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300;黑格尔:《美学》第1卷,48页。
注301;黑格尔:《美学》第1卷,49页。
注302;黑格尔:《美学》第1卷,52页。
注303;。第二,纵然摹仿得惟妙惟肖,但这些东西作为自然的东西,比比皆是,不足为奇,对于审美的欣赏者来说,不能算作独创的陶冶心灵的艺术品。第三,单纯摹仿达到逼真的程度,虽然也能够给人们带来某些快感和兴趣,但这是极为有限的。黑格尔援引康德举过的例子说:“我们对于摹仿夜莺的歌声完全逼真的人——确有这样的人——很快就感到腻味,因为一发现唱的是人,这种歌声马上就显得讨厌。”
注304;黑格尔:《美学》第1卷,54页。
注305;黑格尔:《美学》第1卷,57~58页。
注306;同上书,24页。
注307;如果艺术作品中“所表现的内容的普遍性是作为抽象的议论、干燥的感想、普泛的教条直接说明出来的”,那么,这种表现教训的方式,就违背了艺术本质的要求。因为,对于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作这样的割裂,其结果必然使感性形象成为思想内容的一种“附赘悬疣”和“单纯的外壳和外形”,从而使艺术变得徒有其名。在黑格尔看来,如果把教训作为艺术作品思想内容的一个方面,那么,它只能“间接地暗寓于具体的艺术形象之中”。唯其如此,才是符合艺术本质的表现方式。最后,黑格尔指出,从缓和与净化情欲以及给人以教训为艺术目的这类观点出发,必然导致把艺术的最高目的看成提高道德和吸取道德教训。黑格尔承认:“从每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里都可以绎出一个很好的道德教训。”
注308;黑格尔:《美学》第1卷,64页。
注309;同上书,65页。
注310;发生学认识论是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提出来的。参见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注311;黑格尔:《历史哲学》,73页。
注312;黑格尔:《美学》第1卷,124页。
注313;黑格尔:《历史哲学》,57页。
注314;康德:《实践理性批判》,2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注315;黑格尔:《美学》第1卷,126页。
注31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25页。
注317;同上书,14页。
注318;。但是,这个命题却没有同时表达出通过实践活动使客观世界变得合乎人性的要求,或者说在客观世界里“使意志的理性得到实现”黑格尔:《美学》第1卷,125页。
注319;同上书,124页。
注320;黑格尔:《法哲学原理》,19页。
注321;同上书,20页。
注322;黑格尔:《历史哲学》,80~81页。
注323;;另一方面,“对客体这样否定的对待,也同样是对自身的否定对待,也就是目的的主观性的扬弃”
注324;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32页。
注325;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33页。
注32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20页。
注327;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33页。
注328;《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38卷,203页。
注329;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33页。
注330;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38页。
注331;同上书,437页。
注332;同上书,438页。
注333;。但是,如黑格尔所指出的,“这个手段同样又是一个已经被目的所规定的客体”,因此,在这个客体的客观性与目的性规定之间,“又要插入一个新的手段,如此以至无穷。这样就建立了中介的无限进展”同上书,441页。
注334;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41页。
注335;就是说,中介自身的否定性,也决定着中介的无限进展。根据“中介的无限进展”,黑格尔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除了主体而外,一切客体都在本质上可以成为手段。他写道:“一切客体都同样是目的的手段,一个外在的目的是在它们中实现的。”
注336;有鉴于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手段,黑格尔批判了抛弃手段的主观性和空想。他指出:“当有限概念的主观性轻蔑地抛掉手段时,它在它的目的中便不会达到〔比手段〕更好的东西。”同上书,442页。
注337;黑格尔:《逻辑学》下卷,442页。
注338;黑格尔:《康德哲学论述》,3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注339;同上书,55页。
注340;。就是说,客体(康德所理解的“物自体”)是认识与实践所不能回避的。康德所逃避的具体客体,不仅依然存在,而且与应当这种主观假想对立着,结果康德只好把这种具体客体作为“物自体”规定为不存在。这种对康德逃避矛盾的揭露和批判,真是入木三分。黑格尔在剖析康德的公设时认为,康德所谓的公设,作为“完成了的善”,也不过像“稻草人”一样,完全是主观设定的东西。他写道:“完成了的善虽然是一个绝对的设准(absolutes Postulat),但也不过是一个设准,即有主观规定性的绝对的东西而已。”黑格尔:《逻辑学》下卷,525页。
注34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13页。
注342;黑格尔:《逻辑学》下卷,523页。
注34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31页。
注344;黑格尔:《逻辑学》下卷,256页。
注345;黑格尔:《逻辑学》下卷,523页。
