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一轮缓慢细心的巡视,这一圈下来就是差不多五英里,他累了。他来到山丘的顶端放眼望去。四下里一片寂静,只有斯戴克斯门矿井那边有微弱的杂音。那边从来也不停工,四周几乎没有灯光,只有工地上一排排的电灯光。世界在黑暗中昏睡着,此时已经是半夜两点半了。即使在睡眠中,这也是个不安的、残酷的世界,一辆火车或是大货车在路上发出喧嚣,一座座熔炉燃着玫瑰红色的火光。这是个铁与煤的世界,铁和煤烟的残酷无情和那难以满足的贪欲推动着这一切。只有贪欲,贪欲在睡梦中依旧鼓噪着。
夜凉了,他开始咳嗽。一阵寒风吹过山顶,让他想起那女人。现在他真想把那女人搂在怀里暖着她,两个人裹在一块毯子里一起入眠,为这个他愿意放弃他所有的、甚至他可能有的一切。全部未来的希望和过去获得的一切他都愿意放弃,就为了跟她裹在一张毯子里,暖暖和和地一起睡,就为了睡在一起。似乎让那女人睡在自己的臂弯里是他的唯一所求。
他去了小木屋,自己裹上毯子躺在地上准备睡去。可是他睡不着,他感到冷。还有,他残酷地感到了自己的本能欲望没有得到圆满的结局。他残酷地感到自己形单影只的缺憾。他想要她,想抚摸她,想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在一瞬间成为一体,然后再睡去。
他又起来走了出去,这次是朝着邸园的大门走去,然后缓缓地沿着小路朝拉格比府走去。快凌晨四点了,天晴着,但寒冷,还没有黎明的迹象。他很适应黑夜,可以看得清路。
渐渐地,渐渐地,那大房子吸引着他,就像一块磁铁。他想靠近她。这不是欲望,不是那东西。是孤独让他残酷地感到自己不完整,要完整就需要一个沉默的女人蜷缩在自己怀抱里。或许他能找到她呢。或许他甚至能把她叫出来,或找到进屋的途径。他非找到她不可。
他轻手轻脚地默默爬上通往大房子的斜坡。然后他来到坡顶上那几棵大树下,上了车道,车道绕过一个菱形的草坪就到了大屋的门口。他已经看得清屋前这块平展展的菱形大草坪上那两棵高大漂亮的山毛榉了,这两棵大树在夜色中影影绰绰的。
大屋就在眼前,它低矮、狭长,形状模糊,只有楼下的一个房间亮着灯,那是克里福德男爵的房间,他知道。可她在哪个房间里呢,那根游丝的另一端,无情地曳着他的女人?他不知道。
他靠近了些,手里握着枪,纹丝不动地站在车道上,盯着大房子看。或许现在他还能找到她,想法子跟她在一起。这房子并非针插不进,他可是和盗贼一样聪明啊。为什么不找到她呢。
他纹丝不动地站着,在等待,他身后熹微渐显。他看见大屋里的灯光熄灭了。但他看不到的是,伯顿太太熄灯后走到窗前拉开墨绿色的旧窗帘,站在黑屋里看外面黎明降临前的半明半暗的天色,盼望着黎明将至,等着,等克里福德确实感到黎明到来了。一旦他确信黎明到了,他就会马上入睡。
她在半昏睡状态下盲目地站着等克里福德睡去。可她为眼前的东西吃了一惊,差点喊出声来。她看见外面的车道上站着一个男人,那是曙光中的一个黑影。她醒了一半,继续观察着,但一点不露声色,免得吵醒克里福德。
晨光开始渗透进这个世界了,那黑影似乎开始变小,模样开始清晰。她认出了那枪,长筒胶靴和松松垮垮的夹克衫,那竟是奥利弗·麦勒斯,那猎场看守。没错,那就是他的狗,像个影子一样嗅着,等他呢!
这男人想干什么?他是想吵醒大屋里的人吗?他站在那里干什么呢,直愣愣的,抬头看着这房子,像条相思的公狗站在母狗的窝外面那样!
天啊!伯顿太太冷不丁儿明白了。他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就是他!
