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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落石出


独自一人,在约翰逊夫人看来,孤独是他父亲这类男人的生活方式。妻子、儿女和小心翼翼的生活是不适合他们的。


她翻阅了几页童年时的照片,分别是在犹他、内华达、爱达荷和俄勒冈等州生活时照的。那时“特克斯和弗罗”的牛仔骑术竞技生涯已经结束,全家人住在一辆旧卡车里,四处寻找工作。当时是一九三三年,要找到一份工作可不那么容易。在一张照片上,四个孩子光着脚,穿着工装裤,个个都瘦弱而疲惫。照片下方写着一行字:“一九三三年,特克斯·约翰·史密斯一家在俄勒冈采浆果。”当时全家仅有的食物就是浸泡在甜腻的炼乳中的浆果和酸面包。芭芭拉·约翰逊还记得全家人曾一连四天只有烂香蕉果腹,结果佩里拉了肚子,疼得整晚号叫,而博博(芭芭拉也叫博博)垂泪不止,害怕他死掉。


博博比佩里大三岁。她喜爱佩里,他是她儿时唯一的玩具。她把佩里当成一个布娃娃,为他洗澡,为他梳头,吻他,有时还拍他屁股。有一张照片,是姐弟俩一起在科罗拉多州一条清澈的小溪中洗澡,两人一丝不挂,弟弟的肚子圆滚滚的,活像个被太阳晒黑的小丘比特,他正抓着姐姐的手咯咯地笑着,仿佛溪水里有一只手正在挠他。在另一张照片里,姐弟俩坐在一匹小马上,头和脸都贴在一起,在他们身后是火烧后的荒山。(约翰逊夫人不敢肯定,但她认为这张照片大概是在偏僻的内华达州牧场照的。他们住在那儿时父亲和母亲打了一架,在这场可怕的打斗里,马鞭、滚烫的开水以及煤油灯都成了武器,他们的婚姻自此也宣告结束。)


后来,当孩子们和母亲搬到旧金山居住时,博博对弟弟的爱意渐渐减弱直至消失。他再也不是她的布娃娃了,变成了一个野蛮人,一个小偷和强盗。他第一次被捕是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正是他八岁生日。最终,在数次被关进警察局和教养院后,他回到了父亲的身边,博博再次见到他已是多年以后。其间她也只在照片上见过弟弟——父亲有时把一些照片寄给其他几个孩子——这些照片她都放在了相册里。在每张照片下面都有白墨水写的说明,例如“佩里、爸爸和他们的爱斯基摩狗”、“佩里和爸爸在淘金”及“佩里在阿拉斯加猎熊”。在最后这张照片中,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头戴皮帽,脚穿雪鞋,站在积满雪的树林中,腋下夹着一把猎枪,脸上冻得发暗,眼神凄然无光。约翰逊夫人看着这张照片,不禁想起了佩里到丹佛去拜访她时的一个“场面”。那是一九五五年的春天,实际上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他们当时正在谈论和父亲在一起的童年生活,突然喝多了的佩里把她推到了墙上,按在那儿说:“我不过是他的黑奴,仅此而已。他迫使我拼命干活,可从不给我一个钱……博博,现在是我在讲话,你别插嘴,否则我把你扔进河里去。就像那次在日本一样,我把一个从没见过的家伙抓起来扔下桥去!”


“博博,请听我说,你认为我喜欢我自己吗?哦,我本来可以成为另外一个人!但是那个浑蛋从未给我一点机会!他不让我去上学。好,好,就算我是坏孩子。可后来我求他同意我去上学,我碰巧长了一个聪明的脑袋,可能你不了解,我真的很聪明,有天才。但是我没受过教育,就因为他不想让我去学任何东西,只想让我帮他搬搬运运。愚昧无知,他就想让我成为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一直和他在一起。可你们都读了书,你,吉米,弗恩都上了学,你们都受过教育。只有我没有。我恨你,恨爸爸,恨你们所有的人!”


