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到园门口,就听到门闩响。原来是他守在那儿,在黑暗中看到了她!
“这么早就来啦,你真好,”他在黑暗中说,“还顺利吧?”
“太顺了。”
他在她身后轻轻地关上了园门,打着手电筒为她照路。微弱的灯光照在黑暗的车道上,借着灯光能看到那些白花在夜间还绽放着。他们分开走着,默默不语。
“你肯定上午推轮椅时没伤着自己吗?”她问。
“没有的事儿。”
“患了肺炎有什么后遗症吗?”
“哦,没什么!就是心力不够足,肺活量不够大。得了肺炎的人大都这样儿。”
“就是说你不应该使猛劲儿了?”
“不能经常那么卖力气。”
她沉默着,气哼哼地走着路。
“你恨克里福德吗?”她终于说。
“恨他,才不呢!他那样的人我见多了,我才不自找气生呢。我事先就明白不跟他这种人较劲,所以就随他去了。”
“他那种人是什么人?”
“嗨,你比我清楚啊。就是那种年轻的绅士,有点女气,没蛋子儿。”
“什么蛋子?”
“蛋子儿,男人的蛋!”
她在琢磨这个词儿。
“可,是那个原因吗?”她有点恼怒地问。
“你说一个男人傻时,就说他没脑子。说他毒时,就说他没心肝。说他������时,就说他没胆量。要说他没有男人的野性勇气,就说他没蛋子儿,也就是说他驯服了。”
她思忖片刻问:“克里福德也驯服了吗?”
“驯服了,而且令人厌恶,你一反抗他,他就那样,像大多数他那类人一样。”
“你以为你就没被驯服吗?”
“或许还没那么严重,还早着呢!”
这时她发现远处暗黄的灯光,便站住了脚步。
“有灯光。”她说。
“我出来后屋里不熄灯。”他说。
她又走在他身边了,但不挨上他,说不上为什么要跟他一起走。
他开了锁,他们进了屋,他随后插上门。她觉得这像监狱似的!炉子上的水壶嘎啦嘎啦地开着,桌子上摆着杯子。
她在炉火边的木头扶手椅上坐下,从寒冷的外面进来,她感到十分温暖。
“我得脱了我的鞋,都湿了。”她说。
她坐在椅子里,穿着长筒袜的脚翘在亮晶晶的炉前钢铁栅栏上烤火。他到食品间去取来吃的,有面包,黄油和牛舌干。她热得脱了外套,他接过去挂在门上。
“您是要喝可可、茶,还是咖啡?”他问道。
“我什么也不要。”她看着桌子说。“不过你吃你的呀。”
“算了,我到不想吃什么。我该喂狗了。”
他不声不响地在砖墁地上度着步,把狗食放进一只棕色的碗里。那长毛狗朝上看看他,显得神情焦虑。
“唉,这是你的晚饭,别以为我不给你吃!”他说。
他把碗放在楼梯口的毯子上,自己坐在墙根下的椅子上开始松护腿,脱靴子。那狗不吃东西,而是又来到他身边,蹲下抬头看着他,露出迷惑不解的眼神。麦勒斯慢慢揭开护腿,那狗就向前凑凑。
“你怎么了呀?是因为屋里有个生人不习惯吧?真是个姑娘,姑娘!去吃你的晚饭。”
他的手放在狗的头上,那狗就势把头靠在他身上。他则慢慢地揪起它柔滑的长耳朵。
“去吧!”他说。“去吃你的饭,去呀!”说着他抬起下颌朝席子上的碗示意一下,那狗就老老实实地过去,蹲下吃起来。
“你喜欢狗吗?”康妮问。
“不,不太喜欢。狗太驯服,太缠人。”
他脱了护腿,又开始脱沉重的靴子。康妮转过身背对着火炉看着房子,觉得它太空旷了!可在他头顶上方的墙上却挂着一幅放大的已婚年轻夫妇的照片,很明显照片上是他和一个面相蛮横的年轻女人,毫无疑问是他老婆。康妮讨厌这照片。
“那是你吗?”康妮问。
他转过身去看头顶上方那张放大照片。“对呀!就在结婚前照的。那会儿我21岁。”他毫无表情地看着那照片说。
“喜欢这照片吗?”
“喜欢?才不呢!从来就没喜欢过这玩意儿。是她张罗着照的,就那么把事儿办了,就像——”
说着他就接着脱靴子。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让它挂着那儿?或许你妻子想要走它呢。”
他看看她,突然咧嘴笑了,说:“她把值钱的东西都装上马车拉走了,就留下了这东西没拿。”
“那你为什么留着它,是为因为伤感吗?”
“才不呢,我从来都不看它,几乎都不知道它挂在那儿,我们一来到这座房子时就挂上去了——”
“那你为什么不烧了它?”
