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义者对政治革新的反驳还有其他,我们不再一一列举。“变法”的观念相当古老,“变法”的实践在帝国历史上也不乏其例。从这种意义上说,帝国19世纪90年代的“变法”,并不是什么别出心裁的新鲜事,它只是让历史中被运用过的方式在新的“历史境遇”中再次接受考验。但是,正如帝国历史上推行“变法”都不是“自明”地具有正当性一样,晚清的政治变法也经历了把“变法”合理化的过程,特别是它必须对保守主义的挑战做出回应,为“变法”提供有力的辩护,以赢得人们的理解、支持。晚清中国的“变法”过程,首先遇到的就是这个问题。晚清“危亡大变局”和“亡国”“亡种”“亡教”的忧患意识,使知识精英自觉地认识到帝国必须进行“变法”以求“自强”。但是,要使“变法”得到自上而下的支持,并最终成为具体的实践,人们就必须在观念上认同“变法”。产生这种认同,虽然不能完全排除感情的因素,但根本上依赖于公众特别是决策者要被理智上的根据武装起来。理智上的根据来自何处,简言之,就是晚清知识精英对“变法”的合理性所做的论证。
晚清“变法”的合理性论证当然不是单一的,所运用的知识资源也不是来自一处。但进化论世界观则是一个基本的资源,它与传统的普遍变化观结合在一起,成为“变法”的最有力理论后盾。简单地说,进化论有几个基本的设定:一是生物的进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二是生物的进化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三是生物的进化是一个“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的过程。当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以及斯宾塞的普遍进化论被运用到社会领域并产生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后,进化论就获得了普遍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改革观的意义。严复、康有为等所代表的渐进变法论,都基于进化是一个渐进的、自然过程的原理。他们相信历史不仅是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渐次进化的,而且是由类似于自然过程的历史之势决定的。
在考察严复的进化主义时,我们已经看到,他绝不是只吸取了斯宾塞的“任天为治”“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自然主义”,他同时容摄了赫胥黎的“与天争胜”“人为”的“主体性”观念。如果说前者给我们提供的是“危机意识”,那么后者则支持了摆脱危机和达到富强的实践愿望。以“变法”为旗号的社会改革,从严复开始就紧密地同进化主义结合在一起,并被他的许多后继者所坚持,成为进化主义影响中国社会现实的最突出例证。在以后的叙述中,我们将会看到,“进化主义”为提倡社会改革不断提供了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外衣。
对严复来说,中国的危难时局,是世界统一化和竞争的必然结果。要适应这种统一和竞争,要“自强保种”,要获得生存权,就必须改变旧有的“不适应”的政令和制度:“运会所趋,岂斯人所能为力。天下大势,既已日趋混同,中国民生,既已日形狭隘,而此日之人心世道,真成否极之秋,则穷变通久之图,天已谆谆然命之矣。继自今,中法之必变,变之而必强,昭昭更无疑义,此可知者也。”[10]在此,严复坚信,中国旧有的制度必须改变,只要改变就能为中国带来“富强”。否则,在世界竞争秩序中,就有亡种亡国的危险:“世法不变,将有灭种之祸,不仅亡国而已。”[11]