佩里这语气仿佛认为他的哥哥姐姐的生活一直是一帆风顺的!是啊,假如清理妈妈醉酒后的呕吐物,从来穿不好吃不饱也算在内的话。不过,三个人的确念完了高中,这是真的。实际上,吉米是以全班最高的成绩毕业的,这完全是他靠自己的实力获得的荣誉。芭芭拉·约翰逊认为,这种个性正是他后来自杀的诱因。性格坚强,勇气十足,勤奋工作,这些却不曾为特克斯的几个子女带来好运。他们共有的宿命抹杀了他们兄弟姐妹的一切美德。当然,佩里和弗恩还称不上有什么好品行。弗恩十四岁那年,自己改了名字叫乔伊(意味着欢乐),此后短短的一生中,她竭力证明自己改这个名字是值得的。她是一个放荡的女孩,是“大众情人”,说难听些,她和谁都能勾搭起来,对男人从不加以防范,但那些男人却从没有给她带来过好运,甚至还总使她倒霉。母亲因酒精中毒死去,她因此害怕喝酒,但她最后还是爱上了杯中物。还不到二十岁,弗恩“乔伊”就开始每天必喝一瓶啤酒。后来,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她从旅馆的窗户上掉了下去。在下坠过程中,她砸在剧院的一顶大帐篷上,从上面弹起后,被一辆出租车碾于轮下。警察在楼上那间空荡荡的房间里找到了她的鞋,以及一个空空的钱包和一只空的威士忌酒瓶。


人们可以理解弗恩并宽恕她,但吉米就不同了。约翰逊夫人看着吉米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穿着水手服——二战期间他曾在海军服役——年纪轻轻,瘦长、苍白的脸上流露出几分庄严的神色。他站在那里,一只手放在他身旁姑娘的腰际,那是他的太太,她手腕上的玻璃饰品映射出落日的余晖。照约翰逊夫人看来,他们俩是不该结婚的,因为他们毫无共同之处:吉米是严肃的,而这位圣迭戈少女不过是个对水手着迷的糊涂女孩儿。但吉米倾注在她身上的远非正常的爱情,而是一种激情,一种从病理学的角度才能解释的激情。至于这位姑娘,她肯定是爱吉米的,倾心于他,不然不会和他结婚。要是吉米相信或者能相信这一点该多好!然而忌妒心害了他。一想起那些在她结婚之前曾和她睡过觉的男人,吉米就深感苦恼。他认定,她直到现在还和男人勾勾搭搭,每次他出海或者白天不在家时,她就背叛自己,和好多情人鬼混。他无休止地逼妻子承认这些所谓情人的存在。后来,她用一杆猎枪对准自己的眉心,扣动了扳机。当吉米发现时,他没有叫警察。他抱起妻子,把她放在床上,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第二天黎明时分,他把枪重新装上子弹,开枪自杀了。在吉米和妻子的照片对面是一张佩里身穿军装的照片。这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下面还有一段文字:“阿拉斯加美国陆军司令部摄。二等兵,佩里·埃德加·史密斯,二十三岁,首批返回阿拉斯加的朝战军人,抵达埃尔门多夫空军基地时受到新闻处官员梅森上尉的欢迎。史密斯在二十四师担任工兵十五个月之久,他此行从西雅图到安克雷奇的机票是北太平洋航空公司赠送的。空中小姐林恩·马奎斯对他含笑欢迎。(美国陆军军方图片)”梅森上尉与二等兵史密斯握手时,眼睛注视着他,但史密斯却在盯着照相机。约翰逊夫人所看到的表情,或者说她认为的,不是感激而是傲慢,不是自豪而是十足的自负。他说自己曾把一个在桥上遇见的素不相识的人扔到河里,这不是不可思议的。他当然干得出来,对此她一点儿都不怀疑。


