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来临,利奥和莎斯基亚要读小学了。阿加莎和弗雷德丽卡一齐送两个孩子去上学。利奥和莎斯基亚走路走得无精打采,但两个小人儿始终手拉着手,走过灰突突、脏兮兮的肯宁顿街。威廉·布莱克小学是阿加莎挑选的,她向与她一同工作的教学委员会里的学校审查员做了许多细致的咨询后,才选定了这所学校。学校位于黎巴嫩路,这是一个没有种植任何树木的街区,满布着各色小商铺,街区的中央就是学校所在处。威廉·布莱克小学是一座很高的暗色红砖正方体建筑物,窗户灰蒙蒙的,竖着铁窗棂,透过玻璃窗,可以模糊看到教室内部悬挂着纸做的鹦鹉、小鸡、罂粟花和小云朵。学校附近有一个大的沥青操场,操场躲在冒着尖刺的铁栏杆后面。学校有三个入口——每个入口都带有宗教意味,修着哥特式的石拱门,安装着厚重的铁锁门,三个入口门上缘的石头上分别镌刻着男孩、女孩和混血婴儿的铭文。阿加莎说,尽管学校从外观上看起来不过是一座令人不快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物,但它名望很高。阿加莎向弗雷德丽卡保证,这所学校的声誉之所以高,就在于它教学法上的先进和创新。话虽这么说,两个女人的心还是被紧紧揪住,送孩子入学比自己入学还叫人担惊受怕。两个孩子双手相扣,没有太多表情。前一天,利奥才说:“我觉得,《糖果屋》童话中关于汉塞尔和格雷特最棒的一点是:他们是两个人。他们两人最后都平安无事,因为他们是两个人。”学校里,大一点的孩子冲过小不点儿们,跑到了前面,到处是推搡、冲撞和叫嚷。学生们由各色人种组成:有黑色皮肤的,棕色皮肤的,白色皮肤的,还有说不清楚确切肤色的孩子。在“混血婴儿”铭文下那个入口处的门阶上,有一位接待老师牵着利奥和莎斯基亚的手,将他们俩带进学校。这位接待老师是一个纸片人一般的姑娘,穿着一件草莓色的迷你裙,脚上是一双黑色的漆皮踝靴,头发亮黄,如金灿灿的蒲公英一样的颜色;她的嘴唇涂了一层油亮的唇膏,有点可怖;眼线涂得漆黑,像绕着眼睛画了黑圈,还戴着假睫毛——她看起来就是一个巨大的洋娃娃。在弗雷德丽卡的预期中,那本应该是一位更有母性的老师形象,没想到看到的是孩子群中一个稍大点的女孩子。这位老师是南丁格尔小姐,声音温和,透着通情达理的气质。她把四人带到衣帽间,每个小孩子都得到一个贴着动物造型的挂衣钩,他们的名字写在挂衣钩上。利奥的挂衣钩上是一头狮子,刻着的文字是“利奥,狮子”。南丁格尔小姐告诉利奥:“你的名字是狮子的意思。”利奥说:“我知道。”南丁格尔小姐说她很满意。莎斯基亚的挂衣钩上是一只毛茸茸的猫咪,刻着“莎斯基亚,猫”。莎斯基亚说:“我不想要猫,我不喜欢猫。”南丁格尔小姐四处找了找,给了莎斯基亚两个选择:一头骆驼或一只羊。莎斯基亚选了骆驼。“不过,它们会吐口水。”莎斯基亚对南丁格尔小姐说。南丁格尔小姐颇赞同地说:“对,我看过骆驼。它们挺任性的呢。”
