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较重视为读者打造谜题,犯罪小说家倾向重视角色胜过故事。观察这些犯罪小说作家,可以大概分为几类:一类在大多数作品中放弃解谜元素,另一类则在这个已经变形的文类中仍然保留这种元素。他们基本上将犯罪小说当成研究人类个性的方式,主要用来表达自己的社会观点。警察小说,或现称为「警察程序小说」的作品,是从警方角度来看待案件,并集中于调查过程细节的类型,此类别当中的最佳范例,均有极明显的写实感。
从侦探小说到犯罪小说
侦探小说经历改变后转变为犯罪小说,这个论点已不证自明。对比一下两者之间的主要特点,或许有助于看出它们确实不是挂着不同标签的相同文类。
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的区别的确存在,内容也大相迳庭。由于两者的分野经常有所重叠,前面的区隔稍微夸大了其中的差异。还是有些犯罪小说同样有优秀侦探小说所能带来的令人目瞪口呆的惊愕感,只是手法不同,艾拉.莱文[1]的《死前之吻》便是一例。至于侦探小说,麦克.吉尔伯等作家在角色描述方面也绝不敷衍了事。尽管如此,由于侦探小说作家与犯罪小说作家的创作目的基本上还是不同,这种分类方式仍有其用处。侦探小说较重视为读者打造谜题,就像钱德勒在一封信里提及的:「为了让故事更复杂,你伪造了线索、案发时间,并伪造巧合……为了让凶手出人意表,你还伪造了角色,这点最让我难受,因为我对角色是有感情的。」许多犯罪小说作家通常就像小说中的人格分裂患者。他们的内心有一半希望小说能以受案件影响的那些人为重心,但另一半却也渴望写出令人难以识破的谜题。钱德勒自己的作品就是这种双重渴望相互拉锯的绝佳范例,至于近期的例子则是露丝.蓝黛儿的作品。钱德勒可能会说:「认为谜题胜过一切的人,只是试图遮掩他们在创造角色与氛围时的无能罢了。」但在他的早期作品里,对他而言像呼吸般轻松的杰出氛围描述,也被用来掩饰他情节设计方面的不足。犯罪小说家倾向重视角色胜过故事,侦探小说作家因为聚焦于谜题而排除合情合理的角色行为。钱德勒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总得牺牲一些东西才行」。不过这么说并不正确。如果能像《玻璃钥匙》那样完美融合角色与谜题,你的创作成果不但能符合犯罪小说的文类特质,同时也会是经过深刻思考才创作而成的文学著作。
犯罪小说能包容的有天分的作者类型相当广泛。这种奇情文学十分具有弹性,复兴后也比原先更具新意,作家均以大相迳庭的方式尝试创作。有些作家特意将先前提及的多种元素或多或少融进故事中,使小说更具多元价值,还有少数作品具清晰直接的道德或社会目的。此外,也有许多作家放弃侦探小说的大多数元素,提供更写实的故事场景设定与可信度更高的角色,同时依旧以轻松态度将自己的作品定义为「纯属娱乐」。有些作家尝试以写实观点描述警方的工作与程序,有些人的作品基本上相当于心理学研究,还有少数人在犯罪小说中添加了罕见的机智幽默元素。虽然我会另外讨论间谍小说,但在这里仍有必要一提:就连间谍小说也透过约翰.勒卡雷[2]、连.戴顿[3]与其他作家之手而有了明显转变,这种文类因此具有对现实中的权力与暴力提出尖锐评论的空间。
接下来的分类同样有许多出自个人想法,或许也会引发反对意见,但对我来说,情况就是如此。这些分类以定义为目的,而非以成就为主。严肃作家的作品可能既无趣又做作,因此我与大多数人一样,更喜欢娱乐型作家,也就是作品娱乐性更显著的作者。当然,这类作家也各有不同。对我来说,艾玛.拉森[4]最出色作品所拥有的娱乐性,比起现代犯罪小说完全不遑多让,但带来娱乐的方式却不一样,其中的差异并非在于程度,而是在于类型。举例来说,她的作品与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的作品便相当不同。拉森或许可视为黄金时代的继承者,而且写得比大多数前辈还好,海史密斯则与那些人几乎完全不同。还有其他例子可举,但我希望这个例子便足以说明:犯罪小说的风格多元,因此在叙述其发展时,实在无法不再稍加分类。
