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新潮作家对于荒诞风格的营造,既代表了他们的世界观,以及对人生、现实和历史的认知,又代表了他们的艺术观。更重要的是,在新潮小说这里,荒诞似乎从来就没有上升为一种哲学,更多的时候,它不过是新潮作家借用而来的先验的观念,或者是一种表层的修辞手段或艺术方式,它“符号化”地停留在形式的浅表层面,因而也必然难以企及对现实、历史以及人的精神、灵魂进行深入拷问的深度层面。
神秘:艺术还是迷信?
读新潮小说,我们总会不知不觉地陷入某种神秘的气氛中去,这固然与新潮作家作为中国新时期文学的一支新军,他们本身的崛起就具有某种神秘性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他们的文本所营构的特殊的艺术效果使然。神秘,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与新潮作家文学观念的革命紧紧联结在一起的,它是对文学认识功能的一个有效的解构手段。它彻底打破了文学反映生活、把握生活的传统理论神话,打破了人们对于必然性和本质性的认同,并把偶然性作为一面旗帜插在了文学的高地上。也就是说,神秘使人们失去了对于本质、对于深度的期待,而把世界和生命的不可知的一面呈现了出来。在这里正体现了新潮文本潜隐的一个深刻悖论:新潮作家正是以他们的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言说着对于世界和生命的无能为力。
自然,在新时期中国文学中,对神秘的探索和表现也并不是从新潮小说才开始的。早在寻根文学中,“神秘”就已得到了呈现。扎西达娃、韩少功、张炜、王安忆等的大量有反响的小说作品,比如《西藏,隐秘的岁月》《爸爸爸》《古船》《小鲍庄》等等,都不同程度上切进了神秘的深度。从总体上看,他们虽然对各种神秘的生命、历史和文化现象进行了探索,但他们对时间永恒伸越的思索、对人类生存终极价值的追问都并非植根于存在论意义上的那种真正的神秘,而只是对历史和文化探究所遗留下的一些不可知的观念或意识。可以说,尽管这些作家对于“深度”孜孜以求,而实际上他们在开辟了一个新的题材领域和主题话语之后,“神秘”却更多的只是一种风格上的表征和艺术上的氛围,它远未融化到作家所追求的意义深度中去。而到了新潮作家这里,由于他们对文本的“深度”本就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并视其为一个“虚假的幻觉”,因此,“神秘”就更是变成了一个形式话语呈现在新潮文本中。具体而言,我觉得新潮小说的神秘风格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对于非经验世界的叙述。新潮小说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生存景观基本上都是与传统的文学话语格格不入的边缘性景观,兵匪、仇杀、天灾、奇俗、黑幕、宫闱、宗族、妓院、罪恶等等带有文化禁忌色彩的话语成了新潮作家们乐此不疲的正宗话题,比如苏童的“红粉”系列小说、马原的“西藏”系列小说,以及残雪、林白、陈染等的“女性隐私”系列小说等就都因其题材的“边缘性”而天然地带上了神秘的色彩。对于非经验世界的叙述在新潮小说中还表现为对大量超自然、超理性的未知“神秘”的直接言说和描绘。不但在几乎每一篇新潮小说中我们都能看到算命先生一类的超验者的存在,而且灵验、鬼神、预感、报应、宿命等神秘因素也于新潮文本中随处可见:在苏童的《我的帝王生涯》中不时晃动着一个无所不知的“疯子”;在余华的《呼喊与细雨》中开头就出现了一个神秘的黑衣人;在吕新的《黑手高悬》里是“鬼”火闪烁;而在北村的《施洗的河》中则更是“鬼”“神”结伴同行……此外,还必须指出的是,新潮小说所言说的最本质的非经验还是在于对“生”和“死”本身的探究。因为就人生来说,最大的两个缺憾无非就是对于出生的没有意识与自觉以及对死亡的无法体验。因此,某种意义上,“生”与“死”正构成了人类的最大的两个神秘。新潮作家对于死亡和生命现象的反复言说和描绘显然也正源于一种对“神秘”的表现和探究热情。洪峰的《极地之侧》《东八时区》等小说都对“生”与“死”的神秘性倾注了巨大的热情;而余华则更是在《古典爱情》《刑罚一种》等小说中试图赋予“生”和“死”这不可体验的存在以“体验性”和形象性。此外,苏童、格非、叶兆言、潘军等也都在他们的小说中不遗余力地探索或制造着“生与死”的神秘。
二是新潮作家“玩弄”叙述和结构的必然结果。新潮小说浓郁的神秘倾向在我看来最主要的根源还在于新潮作家在文体效果上对“神秘”的主观追求。如前所述,新潮小说总是浸润在一种感觉化和幻觉化的叙事氛围里,这种氛围里时间和空间以及现实与历史的关系被颠倒了,梦境与真实被混同了,叙述者与主人公和作者的同盟被整合或拆解了。这就导致了扑朔迷离的神秘风格的不可避免。在结构方面,新潮小说对于“迷宫”结构的热衷,也是产生其文本神秘风格的一个重要催化剂。在它们的“迷宫”中不仅情节失去逻辑关联不断短路、人物生死无常,而且鬼神、预感、报应等非理性以及魔幻的因素都直接变成了文本结构的推动力量。正因为如此,由“迷宫”大规模滋生的“神秘”也正成了新潮小说本身一个特别的结构元素。新潮小说区别于传统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于小说整一性的本质化和必然化结构的抛弃,以及对偶然性乃至神秘性结构因素的发掘。在新潮文本中,纷繁的头绪、破碎的景象和飘忽的时空常常构成一种以偶然性为核心的散漫的辐射状的情绪世界。新潮小说对于死亡的表现可以说是对这种以偶然性为核心的小说结构的最有意思的象喻。在马原、洪峰等作家笔下,死亡都是毫无理由、莫名其妙的。洪峰的《重返家园》在描写了勋勋送过去的女友时被火车轧死的情节后,叙述者有一段议论颇耐寻味:“大家还想如果不是追火车而是追汽车也不会出现这个结果,大家还想如果女孩子不在火车开动之前喊勋勋的名字,同样不会出现那样的结果,但大家只能面对一个事实:勋勋被火车轧死了。”