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男人还是没有回答,只是站在原地,任凭头发上的雨水一滴一滴落在地上。竹村愤然起身,走到男人的面前。正当他准备开口赶人时,男人开口了。
“你当警察几年了?”
男人的满嘴胡碴,声音有些沙哑,咬字却相当清晰。竹村先是愣了一下,这下可真相大白了,这个男的只是来闹的,根本不用理他。
“没事的话请你离开。”
竹村好言相劝,男人却毫无离开之意。
“你想立大功吗?”
“别闹了,快出去。”
“我是真心想帮你立大功,你如果赶我出去,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好啦好啦,快点出去。”
男人不顾竹村的口头驱赶,接着说道:
“我杀了小孩。”
竹村闻言,忍不住叹了口气,这玩笑未免也开得太过火了。
“少在那胡说八道!”
“是真的,我杀了年幼的小孩,是来自首的。”
男人直直盯着竹村,那表情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他的眼神仿佛死鱼般毫无感情,看得竹村倒抽一口气。
“我杀了两个小孩。”男人再度开口。
“两个?”
“对,一对小姊弟。”
竹村这才惊觉,眼前这个游民并非在开玩笑。噢不,竹村反倒希望他在开玩笑,希望他是为了打发时间,才来派出所胡言乱语……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当然知道。”
“你真的杀了两个小孩?”
男人没有回答。竹村想从表情窥探他的想法,却只看到一双灰蒙蒙的眼眸。
“回答我!你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故意胡说八道来愚弄警察?”竹村等得不耐烦,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时,男人有了动作,竹村见状下意识做出防卫姿势。只见男人卸下背包――那是一个黑色尼龙后背包,看起来应该是从量贩店买来的,背包上沾满了泥巴,跟男人身上差不多脏。他将背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后,拿出东西递给竹村。
“你看这个。”
男人拿出来的,是一件脏兮兮的黄色小洋装,上面还有可爱的小花图案。除此之外,还有比洋装小一号的天蓝色运动服、一件小牛仔裤、两套内衣裤,以及男女童运动鞋各一双。衣服鞋子上都沾满了泥巴,运动服上还有一点一点干掉的深红血痕。
看到这些东西,竹村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看来这个男的并非胡说八道,虽然还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杀害了小姊弟,但他极有可能犯下了某个罪行。
竹村立刻与局里联络。在等待搜查人员抵达的期间,他本想去叫醒在后头休息的派出所长,后来却作罢。如果这个男人说的是实话、他真的杀了两个小孩,那竹村可不能给他任何逃跑的机会,否则事情就严重了。
于是,竹村拿了一条毛巾给他擦身体,让他坐在桌旁,随后拿出单子给他填写资料。男人相当听话,拿笔将空栏一一填好。他的名字叫望月辰郎,今年四十三岁,是个没有固定工作、居无定所的街头露宿者。
望月看上去异常冷静。真要说起来,竹村其实比他更紧张,毕竟眼前这个振笔疾书的男人可是个杀人犯,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竹村可不敢大意,目不转睛地监视望月的一举一动。
竹村实在不明白,这个人怎能如此若无其事?他可是杀了人,而且还是两个年幼的孩童……如果他真的刚杀了一对小姊弟(事后证明是真的)却是这种态度,那他或许根本就不是人。
“你为什么要杀小孩?”
这句话是脱口而出的。讯问并非竹村的工作,他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搜查人员抵达前防止人犯逃跑。搜查人员将人带至警察局后,才会开始侦讯。然而,竹村就是忍不住。
闻言,男人轻轻地放下笔,面无表情地看向竹村。他苍白削瘦的脸上长满了胡碴,但仔细看会发现,他拥有精致立体的五官,长相相当高雅。
“那是我归结出的答案。”男人用沙哑的声音说。
“答案……你是说,杀小孩是一种答案?”