中国传统并不缺乏普遍的“变化”思想,司马迁的“物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作为名言很容易被征引来论证变法的合理性。中国传统观念言“变”,当然并不设定“直线”的进步。但只要主张“变”,就有与“进化”结合起来的可能,因为“进化主义”就要以承认“变”为前提。生物进化主义,恰恰也是在打破生物不“变”的主张之下实现的。因此,主张“变”与主张“进化”,都可以成为变法的根据。在传统政治秩序中,先人和祖宗创制的“法”,往往被视为“神圣”,好古而忽今,并以此作为抵制改革者的根据之一。对此,严复认为,对于历史的经验我们应加以借鉴,把它作为预测未来的宝贵财富。但是,不能认为凡事都必须依据“成法”:“夫稽古之事,固自不可为非。然察往事而以知来者,如孟子求故之说可也。必谓事事必古之从,又常以不及古为恨,则谬矣!”[12]
原因是,历史总是在不断变迁,古人不能知晓未来没有经历的现实,也不能对此做出正确的安排。严复分析说:“夫五千年世界,周秦人所阅历者二千余年,而我与若皆倍之。以我辈阅历之深,乃事事稽诸古人之浅,非所谓适得其反者耶!世变日亟,一事之来,不特为祖宗所不及知,且为圣智所不及料,而君不自运其心思耳目,以为当境之应付,圆枘方凿,鲜不败者矣!”[13]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把自然“天”和“道”作为永恒不变的对象加以敬仰,把“可变性”严格限制在“法”的范围之内。但是,这种观念受到了近代维新派人士的挑战。谭嗣同从“道器”的联系中,在一定程度上把“可变性”也赋予“道”。从一般意义上看,严复肯定“道”的“不变性”。问题的根本在于,他所说的“道”与董仲舒的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一是,他认为自然的“天地”是变的,他举了很多例子来论证这一点;二是,儒家特别是董仲舒所说的“道”并非永恒不变之“道”:
若夫君臣之相治,刑礼之为防,政俗之所成,文字之所教,吾儒所号为治道人道,尊天柱而立地维者,皆譬诸夏葛冬裘,因时为制,目为不变,去道远矣!第变者甚渐极微,固习拘虚,末由得觉,遂忘其变,信为恒然;更不能与时推移,进而弥上;甚且生今反古,则古昔而称先王,有若古之治断非后世之治所可及者,而不知其非事实也。[14]
既然儒家之“道”,非真正之“道”,那么它就是可以改变的。严复在这里实际上是打破了儒家之“道”不可变的神圣偶像。对严复来说,只有真正的“道”才具有不变的特性,这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领域的“公理”和“法则”:
天变地变,所不变者,独道而已。虽然,道固有其不变者,又非俗儒之所谓道也。请言不变之道:有实而无夫处者宇,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三角所区,必齐两矩;五点布位,定一割锥,此自无始来不变者也。两间内质,无有成亏;六合中力,不经增减,此自造物来不变者也。能自存者资长养于外物,能遗种者必爱护其所生。必为我自由,而后有以厚生进化;必兼爱克己,而后有所和群利安,此自有生物生人来不变者也。此所以为不变之道也。[15]
严复不仅用“变”的普遍性和“生存竞争”的立场来论证“变法”的合理性,而且还通过把制度“相对化”来要求改革。在严复的意识中,作为政治措施和制度的“法”都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在凡“法”皆有其弊:“自古无无弊之法。”[16]另一方面表现在它是某种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盖古之圣贤人,相一时之宜,本不变之道,制为可变之法,以利其群之相生养、相保持而已。是以质文代变,自三代而已然。”[17]因此任何“法”都不能一劳永逸地适应于一切时代和历史时期。一旦时过境迁,物移俗变,当“法”变得不能适应时代的状况时,自然就应加以改变。这里表达出的“法”的相对性思想,可以说已经把生物适应进化的思想融合其中了。