这是什么事呀!她,伊薇·伯顿曾经有点爱上过他。那时他是个十六岁的小伙子,而她都是个二十六岁的少妇了。那时她正上学,他帮她学解剖学和别的一些必修课程。他是个聪明的孩子,获得了奖学金去谢菲尔德文法学校读书,学了法语和别的课程。可后来却到矿上在井口当铁匠,给马打铁掌。他喜欢马,他自己这么说的。他说的不错,因为他害怕出去面对这个世界,只是他从来也不承认自己害怕罢了。
可他是个好小伙子,可好了,帮了她不少忙,给你解释起问题来那个聪明劲儿,讲得清清楚楚。他的聪明劲儿跟克里福德差不多,而且特有女人缘儿。人们说,他跟女人关系比跟男人处得好。
后来他走了,跟那个叫伯萨·考茨的人结缡,好像就是要羞辱他自己似的。有些人结婚就是为了羞辱自己,因为他们对什么东西失望了。怪不得他们的婚姻完了呢。一连好几年,他离开了,整个战争期间,混了个上尉什么的,很是个绅士了,真的,简直就是个绅士!可后来就回了特瓦萧,干上了猎场看守!不错,有些人就是有机会也不会用!他又说起那口浓重的达比郡土话,像个最下等的人。可伊薇·伯顿知道,他能像任何绅士一样说话,没错。
好啊,好啊!男爵夫人看上他了!其实,男爵夫人不是第一个爱上他的女人。他有迷人之处。可是这该有多奇妙啊,一个土生土长的特瓦萧孩子和拉格比府的男爵夫人好上了!那肯定是对位高权重的查泰莱家的一记耳光!
随着天大亮起来,那猎场看守意识到这样不行!想摆脱自己的孤独是不行的。他得坚持下去,一生都如此。只是偶尔,那空虚会被填充。偶尔!可是这偶尔是可遇不可求的。对你的孤独就认了吧,孤独一生。但是,如果空虚被填充的时刻到来时,也要顺其自然。这样的时刻总会到来的,但你不能强求它到来。
猛然间,那促使他对她穷追不舍的欲望“喀嚓”一声断裂了。是他将这欲望斩断的,因为必须这样。交汇必须是双方的事。如果她不来找他,他也不会对她穷追不舍了。他不能这样。他得走,等她来。
他若有所思地缓缓转开去,再次接受了孤独。他知道,最好是这样。她必须来找他。他这样尾随是没用的。没用!
伯顿太太眼看着他的身影消失了,他的狗紧随其后。
“好啊,好!”她自言自语。“我怎么也想不到是他,根本不可能想到。他还是个大孩子时,他对我可好了,那会儿台德刚死。好啊,好!如果克里福德知道了,看他说什么!”
想到此,她解气地看看已经入睡的克里福德,一边蹑手蹑脚地退出房去。
注释
【1】
犹太人认为上帝这个词是神圣的,不能直接念出来,所以用I-AM-THAT-I-AM替代。中文《圣经》将其翻译成“自有永有者”,姑且借用。见《旧约·出埃及记》,第三章,第十四节。
【2】
腰腹(loins)这个词经常在劳伦斯小说中出现,源于《圣经》,如《约伯记》中就称其为力量与勇气的所在,是蕴藏生殖力的中心。在《创世纪》中则有国王等出自腰腹间的说法。英文俗语to be a child of one's loins即指自己的亲生子女。这个词作复数时亦有耻骨区和生殖器的意思。因此劳伦斯对这个词的使用率很高,但往往意思不一,有时确指腰臀部。但译成“腰腹”时则暗指生殖器部位,须根据上下文明察。——译注
【3】
爱德华国王,1901-1910年间的英国国王,以生活放浪与沉溺享乐著称。
【4】
英国人一般情况下是走后门通过厨房进出屋的,一般客人只是在兼餐厅的厨房逗留,只有贵客来访才走前门进客厅。——译注
【5】
酒神巴克斯有一批女崇拜者,传说在宗教狂热驱使下,她们醉酒后可以撕碎野兽和男人。
【6】
传说酒神祭拜阳物。
【7】
弗兰西斯·德雷克(1543—1596)英国做环球旅行的人。
【8】
拉辛(1639—1699),法国新古典主义剧作家。
【9】
史文朋:《朝觐·黎明前的歌》(1871)。
【10】
出自传统的歌谣《四爱歌》(The Four Loves):“雄鹿爱密林/野兔爱山冈/骑士爱利剑/贵妇爱任性。”
【11】
见爱伦·坡(1809—1849)的《利盖娅》中的铭文。
【12】
见本书第84页注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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