“没错。”
男人说完便沉默不语,竹村哑口无言,不知何言以对。正当竹村思考该怎么回答时,外头传来了警车的警笛声。
几名搜查人员抵达后,要求望月跟他们到局里一趟,随后便带着望月离开,结束了竹村与重大罪犯――望月辰郎相遇的夜晚。
新闻报导
〈柏市树林内发现两具孩童遗体〉
九日上午八时许,警方于千叶县柏市的树林中发现两具孩童遗体。两名孩童已死亡数日,遭人脱光衣服埋在土中。经确认后,已证实死者是柏市居民小椋克司的女儿须美奈(六岁)和儿子亘(四岁)。八日晚间,一名居无定所的无业男子到案发现场附近的派出所自首,声称自己杀害了一对小姊弟,并交出被害人的衣物。警方已于千叶县警察局柏分局设立专案小组,目前正向男子讯问案发经过。
(一九九三年二月九日 ××晚报 )
〈柏市‧小姊弟被诱拐凶杀案 涉案游民遭逮捕〉
九日警方于千叶县柏市的树林中发现两具尸体,死者为柏市居民小椋克司的女儿须美奈(六岁)和儿子亘(四岁)。柏分局九日以诱拐未成年人、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嫌,将嫌犯望月辰郎(四十三岁)逮捕。望月嫌犯坦承犯案,他供称,案发当日两姊弟本在公园游玩,是他将两人诱拐至附近的树林后加以杀害。验尸结果显示,姊姊的颈部上有勒痕,研判是遭人勒毙;弟弟的面部有多处殴伤,疑似是因为殴打等外力冲击致死。目前警方正全力讯问嫌犯,以厘清犯案动机与案发经过。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日 ××日报 )
开庭审判
(下述法庭对话内容节录自旁听人的记录)
●一九九三年二月,千叶县柏市居民小椋克司的一双儿女遭人杀害,死者分别为六岁的须美奈和四岁的亘。同年十月,千叶地方法院(木津茂雄法官)对本案被告望月辰郎进行第二次公开审判。
●被告剃光了头发,穿著白衬衫与黑色西装裤出庭。被告坐在应讯台,一名男性检察官站在台前对他讯问。
检察官:“被告是否没有固定工作,从案发前一年开始就在车站、公园流浪生活?”
被告:“没错。”
检察官:“你为何会住进被害人家附近的儿童公园?”
被告:“没有特别原因,这座公园是我在附近闲晃时偶然发现的。”
检察官:“你是什么时候认识须美奈和亘的?”
被告:“案发前一个月左右。”
检察官:“在那之前,你就认识小椋一家了吗?”
被告:“不认识。”
检察官:“早在犯案前,你就带过这对姊弟去树林了?”
被告:“没错。”
检察官:“总共带他们去了几次?”
被告:“我不记得了,四、五次有吧。”
检察官:“你是怎么邀他们去的?”
被告:“我说要带他们去吃点心,他们就跟我走了。”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带他们去树林里?”
被告:“不为什么,只是觉得他们很可爱。”
检察官:“你带他们去树林里的哪里?”
被告:“一座林间仓库。”
检察官:“在那里做什么?”
被告:“吃点心跟玩游戏。”
检察官:“没有其他目的吗?”
被告:“没有。”
检察官:“被告是否有恋童倾向?”
被告:“有没有我不知道,但我不讨厌小孩。”
检察官:“既然你喜欢小孩,为什么要杀害这对小姊弟?”
被告:“我们本来在仓库里玩得很开心,弟弟却突然哭了起来,吵着要回家,我哄了他很久,他还是哭个不停。然后,有个声音叫我‘揍他’。”
检察官:“声音?谁叫你揍他?”
被告:“我不知道,反正就有个声音叫我揍他。”
检察官:“当场除了你、须美奈和亘以外,还有别人吗?”
被告:“没了,就只有我们三个。”
检察官:“所以……是须美奈叫你揍他的?”