阿加莎和弗雷德丽卡对老师和孩子们说了再见。她们走到大街上,撞上一群飞奔向学校的孩子。阿加莎再次向弗雷德丽卡保证这是一所好学校:“学校建筑可能有点不像样,但你看到挂在教室外走廊上的学生手工作品了吗?”那是一整班学生亲手做的装饰带,主题是《霍比特人》:有正在行走的戴着兜帽的矮人一族,矮人比尔博光着他毛茸茸的脚,手持直笛;白巫师甘道夫的白胡子飘飘扬扬,身后跟着一堆热情洋溢的伙伴;整个画面的背景是崇山峻岭,洞穴的入口处是正注目监视的兽人,天际线上是零星的狼;还有一根树枝,被肥大乌黑的蜘蛛占据,树杈间是精心编织的一片片蛛网;在整幅画面的最角落处,是藏匿在洞穴中的恶龙史矛革,它的鳞片是学生们别出心裁用牛奶瓶盖组合而成的——不仅如此,史矛革躺卧在一堆用彩色糖纸和小塑料弹珠拼贴成的金银珠宝中。整幅拼贴画可说细腻精美,阿加莎跟弗雷德丽卡说:“你认真看看这幅作品,能看得出来学生们得研究树木的生长方式和蛛网的编织原理等,还要掌握透视技法,在材料配置上也得有相当的创造力。”在拼贴画的上方,是威廉·布莱克诗歌的插画,比如《羔羊》《老虎》《小男孩的迷失》《土块和石子》,以此来彰显、赞美学校的名称。弗雷德丽卡回想起自己小时候叹服道:哪有这样的学校啊?她的确觉得这种新式学校叫人精神振奋,但她不确定利奥是否能够适应群体生活。瓷砖铺设的长廊里冰冷的声音回响、绵延,令人心寒。当弗雷德丽卡还是个小学女生时,她在学校里不断被同学排挤和针对——她自小就是个孤僻、愠怒的小孩。“这会不会遗传给利奥呢?”她有点担心。她和阿加莎说:“我完全没办法过群体生活,学校令我厌恶。”
“我也一样。学校的日子似乎永远都过不完,不断折磨着我。现在我想问:当年那些同学人在何处——那些在孩子群里那么成功那么讨人喜欢的人?”
回到家后,弗雷德丽卡收到一封信,装在很长的法务信封中。信封里是她的诉状律师阿诺德·贝格比的信,同时封装在内的还有被阿诺德·贝格比称为“被告方”的奈杰尔·瑞佛对“上诉方”,也就是弗雷德丽卡那封离婚申请书的回应。阿诺德·贝格比在信中说:“如你所见,被告方对我们的申请书中所有重要事实的指控都予以否认,他的回应由他的诉状律师代为誊写,我已备为附件,提供给你参阅,他在回应中敦促你带着和解与恢复夫妻同居权利的考量与他见面。他也对儿子的监护权提出要求。”
弗雷德丽卡打开厚重的大裁切书写纸,阅读“被告方”的信。
被告方,奈杰尔·瑞佛,由泰格先生和佩尔特先生两位诉状律师代理,就您提出的离婚申请致函于您,现回应如下:
(1)被告方对以上所述申请书中指控的虐待行为予以否认。
(2)被告方对以上所述申请书中指控的通奸行为予以否认。
(3)被告方对以上所述申请书中提及的儿子利奥·亚历山大的监护权提出要求,并对利奥·亚历山大的照管和养育提出以下安排建议:
利奥·亚历山大应与被告方一起居住于原本的家庭住宅:位于赫里福德郡朗巴罗的布兰大宅。在该处,他将由管家菲莉帕·玛姆特小姐照料,玛姆特小姐自他出生时便对其施以照料,另外,他的两位姑姑:罗萨琳德·瑞佛与奥利芙·瑞佛也将从旁照料。
利奥·亚历山大将进入布罗克斯预科学校读书,他已经取得这所学校的入学资格,他的父亲、被告方奈杰尔·瑞佛也曾就读于该校。从布罗克斯预科学校毕业后,他将继续进入坎伯兰的斯韦恩伯恩学校,那也是他父亲曾经就读过的学校。
利奥·亚历山大可定期在假期里探视母亲,他的母亲也可自主前去布兰大宅的家中探视他。
弗雷德丽卡急忙冲去见自己的诉状律师。在阿诺德·贝格比的办公室,她坐在被铁丝窗网切割过的阳光里,她只听得到自己的声音,一种恳求、恐慌的声音。
“他无法夺走我儿子,对吗?”