他又转过头去看看那大照片。照片镶在一个涂了金粉的棕色框里,模样颇为不雅。照片上的麦勒斯,胡须刮得干干净净,目光敏锐,还是个稚嫩的小青年儿,穿着一件高领衫。他身边那个刚毅的年轻女人身材有点臃肿,卷发蓬松,身穿一件缎面宽松外套。
“这主意听上去不错,对吗?”他说。
他脱了靴子,换上拖鞋,站到椅子上,摘下了那幅照片,淡绿色的墙纸上露出一大块浅印子来。
“没必要掸上面的土了。”他说着把相框靠在墙上。
随后他到洗涤间去拿来锤子和钳子。他坐回原地,开始撕糊在相框背面的纸,拔去固定背面衬板的秋皮钉儿。他干起活来总是立即投入,干得专心致志,一贯如此。
他很快就把钉子都拔了出来,取出背面的衬板,然后又取出贴在硬白纸板上的放大照片。他发噱地看着那照片说:“我那时就这样,像个小牧师,她也是这样,像个悍妇。一个学究儿,一个悍妇!”
“给我看看!”康妮说。
他看上去真是面容整洁,整个干干净净的一个人,是20年前那类脸面修得干干净净的小伙子。但即使是在照片上,他的目光也是机警不驯的。而那女人并非那么蛮横,尽管她下颚很重。她的容貌中还算有动人之处的。
“这种东西可留不得。”康妮说。
“就不该留!压根不该照!”
他在膝盖上把照片撕开,弄碎后把碎片扔进火里。
“弄不好会把火给闷灭了呢。”他说。
然后他小心地收拾起玻璃和衬板,把它们拿上楼。那镜框让他几锤子就砸碎了,弄的石膏粉末乱溅。砸完了,他把垃圾收拾起来端进了洗涤间。
“明天再烧那些东西。”他说。“上面有太多的石膏。”
扫干净了地面,他坐了下来。
“你爱过你妻子吗?”她问。
“爱?”他问。“你爱过克里福德男爵吗?”
但康妮不理会他的问话,坚持问他:“可是你关心她?”
“关心?”他笑笑。
“也许你现在都关心她呢,”她说。
“我?”他睁大了眼睛。“哦,不,一想她我就无法忍受。”他沉静地说。
“为什么?”
他只是摇摇头,不作答。
“那你为什么不离婚呢?否则她总有一天会回来找你,”康妮说。
他目光明锐地看看她,说:“她不会跟我同在一英里以内的。她恨我比我恨她还厉害呢。”
“她会回来找你的,不信拉倒。”
“她绝不会的。我们之间早完了!看见她我就恶心。”
“可你还得看见她。你们在法律上甚至还不算分居,对吗?”
“是的,不算。”
“那不得了,她会回来,你就得接受她。”
他凝视着康妮,然后他奇怪地使劲儿摇头,道:“也许你说得对。我回这地方来就够愚蠢的。可我那时正没出路,总得找个地方。一个男人四处漂泊,简直就是个败家子儿。不过你说得对,我得离婚,离了就算了。我恨透了那些当官的、法庭和法官什么的。可我得硬着头皮对付他们。我是得离婚。”
她发现他咬紧了牙关,心里不禁暗自得意。
“我想喝杯淡茶。”她说。
他站起身去沏茶,但脸还阴沉着。
他们在桌边坐下,她问他:“你为什么要娶她,她不如你。伯顿太太跟我讲起过她,伯顿太太就说她怎么也不明白你怎么会娶她。”
他盯着她,说:“我跟你说了吧,我是在16岁上交的第一个女孩子。她是个学校校长的女儿,学校在奥勒顿那边。那女孩子长得俊俏,是真漂亮。而我呢,算得上谢菲尔德中学毕业的聪明孩子了,会点儿法文和德文,十分清高。她是个浪漫的姑娘,痛恨平庸。是她鼓励我学诗读书的,可以说是她让我成熟了。我玩命地读啊读,苦思冥想,都是为了她。那时我在巴特莱事务所当职员,苍白瘦弱,读那些东西令我七窍生烟。我跟她无所不谈,什么都说。我们谈波西波利斯【1】
,还谈廷巴克图【2】
呢。我们可是周围十里八乡最有文学修养的一对儿了。我狂热地大谈特谈,真的算是狂热,简直是忘我。而她则崇拜我。可真正的动机是性。可她就一点性感也没有,至少是感觉错位了。我为此消瘦了,疯狂了。我终于对她说咱们非当情人不可了。像往常一样,我说服了她,她顺从了。我挺兴奋,可她从来就不想要这个,就是不想。她崇拜我,喜欢我跟她聊天,亲她,如果说她爱我,仅仅如此。可别的,她根本就不想。不少女人都像她这样。可我偏偏想的是那个‘别的’。于是我们分手了。我挺残酷,离开了她。然后我又和另一个女孩子好上了,她是个教师,曾跟一个有妇之夫闹出丑闻,几乎把那人逼疯。