被告:“那不是小孩子的声音,是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我想,应该是鬼怪或恶魔之类的吧。”
检察官:“你的意思是说,有肉眼看不到的鬼怪或恶魔命令你殴打亘,是吗?”
被告:“是的。”
检察官:“那么,也是恶魔命令你杀死亘的?”
被告:“没错,是恶魔控制我杀了他们。”
检察官:“你是怎么杀死亘的?”
被告:“我先打了他几个巴掌,但他还是一直哭,我就改用拳头揍他。”
检察官:“你揍他哪里?”
被告:“主要是揍脸,还有手腕跟肚子。”
检查官:“你就这样不断出拳,揍到他停止哭泣为止?”
被告:“是的。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断气了。”
检察官:“也就是说,你将他活活打死了?”
被告:“没错。”
检察官:“你怎么会对四岁的孩子做这种事?”
被告:“不是我,是恶魔的主意。”
检察官:“你打算把错全怪到恶魔身上,好推卸责任吗?”
被告:“我并没有打算推卸责任,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我非常清楚,虽然这是恶魔的意思,但实际下手的人是我,我没有要你传唤恶魔来接受制裁。”
检察官:“你在殴打亘时,须美奈在旁边吗?”
被告:“在。”
检察官:“她有什么反应?”
被告:“一直哭。”
检察官:“之后你就杀了她是吗?”
被告:“对。”
检察官:“你是在同一间仓库杀死她的吗?”
被告:“不是。我杀了弟弟后,请姊姊帮我保密。我跟她说,叔叔其实不是坏人,会变成这样都是恶魔害的,她就听懂了。”
检察官:“然后呢?”
被告:“我原本打算逃走,又觉得把尸体留在仓库里不妥,所以就改变主意,决定先找地方埋尸。我从仓库拿了一把铲子,一手抱着弟弟的尸体,带着须美奈离开仓库。当时太阳已经开始下山,我一心只想在天黑前把尸体埋好。在树林里绕了几圈后,找到一块没有树木的角落。挖洞时我想了很多,我不能就这样放须美奈回去。其实我大可直接杀了她杜绝后患,但我做不到。既然须美奈那么黏我,我何不带着她一起逃跑,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须美奈长得跟我女儿小时候很像,若把她带在身边,我的人生或许就能重来。”
检察官:“可是你还是杀了她。”
被告:“是的。我挖得太入神,一转眼才惊觉她不见了。我太大意了!四周都不见她的踪影。突然有个声音说:‘糟糕!快把她找出来!’我照做了,立刻冲往林间小路。果不其然,她逃走了。我死命追向她的背影,从背后一把抓住了她。这时那个声音说:‘杀了她!’所以我就用力掐住她的脖子。半晌,她不动了,我以为她死了便松开手,没想到她还活着,有如毛虫一般开始在地上爬,想要逃离我身边。这时那个声音呢喃道:‘真是可怜。’于是我再度将手环上她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帮她早点解脱。她的舌头变得像鸟一般僵硬,待我回过神来,她已经全身瘫软,没了气息。”
检察官:“你的意思是,你用双手掐死了须美奈。”
被告:“没错,我掐死她后,手上还留有掐住小孩子纤细脖子的感觉,以及皮肤温热的触感。”
检察官:“杀死她是你的主意吗?”
被告:“不是,是那个声音叫我杀了她。”
检察官:“又是恶魔叫你做的?”
被告:“没错。”
检察官:“之后呢?你做了什么?”
被告:“看着她的遗容,我突然很想去海边。”
检察官:“海边?”
被告:“对。我突然有一种想法,我应该将他们俩投入海中,而非埋在土里。我好想带他们去海港,搭上开往远洋的客船……你知道补陀落渡海这种修行吗?”
检察官:“补陀落渡海?”
被告:“补陀落是一片极乐净土,补陀落渡海就是苦行僧搭船前往补陀落。僧侣搭上屋船后,会请人从船外将门封死,让自己无法下船,然后在船上读经直到沉船为止。简单来说,就是一种赴死的舍身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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