“对法庭来说,把年纪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带离母亲身边,把监护权判给父亲,将会是很不寻常的一件事——相当不寻常。但如果真的发生了,也只能说运气太糟。我们必须确保这种事情不会发生,我们必须正面迎战,既然你丈夫显然已经开战,我们应当回击。在我的预想中,我以为他至少会对通奸坦承不讳——如果我们放弃指控他虐待,他可能对通奸行为坦白——这才是文明人的做法,但是我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能显露出共谋的嫌疑,或者显现出默许、纵容他的通奸——因为我们的法律系统中,必须有对立的两方。瑞佛太太,法律要求一定要有有罪的一方和无辜的一方,法律也对主张离婚那一方持负面态度,并会极力证明到底哪一方在捏造证据,或对原本咬定事实却突然翻供改口那一方采取不信任态度——当然上述情况不是目前已经发生或需要应对的。不过你丈夫的确极力在塑造充满慈爱和宽容大度的形象。”
“不,他根本是恼羞成怒、毫不退让。”
“你怎么说都可以。他当然也可以说自己是宠爱慈爱和宽容大度的。他毕竟连你的背弃行为都可以包容,他还说想让你回到他身边。你必须能够证明他对你足够恶劣,以至于离婚成为一个理智判断下的要求。我会让你的辩护律师格里菲斯·戈特利在庭上要像斗牛梗一样战斗、争取。我们亟须能够为你所遭受的虐待做证的证人,还有当你丈夫远离你,做出那些苟且行为时的证人。你会不会考虑聘雇一个私家侦探?”
“不。那是一个可怕的主意。另外,我也负担不了,我负担不起任何额外开销。”
“我会向那些俱乐部打听打听,那个叫‘蜜罐’的俱乐部,还有那个叫‘尖角和流苏’的。至少应该会有一个门卫——一个男招待员,又或者一个前任门卫——一个前任男招待员。基本上这些人都会避免做目击证人,因为这对他们的就业信用不利。但他们或许会认识一两个年轻女子,想要说点什么话的年轻女子。从他们身上着眼,值得一试。我们得好好操作这个案件。”
“我丈夫还往我身上丢过一把斧头。”
贝格比脸上闪过一丝凄怆:“但我们得证明这件事。”
“我身上留有一个巨大的疤痕,是粉红色的,每逢雨天都会隐隐作痛。”
“我们需要切实地证明这个创伤的来源。”
“我不想让利奥住进一个预科学校的集体宿舍,那太恐怖了,那是非正常的,我无法想象——他还那么小……”
“很多小男孩都有过寄宿生活,而且平安顺利地从宿舍中走了出来。”贝格比停顿了一下,“比如说我,”他又停顿了一下,“可能连法官也是一样。”
他的神情显得很是悲郁,有点心灰意冷。他眉头紧锁,可能是焦虑开始发作,也可能是一种职业化的幸灾乐祸吧。
“利奥肯定会不适应的。”
“我们应该期望事情不必走到那一步,那样你儿子就不会去寄宿制的预科学校。我会跟戈特利律师好好研讨一下这个案件。同时,你必须尽量找到能描述你丈夫脱序、残酷、好斗行为的人,比如女佣?我们还必须去医院取证。你的朋友是否曾目击过你丈夫对你施暴?”
“他们都没有亲眼看见我受虐,他们是在之后才见到我的。”
“但道听途说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提呈的。”
“但他不能夺走利奥!”