她温柔,皮肤白皙,属于柔弱的那类女人,比我岁数大,会拉小提琴。她可真是个魔鬼。对爱情,她什么都喜欢,就是不喜欢性。她对你缠绵,爱抚,讨好你,可如果你强迫她做爱,她就咬牙切齿,仇视你。我强迫她做,为这事她恨透了我。于是我又失望了。我讨厌了那一切。我想找一个既要我又要‘那个’的女人。下一个女人是芭莎·柯茨。我小时候她们家就住我家隔壁,我对她们家很了解,是个普通人家儿。后来芭莎去了伯明翰的什么地方,据她自己说是陪伴一个贵夫人,可别人都说是在一家旅馆当女招待。反正就在那个时候,我正烦了那个女孩子,在我21岁上,芭莎回来了,神气活现,举止优雅,衣着入时,浑身魅力四射,那是一种肉感的魅力,有时你从女人身上能看出来,有时妓女身上也有这种魅力。我正是处在半疯状态中,一气之下就辞了巴特莱事务所的事由儿,因为我觉得在那儿当职员形同草芥。就这样我回到了特瓦萧,在矿井口的马厩里干上了铁匠,主要是给马打铁掌儿,我父亲就是干这个的,我一直跟着他干。我喜欢这活儿,跟马打交道。所以自自然然就干上了这一行。从此我言谈就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斯文’了,就是不讲标准的英语,而是回到了土话上去。我还读书,但是在家里读。靠打铁,我挣了一辆自己的双轮马车,神气活现起来。我爹死后给我留下了三百镑。我就这么跟芭莎好上了,我很高兴她是个普通人儿,我就是要她是个普通人,我自己也要当个普通人儿。我娶了她,她不错。别的‘纯洁’女人让我没了蛋子儿,可她在那方面就挺好的。她要我,一点都不忸怩。这让我很得意。那正是我想要的,一个想让我疼的女人。我和她一块特起劲。我觉得她为此有点看不起我,因为我太满足了,有时还伺候她在床上吃早饭呢。她是个混日子的人,我下了班回来她连像样的晚饭都不做,要是我说句什么,她就冲我发火。我也还击她,唇枪舌剑。她冲我扔茶杯,我就摁住她的脖子,掐得她喘不过气来。这叫什么事呀!可是她对我傲慢无理起来,后来干脆我一要她她就不干,再也不了。她总是粗野地拒绝我,要多粗野有多粗野。可她把我轰开了,我不想要她了吧,她又会来情意绵绵地缠我,引我上钩。我总是顺着她。可一干起来,她从来也不和我一起达到高潮,从来不!她故意拖着。如果我拖半个钟点,她就拖得更长。可等我达到高潮,彻底结束了,她就开始自己动作,我得呆在她里面,等她又扭又叫地宣泄自己,到满意为止。有时我刚有点感觉,她就会在下面收紧,收紧,再收紧,然后她自己达到了高潮,异常兴奋,还说:‘太妙了!’渐渐地,我厌倦了这个,她却越发恶劣起来。她越来越不容易达到高潮,所以就在下面撕扯我,像鸟儿的尖嘴一样撕扯我。天啊,你别以为那是一个女人像朵无花果一样柔软地躺在你身下,告诉你吧,那些老疯子两腿之间都有尖嘴,她们撕扯你,直到你厌恶为止。自己!自己!自己!只有自己!撕扯!呼号。自己!自己!人们总说男人在性事上是自私的,可我怀疑男人的自私怎么也比不过女人盲目的这种撕扯,一旦她变成这样,那模样就像一个老妓女!她无法控制自己。我对她说过,说过我恨透了她这样。她甚至试过,试着安静地躺着让我做。她想试着那样,可不行。我做,她就没有感觉,她一定得自己做,磨她自己的咖啡。反过来,这成了她必做不可的事,她非得放纵自己,撕扯,撕扯,撕扯,似乎她除了尖嘴,别处就没了感觉,也只是最尖端的地方,摩擦和撕扯,才有感觉。人们都说老妓女们都是这样的。这是一种低级的自我意志,疯狂的自我意志,就像酗酒一样。算了,我终于无法忍受了,我们分开睡了。是她先这么做的,她发起火来,说我压制她,就跟我两清了。她开始单住一间屋。后来我干脆就拒绝她进我的屋。我不干了!我讨厌这个。她也讨厌我。天啊,孩子出生前,她简直恨死我了!我总以为她怀孕是因为仇恨。孩子出生后,我就不理她了。后来战争爆发了,我参了军。回来后才知道她跟了斯戴克斯门那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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