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娱乐
首 页
购买会员
联系网站
会员中心
[附论] 甲午战争与近代日本世界认识的转变


这种对中国的特异认知,潜藏在日本国家意识的底层。明治日本对华政策的展开,实际是在日本获得了新的国家力量后,这种意识的再次发动。此外,由于洋务运动的顺利展开,日本认为有必要利用自己率先实行“文明开化”的成果,与中国展开竞争,在中国取得成功前实现自己的“中华”欲望,获得与中国平等的地位。


从这个精神史的视角,我们会看到历史进程的另外一面。比如,1871年9月13日,中日双方缔结《清日修好条规》,这是中日两国自主订立的第一个近代平等条约。今天的人们不容易想象的是,日本最初订约的目的竟然是获得“日清同格”,以便要求朝鲜开港通商。此前,日本在递交给朝鲜的国书中使用了诸如“皇”“敕”等宗主国清国的专用词语,朝鲜以不敬、不符合传统礼制的理由拒绝了日本的要求。


就此而言,条约的成功订立意味着日本实现了它最初的一个外交目的。不过,日本并未实现它最初的全部目的。事实上,日本提供的条约原案是以1861年中国和德国签订的《中德条约》为基础拟成的,它包含了英、法等国在华获得的全部特权,尤其是片面最惠国待遇与内地通商权。这种条约草案当然遭到了清政府的断然拒绝,日本自认为没有达成目的。因此,《清日修好条规》虽然最终在1873年4月30日生效,但此后十数年间日本一直要求修约。


当然,日本从未认真对待这一条约。1874年5月,日本以琉球人被害一事为口实,悍然出兵台湾。经过外交折冲后,这一事件最后以中国赔款告终,但中日关系也由此急转直下,进入多事之秋。1875年7月,日本内务大臣到达琉球,胁迫琉球国王断绝与中国的册封朝贡关系;同年9月,日本军舰“云扬”号在朝鲜沿岸进行挑衅。至此,中日条约的“保和”与“相互提携”精神完全成了空谈。1879年4月4日,日本“废琉置县”后,两国为此开始了长达数年的交涉。[13]由于宗主国中国不承认日本的琉球政策,日本在为此感到不安的同时,怨恨之念更是日甚一日。到了19世纪80年代中期,双方终于围绕朝鲜的控制权发生了尖锐的对立。1885年4月双方签订《中日天津会议专条》(又称《中日天津条约》)后,中国在国际法的层面上交出了部分宗主国的权利。[14]


我们不难看到,日本保持了1871年以来对华交涉的优势。不过,此时世界各国大致认为,日本在国力和军事实力上仍无法与中国抗衡。这种外交与军事上的某种错位,成为一种推动日本展开大陆政策的动力。


事实正是如此。我们在历史进程中看到的是,对华备战的紧张步伐与日本政治家的这些不平以及怨恨同步而来。早在1871年日本派遣谈判代表来华前,参议江藤新平(1834—1874)向右大臣岩仓具视(1825—1883)提交了《对外策》,其中提到,“若清国失礼于我国,可问其罪,或联合俄国,合力出击;或策动俄国,使其保持中立。我国独力进攻,一举征服支那”。[15]第二年,根据参议西乡隆盛的建议,日本陆军派一名少佐和一名少尉,外加一名翻译,装扮成商人,到中国东北地区进行地理环境、军事装备等情报调查。[16]


1874年日本出兵台湾后,时任陆军卿山县有朋提出的《外征三策》以及右大臣岩仓具视提出的《意见书》,均为对清开战的方案。日本政府甚至连《支那征讨敕命》都准备妥当。1879年琉球归属问题一出,参谋本部管西局中佐桂太郎立即提交了《斗清策案》,其中提出了“进攻福州”“攻占北京”等方略。1887年,参谋本部第二局局长小川又次大佐制定了极为周详的《清国征讨策案》,将割让辽东半岛、舟山群岛、台湾等列为战争目标,并确定开战日期为“清国军队改革完成之前”或者“欧洲各国获得远征东洋的实力之前”。[17]值得留意的是,“欧洲各国”的要素此时已被纳入开战理由。对日本而言,对华开战前的这段时期,正是战争意志等待战争实力与时机成熟的时期。


这些政治家的对华认识与政略,就是近代日本的“大陆政策”,一种摆脱岛国限制从而建构“大陆国家”的构想。这一构想在山县有朋、田中义一(1864—1929)等日本陆军核心人物的努力下,在1907年的《帝国国防方针》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达。[18]经过当时蓬勃发展的新闻媒体与民间团体(所谓“右翼团体”)的鼓动,这种政略很快均质化为一般国民的观念。这种举国一致的对华认知的政治效果,随时可能因偶然事件而表达为具体的政治行动。


比如,1894年3月28日,因策动甲申政变(1884年)而逃离朝鲜的士人金玉均,被朝鲜政府的刺客洪钟宇暗杀,地点位于上海公共租界日本人经营的一家旅馆。[19]根据当时租界的法律,该事件由公共租界工部局的警察局长担任检察官,经由领事裁判部门的预审,由中国方面负责判决与执行。中国最终决定将案件移交朝鲜。金玉均的尸体被送还后,随即被朝鲜处以凌迟斩。事件传到日本后,日本举国激愤,一致认定是中国的阴谋,意在侮辱“日本的国权”,结果,“甲申事件以来十年的排清感情”猛然爆发。据记载,这一事件最终促使陆奥“决意对清开战”。


这起普通事件所蕴含的心理能量及巨大的危险,远非当时的中国士人所能理解。不过,从“决意”开战到真正开战,还需要一系列的政治过程。明治日本所处的时代状况,为这一政治过程的成熟提供了充分的养料。