丹尼尔在圣西门教堂里值夜班。橘色街灯的光线穿透满是陈年污渍、凌乱斑点的玻璃窗,在教堂内的石壁上投下一种仿佛含着酸性的喑哑光芒,有时又因路上一闪而过的照明车灯,这片亚光爆裂地挣扎,闪出一点不同的光焰。丹尼尔在一根维多利亚式的梁柱后,静坐于阴影里,望着鲁本斯《基督下葬》和霍尔拜因《墓中基督》这两幅作品的复制画,它们全都是霍利教士悬挂在祭坛上方的。今天的日期是10月28日,丹尼尔想要对一种邪恶的灭绝表达感激,并致以深思。在这一天,下议院在一场自由投票中,通过了谋杀刑罚法案,也就是死刑废止法案。丹尼尔坐在不知为何物所霸占的一团黑暗中,回想着盛大庆典上的甲胄华服,回想着隆重其事的宗教仪式,回想着以他人痛苦为乐的人间残暴,回想着今天被一笔勾销的一切。他非常明白,自己现在所感受到的一切——包括他初次体会到的面对死亡时的苦痛,其实本质上都不是他对死者的同情之心——尽管某种程度上,他对死者有一份怜悯。他曾想象过也亲眼见过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站在被告席上,眼神直勾勾地看着法官的黑帽子,任宣判的字字句句随意敲击着鼓膜,但也不得不做一些作为生者始终要做的事情,比如走回牢房、进食、说话、排泄、呼吸,但作为一个被宣判将死之人,那个男人或那个女人的存在不是一种未知,而是一种确知,倒数十天、九天、八天、七天、六天、五天、四天、三天、二天、一天,倒数十小时、九小时、八小时、七小时、六小时、五小时、四小时、三小时、二小时、一小时,倒数十秒、九秒、八秒、七秒、六秒、五秒、四秒、三秒、二秒、一秒,命运会携着头套和绳索而来,直逼死囚拖着形同已死的两条腿往绞刑架、往圈套中挪移。虽然说死亡就是死亡,但这种死亡却是尤其诡谲、可憎的,原因在于它的确定性,在于它是一种公共处决和公开执行,在于它的非自然性,而这与其他所有谋杀致死行为具有相同的非自然性。但是,死亡总归是死亡,丹尼尔心想:“许多人痛苦地等待着去死,所有人前仆后继踏上归路。”公开进行的肉体惩罚最令他惊骇的一点是,恐惧借此被散播到全社会中去,尽管这是一整个社会在处决,在共谋,在裁断。邪恶的气息流窜在法庭官员、男警、女警、律师、法官的呼吸中,他们聚合在一起,必须执行“导致死亡”的这场叫人作呕的闹剧。同时,那股恶之戾气在囚牢里,在狱警和其他目睹死囚濒死挣扎的囚犯身上也嗅闻得到,戾气点燃的是侥幸的眼神或病态的恐慌。不过看别人受苦所引发的快感刺激着媒体,也在那些快要作呕的、深受影响的人心中激发出一般情况下难以想象出的画面——无论是像杀人狂一般的喜悦,还是充满血腥味的正义怒火,或是如活在恐怖中的受难者一般,都能得到一种不甘、惧怕、毁损的身份认同——这可能是丹尼尔小时候的自我情感投射。在卡尔弗利的时候,丹尼尔曾见到过一个哭哭啼啼、身体抖个不停的男人,那个男人以前是个牧师,曾经出席过卡尔弗利监狱的死刑执行,在一阵由负疚、惊悸、嫌恶交杂而成的情绪中,他彻底丧失了理智。“一个能制造出这种机制的社会,是一个生了病的社会。”丹尼尔想,“但也不能称之为非人类的社会,纯粹是因为残忍是人性的表现,残忍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而不是其他任何一种生物的天性。”而黑猩猩那种“战争贩子”的残虐行为,在丹尼尔的时代还没有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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