这段话完全可以指代情境小说所要表现的无处不在的偶然性、人在这种偶然性面前的无能为力以及文本自身对应于这种偶然性的结构特征。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小说来说,神秘既具有美学效果,同时又具有某种超越意义。对神秘的营构,对于长期为现实所累、蛰伏于现实桎梏中的中国作家来说不失为一种解放与超越的手段,因为神秘保证了生活与文学之间的“距离”,也带来了文学界对于“生活”的超越性。此外,我们还应看到,神秘风格一方面根植于“不可知论”,但另一方面又似乎正代表了对于“未知”的向往与探索热情,并不能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然而,就新潮小说来说,我们却不能不遗憾地指出,新潮小说所营造的“神秘感”实际上只不过是其叙述方式开展活动的借口,或者是叙述方式的某种阶段性的副产品。“神秘”不是生存内在深度的体现,而不过是叙述人的一副面具或脸谱。它使严肃的事物玄虚化,使清晰的事物模糊化,把小说改造成了暧昧不清的形象,并从根本上使得神秘的哲学价值和美学价值大打折扣。不仅如此,对新潮小说来说,“神秘”风格某种意义上还成了新潮作家“反智”的借口,成了他们逃避对社会、历史和人生进行严肃思考的掩体。当“神秘”成了新潮作家对于世界的唯一解释时,不仅科学、智慧、思想、公理、常识变得可笑,人与世界也变得一样“不可知”,我们只能任由迷信、宿命的气息对人与世界的篡改。这实际上不是新潮作家主体性强大的彰显,而恰恰是其主体性脆弱不堪的证明。
四、时间与幻觉:叙事革命的起点与终点
在上文对新潮小说的形式世界和叙事风貌进行了走马观花般的浏览之后,我们仍难以对新潮小说的叙事革命进行一次总结性的命名和概括。在对新潮小说文体的把握和描述之中我们似乎还遗忘了某种本质性的话语,这就需要我们再次回眸那潮起潮落的新潮小说演变史。而在此回顾中,“时间”和“幻觉”两个形式话语终于从新潮文本的迷宫深处向我们款款而来了。显而易见,这两个话语是决定新潮小说文体面貌的两个最为本质的因素,新潮作家在叙事领域所进行的风云变幻的一切表演都可以在此得到阐释。换句话说,这两者正是新潮小说文体革命和叙事革命的根源和基础,它们是起点也是终点。本章对于新潮小说叙事成就的考察最终落实在这两者身上也实在是势所必然的事。
如果把新潮小说文体的一切变革统统归结为“时间”意识的觉醒,这显然太简单化也太狭隘了。但如果我们说新潮作家所进行的文体革命是以对“时间”这个形式话语的讲述为起点而大规模展开的,这还是符合实际的。正如北村所说:“到底是历史由现在构成还是现在存在于历史之中,这里一定有一种选择。我选择前者,所以我只相信瞬间是唯一真实的,我全部使用现在进行时态,因为作者、叙述者、叙述对象和读者在文本中具有一种时间,也就是说他们都只能经历这种时间,而不会大于这种时间。这种时间既没有明确的中心,因此也无所谓起始以及结束。有中心,这结构可能就废了。不少文本中的物象包括人,对于我而言都是来历不明的,我感兴趣的只是秩序问题,是一些片断如何构成表象。”[16]
“时间”对于新潮文本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叙述方式上,新潮作家对“时间”的叙述有两个经典句式:
许多年以前……
许多年以后……
这两个句式脱胎于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开头第一句话:
许多年之后,面对着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将会想起那久远的一天下午,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
这个句式最大的意义就是“时间”完全主观化了,叙述者成了“时间”的真正占有者和支配者,“时间”对于叙事的压力完全消除了。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格非的《褐色鸟群》、叶兆言的《枣树的故事》、余华的《难逃劫数》、刘恒的《虚证》、洪峰的《和平年代》、鲁羊的《弦歌》等几乎所有的新潮小说文本都有着这两个经典句式的影子。而余华的小说《往事与刑罚》更是让我们直接目睹了“时间”的死亡情景。小说是这样叙述刑罚专家对于时间的谋杀的:
……他将一九五八年一月九日撕得像冬天的雪片一样纷纷扬扬。对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一日,他施予宫刑,他割下了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一日的两只沉甸甸的睾丸,因此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一日没有点滴阳光,但是那天夜晚的月光却像杂草丛生一般。而一九六〇年八月七日同样在劫难逃,他用一把锈迹斑斑的钢锯,锯断了一九六〇年八月七日的腰。最为难忘的是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日,他在地上挖出一个大坑,将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日埋入土中,只露出脑袋,由于泥土的压迫,血液在体内蜂拥而上。然后刑罚专家敲破脑袋,一根血柱顷刻出现。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日的喷泉辉煌无比。
在这里我们似乎又可以与新潮小说的一个潜隐的悖论不期而遇,这个悖论就是新潮作家以对时间的充分自觉和尊重所完成的恰恰是对时间的谋杀。博尔赫斯曾说过:“只有不属于时间的事物,才在时间里永不消失。”某种意义上,新潮作家对于“时间”的艺术处理过程也正是一个时间的“非时间”化的过程,在“时间”作为一个技术化的叙述因素凸现在文本中的时候,它才具有超越“时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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