刚刚从睡梦中被吵醒,下了床,走到她卧室的门前。”


“你非常坚持,这位老年女士不应该过问这件事?”


“是的,那就是我朝她喊的原因,好阻止她下楼,一旦她下楼了,她会被眼前的一切吓到休克,甚至吓死。”


“另外,你的一双鞋上有血迹,对吗?”


“是的,很可能是被血溅到了,因为我那双鞋就留在客厅里。我出去的时候只穿高跟鞋。”


“现在审讯已经进入第十一天了,我们以前也听过你的说法,你坚持说你的那双鞋放在客厅里,你当天晚上并不是穿那双溅血的鞋出门的,对吗?”


“是的。”


“请让我看看你现在所穿的高跟鞋。据你所知,这双高跟鞋内部完全没有血迹吗?”


“完全没有。”


“但你的脚就穿在这双鞋里,你的脚竟然没有沾上任何一丝血迹?你穿着你的鞋,难道不是在血迹斑斑的地上行走吗?”


“反正没有血。”


“你现在穿的高跟鞋就是你当晚所穿的那双吧?”


“是的。”


“请让我看其中一只。”(一只鞋被上呈给总检察长。)“这就是你去沼泽时脚上穿的鞋吗?”


“是的,我穿着它上了车。我在户外总是穿高跟鞋。但我们没打算在沼泽上走,我们就是把车停在那儿。”


斯通的故事


彼得·斯通,一个塞缪尔·帕尔默艺术学院的雕塑系学生。他是一个因佝偻着身体而显得瘦小的年轻人,脸上的皮肤坑坑洼洼,肤色有点灰,嘴唇宽厚,一头浓密的头发总是盖满了石粉。后来我被告知他的作品也在“专科毕业展”或“本科汇报展”上展出,也看到了那个作品:那是一面不算太大的大理石竖石纪念碑,大理石是白色的,有着粉红色的脉纹。整个作品呈圆柱形结构,顶端稍圆,显然经过了一番雕凿,碑体表面出现了裂纹、浅凹,以及肌肉般的线条脉络,所以从不同角度看,石碑明光烁亮,也让人想不到石质是大理石。石碑并不高,大概只有三英尺的高度。我一直被启发着要以颠覆和冲突的眼光来看待新形态的艺术作品,所以看了斯通的作品之后,我认为这个作品的创作,就是对焊接金属雕塑、模压塑料雕塑、纤维玻璃雕塑的蔑视和挑战。斯通的大理石纪念碑是今年“专科毕业展”上唯一一件石雕作品。


他的最后一科考试是我监考的,不仅仅是考试,那天对他来说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最后”的。我记得他好像是坐在倒数第三排的一个座位上,一个大的画室摆了几张课桌和椅子,临时充当了考场。他进考场时笑得很豁达,坐下后东张西望,根本不答卷。他抖着腿,无聊地晃着身体。他突然开始在纸上写东西,看他的动作,知道他在纸上写了很大的字,他不断跑到我这边来,要更多纸。他还在得到准许之后,离开了考场一会儿,回来之后,在纸上多写了几个大字,接着要更多的纸,然后又请求离开考场,回来的时候,满头石粉,风尘仆仆。反正他们都是学艺术的学生,没人会觉得他们的行为出格或离谱。终于,我搞清楚他像孩子一样进出考场之间。每次回到考场,都在纸上写下很大的一个字。来来回回中,他桌上已经写了一摞纸。他最后一次冲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石化了!”考场中一个学生说,大家笑起来。考试结束,我收好、整理了答卷。他只写下了一句话,用超大的圆体字反复地写了好几遍——“你无法让一块石头流血。”


后来,我们才得知他跑去了霍尔本地铁站,下了自动扶梯,来到中央线的月台,张开双臂,迎着一辆进站的列车,跃入轨道。据消息说,他当场死亡,在那种情况下,跳轨者一定是没有生还可能的。可能他以为自己能飞起来,可能他在考场中感到了人生的绝望。没人知道为什么他会选择死亡。事发现场一定有大量血迹,列车司机精神崩溃,此后无法再驾驶列车。这个故事太干净利落了,像是语言构筑起了这个故事,与现实对比,事情好像没发生过,抑或构筑起这个故事的不是语言,而是血和石头。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我们这个时代才有的故事。离奇,正是因为这伟大的、闪烁着精确感的语言。


为什么舌尖对每一丝风中的蜜香都难以割舍?


为什么耳中那股狂热的涡流能引来八方声色?


为什么一只宽鼻能将恐慌、颤抖、惊惧统统吸入?


为什么要给一个热情迸发的年轻男孩套上枷锁?


为什么我们要将欲望温床上的肉体以帘幕遮蔽?


处女失声尖叫着从她的座位上仓皇逃开,


畅行无阻地奔向了通向港口的小山谷。


但尸罗并不像一般的龙,她浑身没有柔软的部位,除了她的眼睛。她身上有太多异变的骨节和凹陷,经年累月,都成为她保护身体的遮盖物,坚硬的皮层不断增生着、累积着,她的皮层层加厚,厚度难以估量。刀刃只是在她的表皮上划下一道丑陋的划痕,但她那些令人作呕的皮层是任何人使尽了力气也刺穿不透的,精灵族或矮人族用钢刀也无可奈何,就算诺多族精灵贝伦或大英雄图林·图伦拔的手也是徒劳。经历了一击的她屈服投降,在山姆头顶上用力撑起她巨大的如袋般的腹部,毒液在她伤口处起了泡沫和气泡。对准她的脚再一砍,她整个庞大的身体支撑不住,轰倒在山姆头上。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山姆当时还站在地上,尸罗这一倒,让山姆自己的剑掉落了,山姆只好双手举着叶状匕首刺针,用力向上刺去,试图躲开那屋檐般的可怕的肚皮。尸罗带着满腹怨怒,使出了比任何勇士之手都更强大的气力,她趁着力道尚猛,射出了毒针。毒针深深、深深地刺中了山姆,被毒针刺到的山姆慢慢被挤压进土中。


