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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唐前期的军事使职一、唐代军制变迁及其研究


三、军事使职的若干问题


节度使制度是军镇之上更高一级的军事组织,而两者的相似性极强,可以认为军镇制度是节度使制度发展的前一个时期,虽然事实上的具体讨论会多有时间上的重合与参差。军镇制度的成功,是节度使制度产生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说,节度使制度就是军镇制度的放大。军镇具有的特性,节度使制度都具备,只不过节度使是更高一级的机构而已。一般而言,军使对应于地方的州,而节度使对应于道。在唐朝前期,这两级军事组织有一个长期的演进过程。


所谓军事使职,当然并不是只有这些高级的军事长官,实际上还包括统帅之下的各级军事指挥官。


1.地方长官兼任军事使职


在唐朝的军事制度演变中,地方长官兼任当地军镇长官的情况很多,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新现象。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有限的资料,列出下表(表10),地方行政首脑担任军镇长官的现象比较普遍。


表10 唐代军镇长官一览表


续前表


续前表


续前表


上文此表,只能作为简单的、概括性的通览使用,一是各书关于军镇的记载并不完全一致,弄清其中原委是本表难以容纳的;二是资料并不完全,许多项目不得不置于空白状态。最重要的问题是军镇的变化,从现有的资料中,我们要想了解每一个军镇的变化历史是十分困难的。


有的军镇的名字很少见,但也有这样的兼职情形。根据《马神威墓志》,作为一名武官出身的官员,他先任“叠州刺史,兼充露谷军副使”。后来,“累迁洮、松、茂三州都督,仍充露谷军大使”。后来还担任过“河源军经略大使”,死于久视元年(700)九月。[30]松州、茂州属于剑南,叠州、洮州属于陇右,说明在武则天时期,在两道交接处曾经设有露谷军,并且都是由地方首脑担任该军长官甚至副长官的。


我们现在还不了解有些情况,由于学力所限,一定有许多资料在搜集过程中漏网。不过如幽州经略军的问题,似乎还是可以有所推测的。幽州经略军使是不是由地方行政长官兼任的呢?根据开元八年(720)八月的诏书可知,当时是命令幽州刺史负责组建或扩充幽州经略军的:“敕幽州刺史邵宠于幽、易两州选二万灼然骁勇者充幽州经略军健儿,不得杂使,租庸资课并放免。”[31]所以,幽州经略军的长官应该就是幽州刺史。如果这个推测有一定道理,那么河北诸军镇长官与地方州首脑由一个人来担任的比例就可以达到百分之百了。


在我们了解的军镇长官中,确实有很多是由当地的行政首脑兼任的。我们当然应该考虑到特殊情况的存在以及变化的可能性,但仅就上表不完全的统计,已经能够说明许多问题。在军镇中,由于等级的存在,有的军镇规模比较大,有的则较小,所以也不可能所有的军镇都由当地行政首脑担任长官。在河东和剑南地区,有与军镇性质略显不同的军事力量的存在,它们属于团结兵。而根据《唐六典》卷五的说明,那些军事力量也是由当地州政府统领的。


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本文把这与军事地方化联系起来。地方行政首脑担任该地军事长官,是地方势力向军事领域的严重渗透,如果考虑到这种地方多属于边州的话,那么这也是非同一般的变化或发展。原来府兵制时代地方首脑对当地军事事务的参与程度是有限的,现在则更深入了。原来的参与是间接的,现在则更直接。如果说原来的那种方式可以称作影响的话,那么现在则是决定了。


地方行政首脑与当地军事组织首脑一元化的历史现象,既可以称为军事的地方化,也可以称为地方的军事化。如果说,原来的边州的首脑人选就应该考虑个人的军事素质的话,现在如此思路就成为必需的。看起来,这是保卫边疆的必由之路,但消极方面的影响同样也是很深远的,因为军人影响政治的道路由此变得平坦起来。同时,地方行政长官与军镇长官是有所不同的,即后者属于使职。如果把前者看作是原有制度,那么军事使职则是后来发展出来的。


2.军镇内部的官僚组织


《唐六典》介绍军镇的组织:“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万人已上置营田副使一人;每军皆有仓曹、兵曹、胄曹参军各一人。”自注云:“赤水、临洮、河源等军加胄曹参军一人,朔方五城各加胄曹参军一人。”在《唐六典》这个时代,军与镇看来是有明确区分的,所以下文对镇又有专门的说明:“凡镇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万人已上置司马、仓曹、兵曹参军各一人;五千人已上,减司马。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一千人置子总管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凡诸军、镇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总管已上六年一替,押官随兵交替。”以下自注云:“副使、总管取折冲已上官充,子将已上取果毅已上充。”[32]《旧唐书·职官志二》与此内容相同,只多“总管已下二年一替,押官随兵交替”[33],比较《唐六典》多出总管以下一项内容,以理推测,如子总管应该属于总管以下这个档次,其下的押官两书是相同的。


军与镇,虽然有了名义上的区分,但军有万人以上的,有五千人以下的,镇也如此。这段文字中,似乎军没有司马,而镇万人以上是有司马这个职务的。同时,军有营田副使而镇没有提及。


在这里的军镇僚佐中,已经存在着文武两个系统:总管、子总管、押官属于武职系统,司马、诸曹参军等属于文职系统。《唐六典》中对武职僚佐担任者的资格规定,即“副使、总管取折冲已上官充,子将已上取果毅已上充”。但文职僚佐没有相应的规定。根本没有说明的是军镇的长官是否有什么资格的要求。推测起来,应该是因为军镇长官权重职要,是由皇帝亲自任命,没有制度上的资格要求更有利于中央的控制。