“法”(乃至儒家之“道”)要因时而“变”,但如何“变”才算恰当的方式呢?严复是一位稳健的变法论者,对他来说,顽固的守旧、不知变通固然要反对,但激进的革命和破坏也根本行不通。这再次使我们想起严复的渐进史观。达尔文和斯宾塞的渐进思想彻底阻挡住了革命对严复的诱惑。他不相信历史奇迹,也不相信幻想,他只相信渐进式改革。在他看来,一个社会和国家的衰败绝非一时的结果,它是长期积累所形成的,要加以改变也只能通过渐进的、适中的改革过程,试图一下子以剧烈的方式和手段创造“奇迹”,只会是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严复说:“盖风俗民德之衰,非一朝一夕之故。及其既弊,亦非一手足之烈所能挽而复之于其初也。……敌国强邻,鹰攫虎视,己之国势,火屋漏舟,而由弱转强,由愚转智,由瓦解土崩而为专心壹志者,又实无速成之术。”[18]严复这种通过改良而达到富强的“渐进式”改革设计,与孙中山等以“革命”和“破坏”实现理想的这种激进式设计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在严复的意识中,我们的问题如此严重,只能耐心、循序、慢慢地改变。1905年,这两位中国先行者在英国晤面,他们的对话极具象征性地表现了他们对解决中国问题的对立立场。按照严复的说法,“以中国民品之劣,民智之卑,即有改革,害之除于甲者将见于乙,泯于丙者将发之于丁。为今之计,惟急从教育上著手,庶几逐渐更新乎!”但孙中山的逻辑是“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君为思想家,鄙人乃实行家也”[19],必须大刀阔斧。但是,无论是严复的“渐进式”改革,还是孙中山的“激进式”革命,在中国都遇到了困境。这可能引起我们思考中国社会改革“设计”方案的有效性。但更根本性的问题也许不在这里。整体性的历史是“设计”出来的吗?越是具有“明确”的整体性的“目的意识”,就越容易达到我们的目的吗?
严复反对“激进式”变革的另一个理由是,这种方式不能处理好“新”与“旧”的关系。革命或破坏走的是极端的道路,它为了破“旧法”以确立起“新法”,往往连旧有的、仍然有效的“善法”也抛弃了。他说:“改革之顷,破坏非难也,号召新力亦非难也,难在乎平亭古法旧俗,知何者之当革,不革则进步难图;又知何者之当因,不因则由变得乱。一善制之立,一美俗之成,动千百年而后有,奈之何弃其所故有,而昧昧于来者之不可知耶!”[20]这里继续贯穿着严复的“渐进”“进化”的逻辑。合理的制度不是“突然”的产物,它是“逐渐适应”的结果。“革命”不仅难以结出新的“适应性”的制度,而且也会破坏已经适应了的制度。从一切来看,进化主义使严复变得有些“保守”甚至“胆小”,但这只有在相对于“革命”的意义上来说才是恰当的。最为吊诡的是,“革命者”恰恰也是从进化主义中找到了“革命”的合理性根据的。
作为戊戌变法理论和实践的领袖人物,作为革命时期的“保皇派”,康有为的“渐进”改革家形象后来一直受到“激进”革命家的批判。在革命家的眼中,他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保守性”人物。具有讽刺性的是,当康有为在19世纪末以热烈主张“制度”改革和变法的面貌出现时,他恰恰又被那些“保守主义者”(不管是彻底的还是开明的)怒斥为头号“激进”人物,他们对这位“离经叛道”的“先时之人物”(梁启超语)和“中国的马丁·路德”(梁启超的比方)恨之入骨。把康有为在戊戌前后的改革家形象比较一下,确实不完全一样。在戊戌变法前,他甚至与他“冲破罗网”的弟子谭嗣同一样相当“激进”,在给光绪皇帝的上书中,他坚定地呼吁:“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亦作‘存’——笔者),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21]“守旧不可,必当变法;缓变不可,必当速变;小变不可,必当全变。”[22]他与王小航在戊戌年的一段对话,俨如1905年严复与孙中山在伦敦的对话,显示了他对变革的急切心情。王小航说:“我看止有尽力多立学堂,渐渐扩充,风气一天一天的改变,再行一切新政。”康有为不以为然地回答说:“列强瓜分就在眼前,你这条道如何来得及?”[23]但是,在戊戌变法流产之后,康有为变得保守,在有些方面开始退却。他像严复一样,开始以西方制度不适合中国加以拒绝,退回到他曾反对过的洋务派解决中国问题的那种方式上。[24]尽管有这种程度上的差别,但并不足以改变康有为作为“改良主义者”或渐进改革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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