犯罪小说的严肃型作家(一):海史密斯、班奈特、宾汉
派翠西亚.海史密斯是最擅长巧妙融合角色与情节的作家,也是目前创作犯罪小说的作家中最重要的一位。这个说法在她的祖国美国不会受到太多认可。美国评论界对英国作家往往不吝赞赏,却总是很久以后才愿意认可本土的天才,这实在是件怪事。汉密特被视为一般的纸浆作者长达十多年,钱德勒直到造访英国才欣喜的发现,「在这里,我并不是被当作推理小说家,而是还有点份量的美国小说家……这里完全没有那种自以为是的态度,不会认为即使是缺乏个人风格或毫无真正才华的四流严肃文学作家的作品,还是比推理小说家的著作来得强」。海史密斯也发现,在法国与英国(其实她可以再加上北欧地区),「我的名气、作品评价,或是相对于人口比例的销售量,都比美国好得多」。犯罪小说总是文学评论关注对象中的灰姑娘,但在欧洲,最好的犯罪作品会得到认真对待。或许必须补充说明一下,海史密斯的作品需要时间适应,这也代表了她有部分风格完全无法模仿。当我还固定撰写犯罪小说评论时,维克多.戈兰兹[5]总会在度假前写信给我,要我推荐当年其他出版社推出的优秀作品(多亏他敏锐聪明的鉴赏能力,其中许多都在他手下以精装本形式发行),以便买书带在旅途中阅读。有一年,他在我的坚持下买了《蜜月杀机》(The Two Faces of January, 1964),结果非常不喜欢。隔年他寄来的信里加上了一条注记:「拜托——不要派翠西亚.海史密斯。」
海史密斯大多数的作品都有些创意十足的耸动点子。她的处女作《火车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 1949)描述两名年轻人在火车上相遇,其中一人提议他们可以为彼此杀掉一名对方希望置于死地的人。由于凶手与被害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案件因而会成为「完美的谋杀」。《粗心的人》(The Blunderer, 1954)[6]描述笨拙的业余杀手想模仿一名较专业的杀手犯案,导致自己遭凶手追杀。这些巧妙的情节安排,往往有些手法拙劣许多的作家已经使用过——《火车怪客》的情节早在奥希兹女男爵的「角落里的老人」系列中就曾用过——但在海史密斯笔下,这些部分变成对角色细腻巧妙刻画的起点。她时常在作品中展现人性受暴力吸引的弱点。在《蜜月杀机》里,极为情绪化的瑞多.基纳在看到骗徒却斯特.麦法兰杀了人后,当下的反应竟是继续陪伴却斯特与他的妻子,而非通报警方。至于《离开的那些人》(Those Who Walk Away, 1967)的开场,雷.加瑞特遭柯尔曼枪伤,他的反应也一样,想让自己与这名谋杀未遂的凶手有更紧密的关联,而非试图逃离对方。或许可以说这并不「写实」,但这也只代表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做而已。海史密斯笔下的角色具现实感与说服力,透过犯罪发现自己必须与他人有所连结。她书中的夫妇往往讨厌甚至憎恨对方,但又有奇怪的爱意,因此分不开,必须互相忍受,在现代文学中,没有比这更真实的痛苦了。
隐藏在这些关系背后的是她对社会人际关系的看法,而且这些看法与葛德温的观点遥遥相应。海史密斯未直接让自己的观点与政治扯上关系,而是含蓄地暗示当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受到体制结构、社会团体或家人禁锢时,犯罪者可能才是真正自由的。她的主角通常都是罪犯,感觉就像英雄,而且还是书中最讨喜的人物。她在表达个人想法时总显得有些天真,以下的例子便可明显看出:
犯罪者是极其有趣的,因为至少曾有某个瞬间,他们是主动的,精神上是自由的,不向任何人屈膝……我觉得大众对正义抱持的热情相当无聊与虚伪,因为无论现实或人性都不在乎正义是否能够实现。
这样的论点有助于解释为何她最受欢迎的作品会是「汤姆.雷普利」系列。雷普利是个看起来讨人喜欢的美国年轻人,却没有任何道德感,所以必要时会伪造文书、诈骗与谋杀,藉此达成目的。《天才雷普利》(TheTalented Mr. Ripley, 1957)出版很久以后才又推出续集《地下雷普利》(Ripley Under Ground, 1970),接着则是《雷普利游戏》(Ripley's Game,1974)与《跟踪雷普利》(The Boy Who Followed Ripley, 1980)。海史密斯很喜欢雷普利这个角色,原因可能是他极任性放纵,因此在这系列的后期作品中,他的行为已接近荒谬边缘。此外,她也决心避开「犯罪小说作家」标签,最近两本长篇(非雷普利系列)都不是犯罪小说。无论如何,以犯罪小说家的角度来看,她的作品水平是最顶尖的,希望她能改变心意,回归这个行列。
在情节安排与打造重要情境方面,她的所有著作均有专业水平,例如《敲门的人》(People Who Knock on the Door, 1983)的中东背景便是一个证明,但她在处理犯罪题材时,则会特别在主角身上注入情感。暴力对她来说是必要元素,因为那种威胁或现实感能激发她的最佳创作状态,让她能巧妙运用自己妥善安排的耸动主题,并与她想传达的问题有所连结。她最好的作品当中那些致命性的追逐游戏,与当今小说能呈现的一样充满乐趣。
先讨论海史密斯,是因为她的观点使她成为才华洋溢小说家的典范。这类作家因为对犯罪行为与其结果深感兴趣,激起了创作的欲望。以下提及的作家顺序,主要是大致按照年代排列,与作品好坏等级没有任何关系。
玛歌.班奈特[7]的前两本作品发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在同类作品中,很少有时代感如此强烈的著作。正如格雷安.葛林[8]所说,在侦探小说的领域中,她以智慧与充满真实感的角色,以故作欢欣鼓舞的方式,描绘出那个时代物资不足、黑市交易、战时人民遭遇的生活困境,以及心灵层面大幅失衡的状态。葛林提到《该换帽子了》(Timeto Change Hats, 1945)一书时表示,「自艾弗林.渥夫[9]的《再升几面旗》(Put Out More Flags)后,这是我读过以『被撤离家庭』[10]为故事主题的最佳著作」。在她战后所写的四本长篇中,故作欢欣的风格变成一种哀伤的慧黠,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贝斯寡妇》(The Widow of Bath, 1952),以及构思巧妙的《没上飞机的人》(The Man Who Didn't Fly, 1955)。有两名过去曾经相爱的人于许久后重逢,「他们坐着彼此互视,想着共同的过往,却像两名不同流派的画家在画相同的景象,各自的作品几乎毫无关联」。有时书里的对话就像英国版的钱德勒,例如《贝斯寡妇》中厄运连连的主角遇到一名曾导致他身陷囹圄的貌美女子时,如此问她:「妳还是像以前一样奢侈、贪婪、唯利是图、不择手段、自私自利、言而无信、野心勃勃、放浪形骸吗?」她则回答:「我可是个文明人。」班奈特总是擅于观察又有趣,例如,评论在殖民地待过一段时间、后来住在海边的退休法官时,她是这么说的:「这就是件蠢事,一名身穿羊毛衫的百万富翁会干的蠢事;说不定那边的草地上还有几头被剖开的羊呢。」她对那名法官本身的看法则是:「一艘废弃的战舰,以为自己的大砲还能轰击。」翻开她的作品任何一页,几乎都能从中找到出人意料、转折巧妙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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