尸罗从来没想到过会有如此痛苦,尽管她作恶多端已久,却连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也会体尝到这种痛楚。连与最骁勇善战的刚铎王国勇士、最野蛮的半兽人对峙时,也没有被伤得这么重,也没有被任何一把剑刺进她心爱的血肉。


1966年5月8日《观察家报》莫里斯·理查森的报道


“如果他们两个曾经是神志健全的,他们此刻的疯狂,证明他们早已抛弃了自己的心智。”我对这一句话的印象尤其深刻,这是曼彻斯特当地旅馆的勤杂工对伊恩·布雷迪、迈拉·欣德利的心理所给予的评价。如此凶暴狠戾的行为只能用“爱尔兰逻辑”或“黑格尔逻辑”——这种矛盾逻辑来描述,让人无从解释。


或者可以说我们曾经都是“多相性”的——婴儿期的多形性反常,普通成年人无意识的施虐和受虐冲动,当然,这都是真实存在的普遍情况。但是他们经过精心策划过的一场场可怕表演,跟冲动扯不上任何关系。他们对受害者所进行的复杂诱惑,也说明他们是伺机犯案的。我即使能对“开膛手杰克”报以同情,都不会对那两个人施舍半点怜悯。真古怪,有人竟然亲热地称他们二人为“布雷迪和迈拉”。


整起事件中另一个古怪的因素是“双重元素”,这种在两个人身上同时发作的“感应性精神病”,其病发原理目前尚不可知。不过,粗浅来看,一个歇斯底里的癔病患者爱上一个精神病患,那么,只要两人在一起,他们的精神错乱就会被共享或分享。如果分开他们,癔病患者会康复,而精神病人会继续发疯。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女性的癔病患者极易感染伴侣的性反常行为。


被告席上的布雷迪是个单薄、骨感、瘦长的年轻人,没什么肉的脸上,鼻子格外挺直,显得额头格外扁平。他深棕色的头发梳理得干净又整洁,不过发质不好,显得有点灰暗。他的穿着是这样的:灰西装、浅蓝色的衬衫、流露文青气息的深蓝色领带——他这样的装束让他不为时代所拘。跟大卫·史密斯不同,大卫·史密斯上庭时,极尽打扮之能事。你若对布雷迪一眼看去,你首先注意到的会是他极差的面色——一种白泥色。他真的看上去就是一副病得不轻的模样。


相比之下,迈拉就容光焕发。她的头发原本是自然的棕色,但每个星期在庭上出现时都会换一种不同的颜色。先是银紫色,再是耀眼的金丝雀色黄发。她身材高挑,五官突出:鼻子很直,嘴唇薄而有线条感,下巴相当厚实,蓝色眼球。综合看起来,她几乎是一个美女,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人们应该会羡慕她的长相。


她外罩黑白斑点的上装外套,下装是相同花样的裙子,内衬一件衬衫,领子敞开,露出脖子,而衬衫的颜色也是浅蓝色的,这跟布雷迪的穿着倒是搭配。我怀疑她在每件事上都模仿布雷迪,连保持手帕折叠工整这个小细节,她也不放过对布雷迪的模仿。乍一看去,从她脸上可以看到一种如公爵夫人般的威严气度,但走近你就会发现,她那不过是被大批量生产的超级市场廉价品所堆砌起来的时髦外表——她给你一种爱吃泡泡糖和棉花糖的印象。


他们两人都在庭审时惯做大量笔记,也常屈身从被告席的前端,用一根铅笔去戳他们的代表律师菲茨帕特里克先生。偶尔,他们两人还互相为彼此带一盒薄荷糖。有一次,在大卫·史密斯上庭做证时,迈拉还给布雷迪一个极快的灿烂的笑容。当布雷迪本人走上证人席时,迈拉凝视着他;而轮到迈拉作证时,布雷迪则在他的草稿本上画着一些人脸。


“一起喝杯茶?”“好啊。”在跟一些调查过此案的侦探相识后,我们把与此案相关的一些话题全聊过一遍:当代青年、暴力倾向、审查机制、自由放纵之类的。其中一位侦探,有些社会学家的特质,并且对曼彻斯特的街头文化和流行文化有些研究,他认为曼彻斯特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危险的变态气息。“变态”对曼彻斯特人来说,是一个稀松平常的词。他说曾经看过一个商店打出这样的广告——“变态雨衣又推出新系列。”“为什么会用这样的宣传语?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昭告天下说他们卖的雨衣都是给变态者穿的,这不就行了么?”他一连问了超过两遍相同的问题。这可能是一个道德上极拘谨的人的一种过度反应,但无论如何,他的所见所感已成为现实世界的普遍情形。我在想:可能因为这个案件,以后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更多将“变态”视之为常的现象吧。


报道这个案件以来,我从没做过跟案件相关的任何梦,一次都没有,什么也没有,但偶然间我发现,在下午快结束的时候,我在法庭上会进入一种幻想状态。幻想的内容基本上是对被告进行复仇,我的幻想连细节都很清晰,而且复仇的手法细腻。我问我自己:“如果我能穿上蝙蝠侠的装备,俯冲向被告席——这对我来说太易如反掌了,因为我在旁听席上的座位离被告席很近。好吧,如果我冲到了被告席,《世界新闻报》会愿意花多少钱采访我,让我讲述我的人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