进入1894年,围绕与欧美各国修订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日本政坛发生激烈斗争,伊藤博文内阁被迫宣布解散议会。3月27日,陆奥在致驻英大使的信件中说,“国内形势紧迫,日甚一日”,因此“不管成败如何,政府若不表明正在做一件会让人感到震惊的大事,将无法挽回此番人心之纷乱……虽内政关系催促外交成效,有些本末倒置,但时势就是时势,实不得已而为之……因不能无故发动战争,故唯一目的只在于修约”。[20]6月3日,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出兵,协助戡乱,平定“东学道”领导的“东学党起事”。


陆奥等人得知中国出兵的消息后如获至宝,发动战争的理由已然出现。日本的国家意志,在其他列强的眼中也已昭然若揭。比如,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在1894年7月1日致外交大臣吉尔斯的电报中说道:“显然中国希望避免战争,而日本却似有意寻求战争,深以为胜利非己莫属。”[21]朝鲜东学党的起事,成为点燃战争的导火索,但日本对华开战意志的形成,则有着更为久远的精神史背景。


此后事态的发展完全按照陆奥的谋略展开。1894年6月5日,日本内阁决定派重兵赴朝,并设置战时大本营。7月12日,陆奥指令驻朝公使大鸟圭介等人制造战争口实:“只要在不招致外间过分非难的范围内,不妨利用任何借口,立即开始实际行动。”随后,他担心大鸟不理解这一指令,在外务省参事官本野一郎赴朝之际,特别交代他转达大鸟:“促成中日冲突,实为当务之急,为实行此事,可以采取任何手段,一切责任有我负之,该公使丝毫不必有内顾之虑。”[22]7月16日,英国确认签署修订后的《英日通商航海条约》,“这个条约的性质,对日本来说,比打败清国的大军还远为有利”(英国金伯理勋爵语);[23]翌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对华开战;23日,日军攻入朝鲜王宫,将“五百余年中国所赐之御物悉数掠去”;25日,甲午大战拉开序幕。


在决定开战时,伊藤与陆奥担心作为第三方的欧美各国出现“支持一方和反对一方的情形”,所以决定的方针是,“除非事势万不得已外,必须把事态严格地局限在中日两国之间,应极力避免和第三国发生纠葛”。[24]这种决策基于两种考量。一方面,与他们对国际形势的把握有关。由于英国在中国特殊的贸易利益与俄国对朝鲜利益的特别关切,加之欧美各国对中国相对高的好感,“默认朝鲜为中国属邦”,陆奥认为,如果引发列强的干涉,日本可能处于寡助的一方。[25]


在局势紧张的时刻,日本除了顶住来自俄国、美国与英国的外交压力与忠告外,还积极展开宣传攻势。1894年11月底,日军因旅顺大屠杀而引发欧美各国(尤其是美国)的高度关注与批判。为此,日本展开了活跃的外交粉饰与宣传工作,并取得了成效。[26]


有意思的是,陆奥等人认为,尽管中日两国实力此时表面上不相上下,但日本实际上将稳操胜券。陆奥的这种判断,以及他将局势严格限制在中日两国之间的策略,首先建立在对华内政外交的把握之上。关于决策过程,陆奥事后回忆道:


袁世凯看到日本从明治17年(1884年)以来,在朝鲜的势力有些衰退,又看到日本在明治23年(1890年)宪法实施后,政府和议会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认为我国政府决不可能作出派兵出国这样重大的决策,便想乘机扩大中国在朝鲜的势力;另外,驻我国的中国公使汪凤藻,也因看到我国官民的争执日益加剧,便错误地断定日本决没有对外生事的余力,两人都向中国政府提出不谋而合的意见,这可能就是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将彼我形势判断错误的一个原因。


另一方面,陆奥认为,“日本政府最初虽居被动地位,但在万不得已时则有断然采取最后手段的决心;而中国徒知在形势上威吓日本及朝鲜,缺乏在中日两国纷争一旦不能和平解决时,最后诉诸武力的决心。……中朝两国政府虽然陷入如此错误的境地,然直到平壤、黄海战役结束时,尚毫未醒悟,确是令人无可奈何!”[27]而在战事正酣时期,朝廷重臣对李鸿章的多方掣肘,更被陆奥嘲笑为中国采取了“自杀政策”。[28]


显然,陆奥等日本政治家准确地把握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外交方面,中国参与世界竞争所必不可少的国家意识、国防力量与国家利益观念,或付诸阙如,或有名无实;内政方面,传统官僚体制的封闭与腐败旧态依然。一位日本作家在战争刚结束时撰写的战记中,留下了这样的观察:“清国近五十年来内外交迫,百难丛生,上下乖离,民心灭裂,纪纲废弛,风俗坏乱,千疮百孔,莫可防补。其中腐败日甚一日,遂至于此。而内部政府威信扫地,政权不一……既有内忧外患,视之漠然,安望其上下中兴此帝国哉!”[29]


这不是当时日本人对中国的偏见。事实上,前面提到的布兰德就以痛惜的口气一再指出了中国失败的原因:中国事实上的最高军事统帅“对国家利益漠不关心”,他们只是“准备从祖国的困境中获取个人利益”。不过,这种指责并非仅仅指向特定个体,因为“李鸿章只是一个人,但在他背后却站着全中国的官僚群体,他们关心自己的阶级特权,远胜于关心帝国的名誉和安全”。他进一步批判道:“官僚阶层的贪污是既成传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官场的文过饰非和夸饰摆谱也是如此。……每个中国臣民都心照不宣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全部行政艺术在于精心编造的欺骗,在于制造一个巨大的幻觉,还在于利益的分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