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娱乐
首 页
购买会员
联系网站
会员中心
空前绝后的遗书


顺带提一下,在本案中须加以仔细研究的吴一郎的梦游状态中,与第二次发作(参考后文)中上演的本案关键——心理遗传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发作行为只有“勒杀”这一点,其后的梦游行为则可以说是脱轨行为。但是,其后的脱轨梦游行为的真相堪称学界罕见,在精神科学方面的研究价值非常高,而且从未发现类似的参考事例,因此虽然有将其脱轨行为一般化之嫌,我仍然特地在此记述,以便各位能够彻底明白本案的真相可以由吴一郎的梦游发作衔接起来的事实。


【五】承接勒杀的第二段梦游——玩弄尸体


尽管被害者在地板上痛苦挣扎翻滚的痕迹及勒杀的痕迹十分明显,但犯人仍将尸体伪装成自缢。这种看似拙劣实际却并非如此的掩饰犯罪的手法,会让人怀疑被假设为犯人的第三者的智力不同寻常。这种判断有其合理之处,但也并不自然。因为如果将上述现象视为偶发性梦游状态特有的怪异行为,而以这种行为来解释当夜发生的事,认为当夜是吴一郎上演了笔者所谓的“玩弄尸体”的话,不但没有丝毫不自然之处,反而能更简单、确切、有力地说明上述事项。


但是,有关梦游中玩弄尸体的现象,自古以来几乎未曾有过足以作为明确记录凭证的资料,仅在对此类超唯物科学现象有深刻兴趣的拉丁民族间流传的记录,以及具有强烈迷信的东方各民族残存的传说等资料中有所发现。而且这些记录都不是实际见闻,只不过是由拥有特异头脑的僧侣、医生等人记载了一些道听途说的事例,将其编成随笔一类而已。内容十有八九是用尸体威胁他人、用电力尝试让尸体移动、冒充死人为非作歹等,还有获取器官用作迷信药材、掠夺陪葬品、奸尸等事例的误认和误传。因此很遗憾,难以通过这些资料掌握真相。


然而,此类玩弄尸体的事实自古以来就存在,这点不容置疑。只要调查中国、印度、日本等地的尸神、尸鬼、火车〔26〕等玄奇故事内容,就能够由自然科学、精神科学等各方面推知这种梦游行为——即玩弄尸体——均属误传的事实。


有关此类事实的细节,日后笔者将集结一册《妖怪论》予以研究论证。目前正处于整理资料阶段,如果从中做个简单摘要,可看出人们多倾向于认为尸神、尸鬼、火车之类的妖异现象原本是狐、猫一类或鸦、枭等妖禽怪兽所为。然而这并非事实,也就是说,根据这些传说记录等资料来观察玩弄尸体的状况时,首先开头就会形容静卧于棺柩内或地板上的尸体忽然起身,在空中疾驰。接着是描述闭着眼、头发和双手无力下垂的死者或倒立,或翻筋斗,或斜立静止,或前进、翻滚、爬行、悬吊空中、倒吊、旋转下降、圆规状旋转、关节扭曲、僵直倒下、朝后翻筋斗,或弹跳、摔落等等,如同受到某人的操纵一样,做出各种奇形怪状的动作或行为。但如果再冷静、仔细观察这些形容时,会发现这些现象很像是天真无邪的幼儿玩弄人偶、小动物一类的物体,一方面使其做出各种残忍的姿势动作,一方面处于自得其乐的状态。且该幼儿在进行这种游戏的时候,几乎忘记是自己在亲手玩弄的事实,错觉人偶是感受到自己的意志而随心所欲地变化动作,从而满足一种残忍心理。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不过,这种玩弄生物、拟生物的心理,来源于我们人类祖先在蛮荒时代征服、擒获、甚至击毙猎物或敌人时获得喜悦与胜利感的高潮,这就类似今日食肉兽类和虫类身上所遗传的玩弄猎物这一习性的高等变形遗传(将敌人首级抛投并欢呼的事实确实存在,而且应该注意这种玩弄拟生物的习性主要见于男性的事实——参照拙作《心理遗传总论》中变形遗传的相关部分),对比这一事实,就可以确定这类心理遗传毫无疑问会诱发玩弄尸体的梦游行为。