注346;同上书,522页。
注347;,而不像在实践中那样,“借扬弃外在世界的规定,给自身以外在现实形式中的实在”黑格尔:《逻辑学》下卷,523页。
注348;同上书,526页。
注349;黑格尔:《逻辑学》下卷,527页。
注350;。“从而在这个结果中,认识树立起来了,并且与实践理念联合了。”同上书,528页。
注351;康德:《实践理性批判》,6页。
注352;同上书,96页。
注353;同上书,99页。
注35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290页。
注355;黑格尔:《历史哲学》,56页。
注356;同上书,73页。
注357;黑格尔:《法哲学原理》,27页。
注358;黑格尔:《小逻辑》,358页。
注359;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十八世纪法国哲学》,9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注360;黑格尔:《历史哲学》,111页。
注36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23页。
注362;同上书,81页。
注363;黑格尔这种批评的合理性首先表现在,他对自由的理解是相当辩证的,或者说,他能够比较具体地考察自由。因此,他能够指出自由的相对性,即指出法律和道德在历史上对于自由的实现和发展并非是完全敌对的,而且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总是不可缺少的。同时,黑格尔还指出了“任性”自由观的认识根源。为什么会把对“任性”的限制看成对自由的限制呢?原因就在于,对自由“不外乎是仅仅从这名词的形式的主观的意义上来看它,而脱离了它的主要对象和目的”黑格尔:《历史哲学》,81页。
注364;黑格尔:《美学》第1卷,124页。
注365;但是,所谓在对立物中“发现自己”和所谓“依靠自己而生存”,在黑格尔看来,首先取决于对这种自由状态具有自我意识,或者也可以说,对丧失本质的不自由状态具有自我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明确什么是消除的对象和什么是追求的目的。当然,黑格尔这一观点,也是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提出来的。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自我意识既不是物质发展到高级阶段(大脑)的产物,也不是对客体的反映,而是所谓作为人的本质的客观精神之“本性”。但是,拨开黑格尔的歪曲所造成的雾障,仍然可以看到,他的这种观点包含着合理意义。就是说,作为具体的现实的人,要赢得具体的自由,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了对自由的自我意识,才能提出自由的要求,和为实现自由而奋斗。例如,安于奴隶状态的奴隶,就是对自由还不具有自我意识,只有在奋起反抗的奴隶起义中,才显示出他们对于自由有了自我意识。此外,黑格尔认为,实现自由不仅表现在人去重新占有丧失的本质,即所谓“自己回到自己”,而且尤其表现在人要把自己的本质实现于外物的创造活动,即所谓“自己实现自己,自己造成自己”黑格尔:《历史哲学》,56页。
注36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20页。
注367;黑格尔:《美学》第1卷,123页。
注368;黑格尔:《历史哲学》,80~81页。
注369;同上书,57页。
注370;黑格尔:《历史哲学》,57页。
注371;这实质上是说,在这个阶段,人尚未走出动物界,还像动物一样没有主体的意识,因此也不可能有自由的意识,一切听命自然的摆布。“第二个阶段就是它进展到了它的自由意识。……仍然和自然相牵连着的,在本质上是它的一个相连的因素。”同上书,47页。
注372;黑格尔:《历史哲学》,47页。
注373;黑格尔:《美学》第1卷,39页。
注374;同时,由于每个个人从私欲和私利出发,在社会上就必然酿成纷争、冲突,以致由此而造成无数大大小小的不幸和社会悲剧。那么,应当如何正确理解这样一种矛盾呢?黑格尔认为,如果只看到这种矛盾所导致的消极方面,那就只能“激起最深切、最无望的愁怨情绪,而绝不能找到任何安慰”黑格尔:《历史哲学》,59页。
注375;同上书,58页。
注376;黑格尔:《历史哲学》,63页。
注377;所谓“世界精神”的代理人,乃是指这样的杰出人物,即他虽然也像普通人一样,并不自觉到他们是从自由的原则和目的出发进行活动的,但是,他们实质上却能通过自己的政治实践,抓住时代所“需要的东西和正合时宜的东西”,体现了自由的原则和目的。所以,他们显示出具有叱咤风云的力量,指挥人们干出惊天动地的事业,从而把历史推向前进。正如黑格尔所描述的:“他们之所以为伟大的人物,正因为他们主持了和完成了某种伟大的东西,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幻想、一种单纯的意向,而且是对症下药适应了时代需要的东西。”
注378;同上书,70页。
注379;黑格尔:《历史哲学》,70页。
注380;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257页。
注38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5页。
注382;同上书,4页。
注383;同上书,7页。
注38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17页。
注38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6页。
注386;同上书,26页。
注387;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20页。
注388;同上书,21页。
注389;同上书,22页。
注390;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2页。
注39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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