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510;黑格尔:《小逻辑》,98页。
注511;同上书,97页。
注512;同上书,105页。
注513;同上书,106页。
注514;黑格尔:《小逻辑》,106页。
注515;《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38卷,238页。
注516;。因此,经验主义哲学力图“从外在和内心的当前经验中去把握真理,以代替纯从思想本身去寻求真理”黑格尔:《小逻辑》,110页。
注517;。但是,知觉所把握的,像知性借抽象概念所把握的一样,也是有限的、个别的。虽然前者具体,后者抽象,但它们都不能把握无限、整体,也就是不能把握真理。同时,经验主义之形成经验,主要是用分析方法,这也类似于旧形而上学,偏于分析而不知分析与综合的统一。其结果“便陷于错觉:它自以为它是让对象呈现本来面目,不增减改变任何成分,但事实上,却将对象具体的内容转变成抽象的了。这样一来,那有生命的内容便成为僵死的了,因为只有具体的、整个的才是有生命的”黑格尔:《小逻辑》,113页。
注518;同上书,115页。
注519;黑格尔:《小逻辑》,156页。
注520;黑格尔:《小逻辑》,159页。
注521;黑格尔指出:“每一个有学问的人,大都具有许多普遍的观点和基本的原则直接呈现在他的意识里,然而这些直接的观点和原则,也只能是反复思索和长时间生活经验的产物。”同上书,160页。
注522;黑格尔:《逻辑学》下卷,279页。
注523;黑格尔:《小逻辑》,173页。
注524;黑格尔:《小逻辑》,172页。
注525;黑格尔:《逻辑学》下卷,280页。
注526;黑格尔:《小逻辑》,173页。
注527;。黑格尔还强调:“在实践方面,理智也不可少。”黑格尔:《小逻辑》,173页。
注5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3卷,60~61页。
注5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2卷,103页。
注530;我们看到,马克思这里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所运用和发挥的,正是黑格尔关于感性、知性、理性三阶段的认识学说。其中,所谓“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或者“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讲的就是知性与感性的关系。在这里,由于知性的活动,使浑沌的感性整体为之解体。而所谓“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达到“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则是讲知性与理性的关系。在这里,由于理性的活动,解体的整体得以回复,但“已不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了。诚然,理性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它的活动,我们就不可能把握具体的真理。但是,如果没有与理性直接相关的知性活动,没有知性使浑沌的感性整体解体,取得一系列最简单的规定作为理性加工的原料,理性想要把握“多样性统一”的具体真理也是不可能的;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也就是一句空话。可见,在确认理性在认识中的重要地位时,必须同时确认知性在认识中应有的重要地位。知性对于把握客观的具体真理,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乃是感性向理性过渡的桥梁,并且是理性建立具体真理大厦的直接提供材料者。不过需要指出,虽然马克思这里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内容,但是,在如何评价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个认识过程上,他们却存在着原则的区别。在马克思看来,这是对客观真理的主观反映。相反,黑格尔则把这个过程看作客观真理本身。因此,在黑格尔那里事情就本末倒置了,作为结果的理性认识变成了出发点。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因而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2卷,103页。
注531;马克思:《资本论》,8页。
注532;马克思:《资本论》,5页。
注533;。就是说,“当作交换价值,它们却只能是异量的,所以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原子”同上书,8页。
注534;同上书,8~9页。
注535;同上书,21页。
注536;黑格尔:《康德哲学论述》,13页。
注537;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77页。
注538;黑格尔:《小逻辑》,87~88页。译文有改动。
注539;同上书,93页。
注540;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49页。译文有改动。
注54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22页。
注542;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9页。
注543;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15页。
注544;黑格尔:《小逻辑》,133页。
注545;同上书,102页。
注546;。所以,善的理念作为“总体”比“认识的理念”更高。黑格尔这里所表现的高明和深刻之处,在于他实质上指出实践高于理论。因为实践活动既在自身中包含理论思想作用,又是使理论变成现实的客观活动。黑格尔还进一步揭示出,实践即他所谓的“善的理念”,其实现的过程乃是一个从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自在的善,就其主观性而言不过是一种“冲动”,还不是明确的目的性,只有自在自为的善,才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同时,善的目的性活动与理论的目的性活动也是不同的。善的目的性活动,不是像理论的目的性活动那样,指向自身给自己以规定,而是“要建立自己的规定,借扬弃外在世界的规定,给自身以外在现实形式中的实在”黑格尔:《逻辑学》下卷,523页。
注547;黑格尔:《小逻辑》,419页。
注548;《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38卷,228页。
注549;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243页。
注550;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243页。
注551;同上书,214页。
注552;至此为止,谢林都在从哲学上推进自由问题的解决,在他的论述里包含着深刻的合理内容。这不仅表现在他在处理自由与必然关系方面的辩证观点,而且尤其表现在他把自由看作“保持着自我意识的连续性”,也即是保持作为有理性的人类的连续性的一种动力,已经包含着把自由作为人的本质的思想萌芽。但是,如前所述,由于谢林把矛盾的统一诉诸“绝对同一性”,这样就把矛盾的同一性加以歪曲,同一被弄成等同。这种观点致使他有时把自由与必然的同一视为两者的等同,“自由应该是必然,必然应该是自由”同上书,244页。
注553;同上书,255页。
注554;黑格尔:《小逻辑》,145页。
注55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134页。
注556;黑格尔:《小逻辑》,116页。
注557;同上书,111页。
注558;。他还联系人类历史进程,指出迄今为止世界历史发展不同的自由具体形态。他认为有三种形态:东方的君主专制主义,“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一部分人是自由的”;以及近代资产阶级共和国,提出一切人皆应自由的思想。黑格尔所作的这种划分合理到什么程度可以讨论,但是他由此推进了关于自由具体性的探讨却毋庸置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依据理性乃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以及理性作为精神乃是自由的,他明确提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是自由的。他还进一步提出,使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得以实现,乃是世界历史的原则和目的。但自由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黑格尔写道:“这个原则应用于各种政治关系上,拿它来彻底铸造和贯彻社会机构,乃是一种造成历史本身长期的过程。”黑格尔:《历史哲学》,57页。
注559;本文原载《人民政协报》“学术家园”版,2012-0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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