接下来将上述的考察对照事实加以具体说明。首先,照顾某濒死病人直到最后的人,或收拾尸体的人在进入睡眠后,特别是由于费心照顾而身心疲累,或由于某种安心导致陷入比平常更深沉的熟睡时,因受到尸体的深刻暗示,诱发前述带有残忍性的梦游心理,可能会取出未埋葬或刚埋葬的尸体加以玩弄。而对于自己动手的事实本人显然毫无记忆,即使在半朦胧状态下能意识到,也一定会像幼儿玩弄人偶一般,不会认为是自己下的手,反而会错觉是尸体本身在动作,深信自己正在做一场噩梦。玩弄尸体之后,将其丢弃于某处,或者又丢回棺材,自己则回去继续蒙头大睡。到了翌日早晨,一发现尸体移位或消失,立刻大惊小怪,将其解释为妖异现象,结果形成了此类传说。只需了解这类传说事例几乎全是守在尸体旁的穷困人家所遇到的不幸的事,或以一具尸体和一位守灵者为题材流传下来的话,就足以断言妖异现象的主角绝非尸体本身或其他鬼兽,而是睡在尸体旁的人梦游所造成的。这也可证明,现在多数人守灵的习惯,应该就是根据自古以来无数人的经验,在不知不觉间被人类确定为最能有效防止妖异现象而来的。另外,在死者枕边放置刀具的习惯,应该也是因为该刀的光芒或形状所造成视觉刺激暗示能够有效破除这种梦游症患者的幻觉的缘故。无论如何,像这样进行观察时,玩弄尸体的梦游状态的存在已毋庸置疑。尤其在守灵的习惯及火葬尚未流行以前,守尸体的人呈现这种梦游状态相当常见,这一点不言而喻。


其次,如果将上述研究观察与本案对比,当夜吴一郎勒杀女性后的梦游症,几乎与前述情形完全相同。不过其中又明显添加了具有变态性欲内容的梦游行为,所以特别值得玩味。也就是说,不难发现吴一郎由于自己血统中遗传下来的独特、固有、具有变态性欲的“心理遗传”梦游发作(参照下文第二次发作),首先勒杀其梦幻对象的异性,获得第一阶段的满足;再由于尸体的暗示,转化为上文所述的一般性梦游状态,即玩弄尸体。而那些尸体剧烈挣扎的痕迹,实际上也可能是与玩弄的痕迹相混淆了。或许其中也有一小部分来自被害者的痛苦挣扎,并且从其不知厌烦,最终达到变态性欲中最高程度的变态(参考下一项)可以看出,玩弄尸体含有一种寻求具有变态性欲的快感的特殊深意。


【六】承接玩弄尸体的第三段梦游——自我虐杀的幻觉与本人尸体幻视


称为“自我虐杀的幻觉”与“本人尸体幻视”的变态心理,即使在非梦游的一般情况下也属于特例中的特例,因此要详细叙述陷入这种变态程度的心理过程并非易事,不过为了当做本文的参考,在此还是作一下简要说明。


所谓的性欲或恋爱,指的是恋慕自己以外的异性的心理。若追溯其本源进行观察,将发现不管是如何忘却自我的恋爱或表现性欲,终究不外乎是爱惜、尊重自己灵肉要求的本能主义或利己心理的表现。因此,如果性欲和恋爱受到体质、性格及境遇的影响,经常无法得到满足,或不知道满足的方法,更不知道厌倦(与此相反,性欲衰退时也会导致同样结果,不过在此省略)时,其欲求会极端高潮尖锐化、深刻强烈化,结果就会因为无法靠寻常手段获得满足,最终导致偏离正规,走向变态性欲的境界。如果仍然无法满足,最终必然回归恋慕、爱惜自己的心理本源。


也就是说,从积极方面举例,一旦不知厌烦的异性爱抚欲高潮辛辣化,就会厌倦普通性交中得到的满足,转为虐待癖,甚至虐杀癖,或恋尸癖,更进一步则是以偷窥癖、雕像恋、恋物癖等顺序进化,渐渐变为从异性那里直接受到刺激或抛弃时,反而获得深刻快感,并且继续不断追求更异端、更猎奇的快感,最终会受到人类爱自己的本能吸引而陷入自恋。