不论是军还是镇,凡五千人以上都有副使这个职位的设置。但镇没有提到五千人以上才设副使这个条件,只在司马这个职位上提出了这样的条件。实际情况如何,我们没有详尽到如此程度的资料,因为军镇的规模并不是始终如一的。使与副使是军镇的正副长官,在一些资料上还是可以看到,副使主要是由武官出身的人担任,这与《唐六典》的规定是符合的。详见下表(表11):


表11 副使一览表


续前表


在这个表中,崔湛的常山郡司马虽然是文职,但他的出身还是武将。公孙思观也一样,他甚至当过押官,一步步升到高位,是真正的行伍出身。属于文职出身而担任副使的只有姜师度一人而已。军镇的职能是战争,不论是长官还是副长官,战争经验的要求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上表的统计应该是有代表性的。有的人的历官当然并不是到此为止,有的继续升为正使或刺史、节度使等。王侁的历官就是很典型的:“解褐以护军任朔州北楼戍主。如意元年,改授渭州渭源镇副。载初九年,应制举及第,加上柱国,改授右武威卫绛川府左果毅都尉长上。万岁通天元年,救援平州立功,制授游击将军守右羽林卫翊府中郎将。又奉敕充讨击契丹副使。……圣历元年,制授明威将军守左玉钤卫将军,充怀远军经略副使。……大足元年,制授右武威卫将军。其年八月,奉敕检校胜州都督。……以长安二年正月六日苦战薨于横阵,春秋五十有一。”[34]从一个最基层的戍主到都督,一个军人的上升路线无不伴随着战争。同时也可以说明,战争确实为军人提供了在体制内不断上升的机会。


副使要求由折冲都尉以上武官担任,子将则要求取果毅以上担任。子将,即子总管。根据《康郎墓志》,康郎(字善庆)“迁授长上,以神功之岁,被积石军大使别奏充行……以圣历元年七月六日,敕授同州隆安府左果毅都尉……又奉恩敕,差充积石军子总管”[35]。康郎充当积石军子总管的时候,他的本官是左果毅都尉,正与《唐六典》的规定符合。子将,又称裨将。据《王元墓志》,他在大足元年(701)因军功而除右卫晋州平宁府右果毅都尉。这时,“西戎献款□纳所珍,君以裨将见征……又除明威将军洛州永嘉府折冲都尉”。他已经官至果毅都尉,在战争中应当充当子将(子总管),但在他的墓志中却被称作裨将。[36]张翼的情况与《唐六典》的说法完全一致,称为子将,“充安人军子将”,但他此前的本官没有交代清楚。他是“以门荫资调左亲卫,转左金吾卫引驾”,七年后,“考绩登庸,始加荣于一命”,然后边疆形势紧张,“诏选良能,以充统镇”,于是当上了安人军的子将,时间是开元二十年(732)。[37]按《唐六典》卷五的规定,引驾这种荣誉工作,五年就可以入考,即使无文也可以“本色迁授”[38]。但张翼的情况肯定很特殊,干了七年引驾才加荣一命,升了他的品级,但没有说到职务,大概是没有。于是,从朝廷直接到了边疆,径直当上了子总管,应该是大有前途的。但可惜,他不久就死在安人军中,年龄只有三十二岁。


押官是军队中的基层官员,在许多人的历官资料中都不被提及,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人充当,只是在当了更大的官员之后,隐去担任押官的经历而已。即使在墓志这种基层情况很集中的资料群中,也是如此。公孙思观的墓志中写着这样的经历,是很少见的。在所有差遣类的武官中,押官可能是最低级的,至少在我们引证的《唐六典》中是这样排列的。当然这并不是事实上的最低武官,仅就押官而言,实际上就有不同的规模。有的押官只有队一级的规模,即50人。[39]


在军镇的文职僚佐系统中,司马显然是重要的角色。司马一职,应该来自行军司马。《新唐书·百官志四》:“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蒐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糒、军籍、赐予皆专焉。”[40]《全唐文》载有李翰大历五年(770)五月的《淮南节度行军司马厅壁记》,不仅对行军司马的来龙去脉进行了历史回顾,而且可以看作是对《新唐书》这个记述的全面解释:“军出于内谓之将,镇于外谓之使,佐其职者谓之行军司马。行军司马之职,弼戎政、掌武事,居常习蒐狩之礼,有役申战阵之法。凡军之攻、战之备,列于器械者,辨其贤良。凡军之材,食之用,颁于卒乘者,均其赐予。合其军书契之要,比其军符籍之伍,赏罚得议,号令得闻,三军以之,声气行之哉。虽主武,盖文之职也。”[41]最后一句概括很重要,行军司马所从事的虽然是军事之事,但其职却是文职。


但是,我们在这方面所得资料并不统一。既然是文职,当然应由文士担任。我们在娄师德的历官中可以得到印证。娄师德,进士出身,高宗时为监察御史。后来应猛士募,从军西讨,因为多次立功,“迁殿中侍御史,兼河源军司马,并知营田事”[42]。王齐丘的情况与娄师德相似:“为殿中侍御史,充赤水军司马,有敕监凉府仓库。”他在景龙三年(709)二月去世,时间上比娄师德早。[43]不过,我们也看到了相反的例证。士如珪的历官给出了这样的证据:“解褐授幽州临渠府别将,转拜潞州潞川府别将。……范阳郡节度使张守珪慕公文武英杰,干济时务。别表授平卢军司马,赏绯鱼袋。……以天宝二年四月廿九日终于范阳郡蓟宁里,春秋五十有九。”[44]张守珪在奏充士如珪为平卢军司马的时候,并没有顾忌《唐六典》中的说法,因为士如珪的出身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他属于武人集团。不知为什么,在墓志资料中,作为州司马历官的有许多,但军镇司马的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