从消极方面观察,被爱抚而无法获得满足的愿望若超自然高涨,将化为受虐癖,进而转为食粪癖,遭受异性侮蔑讥笑、嘲讽厌恶的承受欲及其他。经历这一系列过程,自然而然地陷入和前者同样的结局。由此可知,所谓的“自恋”就是笔者所谓积极、消极两种变态恋爱交叉于一点的表现。


并且这种名为“自恋”的心态中,还存在着积极与消极两个极端合二为一的变态。即由对自己极度的爱抚、装扮转为自我虐待、裸露癖或偷窥等变态兴趣,再进而成为自我轻视、自我冷淡、自我嘲讽、自我厌恶或自我恐惧等心理,最终沉溺于自我虐杀的快感或对自己尸体幻视的快感而无法自拔。事实上,这种心理实例非常广泛多样,并具有普遍性。昔日的切腹、殉义、愤死等心理,在一般自杀者的遗书中发现梦幻般的“自我赞美”、甜蜜而含泪的“自我陶醉”心理的背面,不得不说大多潜藏着这种变态心理。尤其是失恋自杀者的心理,可谓无一不是追求这种变态欲求最终且最高的唯一满足。


另外,一旦这种心理表现达到特异程度,会轻度出现抹杀丢弃自己的姓名、肖像,毫无理由破坏镜子,志愿担任模拟战争或戏剧中的伤患、死者角色,在各种艺术作品中残忍地描写以自己为原型的人物等。严重的则有未留下遗书而自杀、在他人或众人面前自杀、美化自己及环境的自杀、怜悯殉情、同性殉情以及自杀俱乐部的存在等一系列毫无端倪的欲求变幻和怪异的表现方式。


在人类以及人类日常生活的坐卧谈笑与自我爱恋的心理保有不即不离的关系,同时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这种变态心理的情况也不胜枚举。因此,这类极端的变态心理尽管研究价值颇高,但表现这种心理的事例并不罕见,反而有远比其他中间性质的变态性欲普遍的倾向。甚至具有一定自省力的人,会发现这种变态心理在自己的心理生活中随处可见。


根据以上所述,研究观察此案显示的特征,不难推测出吴一郎在其梦游第一阶段的勒杀行为前后,认为被害者的容貌与自己酷似。同时也可自然地推测出,因为其梦游的根源——深刻强烈的性冲动无法借由梦游获得解除,导致在不知厌倦地继续玩弄尸体的过程中,也多次产生尸体容貌神似自己的想法,结果被自我虐杀的错觉、幻觉吸引,将尸体当成自己而数度勒杀。就这样,最后转移为幻视自己尸体的梦游,把模拟本人的被害者尸体吊挂在楼梯扶手上,自己则从楼梯附近直视尸体而兴奋不已。若以这种观点进行观察,就能自然清晰地解释被害者遭到两三次勒杀后,又被伪装成自缢等本案各种最重要的特征。


本案的检验调查,因没有留意到上述几点,将其视同为普通案件,结果造成了忽略有关这些方面的指纹、脚印等痕迹的倾向,因此无从推测这种罕见梦游所特有的怪异行动细节,又是一件憾事。


另外,有理由推测带动吴一郎梦游发作的性冲动最高涨状态最终因为幻视自己的尸体而获得解除。之后吴一郎的行动只是此梦游症的余波,应该是陷入了笔者所谓的踉跄状态。但因为可以推测在这种踉跄状态之下进行的梦游行为又形成了出现在本案表面的重要不明特征,因此特别在另一项中予以记述。


【七】吴一郎的噩梦、口臭及表现出的其他梦游症特征


综合吴一郎所说的做噩梦的事实,以及清醒后感到头痛、晕眩、发冷、口臭、想吐等事实,怀疑他遭人麻醉有一定道理。然而,如果从精神科学的角度来观察,对照现代科学知识的发达程度,确实可说是不得已出现的错误。毕竟它在学理上阐明并且在常识上解释梦境及梦游真相的程度还相当浅薄低级,因此如果以下述的两段说明进行判断,就可以发现上述各种现象并非由使用麻醉剂引起,反而应称其为“梦游并发症”各项特征的最显著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