她合上相册,打开电视,但心情仍无法平静。他会找来吗?警员已经找到了她,难道佩里就找不到吗?他别想让自己帮他,她甚至不会让他进门。前门是锁着的,但是通往花园的门还没上锁。花园里满是白色的海雾,妈妈、吉米和弗恩的灵魂也许就在雾里吧。约翰逊夫人闩上门时,死了的与活着的亲人,一一在她脑海中浮现。


暴雨倾盆。迪克跑了起来,佩里也在跑,但他跑得没有迪克快,他腿短,而且还拿着行李箱。迪克把佩里远远甩在了后面,自己先找到了一个躲雨的地方——公路附近的一个谷仓。在离开奥马哈后,他们在救世军的收容所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位卡车司机带着他们穿过内布拉斯加州界,来到衣阿华州。但是打那以后,他们一直在走路。天降大雨时,他们离一个名叫坦维莱村的衣阿华州居住区还有十六英里。


谷仓里漆黑一片。


“迪克?”佩里问。


“我在这儿。”迪克正趴在一堆干草上应道。


佩里湿透了,浑身发抖,在迪克身边倒了下来。“我冻死了,”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干草堆里钻,“我冷得要命,就算你点着稻草把我活活烧死,我也不会骂你的。”他很饿,饥肠辘辘。昨天晚上,他们只喝了几碗救世军的汤,而今天他们只吃了巧克力和口香糖,这还是迪克从一家百货店的糖果货架上偷来的。“还有好时巧克力吗?”佩里问。


没有了,只剩下一盒口香糖。他们分了口香糖,躺下来开始嚼。每人只有两块半薄荷味的,迪克最喜欢,而佩里更喜欢水果味的。钱是个大问题。缺钱已经迫使迪克作出了一个被佩里认为是“疯了”的决定:返回堪萨斯城。当迪克第一次说起要回去时,佩里说:“你应该去看看医生。”此刻,在寒冷的黑夜里,两人紧紧地挤在一起,听着外面的雨声,又一次为此争论起来。佩里又一次列举了这样做的危险,此时迪克肯定正因违反假释规定而受到通缉——更别说还有别的娄子。但是迪克没有被说服,他坚持堪萨斯城是一个“可以成功地开很多假支票的地方”。“我当然知道我们必须小心点。我知道他们已经发出了通缉令,因为我们以前在那儿开过假支票。但是这次我们可以快些,一天就够了。如果我们弄的钱够多,我们也许还可以到佛罗里达去试试。在迈阿密过圣诞节,如果那儿不错的话,就在那里过冬。”但是佩里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打着寒战,生着闷气。迪克说:“怎么样,亲爱的?再干一次?你为什么就不能忘掉那件事呢?他们不会发现什么线索的。永远也别想发现。”


佩里说:“也许你错了。但如果你错了,那就意味着咱们都得进‘角落’了。”两个人以前从未提起过堪萨斯州的这一极刑——绞刑。“角落”是堪萨斯州监狱的犯人给里面放着绞刑架的小屋所取的名字。


迪克说:“可笑,你可笑死我了。”他划了根火柴,想抽烟,但是借助闪烁的火光看见的东西使他一骨碌爬了起来,他走过谷仓,来到畜栏。只见一辆车停放在那里,是一辆黑白两色的一九五六年的雪佛兰,钥匙还留在车上呢。


杜威决心不让“普通人”知道克拉特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他决心如此之大,以至于加登城的两位民间喉舌都毫不知情,这两位一位是《电讯报》的编辑比尔·布朗,另一位是当地KIUL广播电台经理罗伯特·威尔斯。在简要说明形势后,杜威强调了他把保密视为最重要事情的理由:“各位牢记,有可能这两人是无辜的。”


这种可能性的确很大,因此不能排除。告密者弗洛伊德·威尔斯的话也许是编造的;犯人们用说谎话的方式获取好感或吸引官方的注意,也是很可能的。但是即便此人每句话都是真的,杜威和他的同事也没能挖掘出一点确凿有力的证据,作为“呈堂证供”。他们的发现也许可以解释成一个罕见但看似合理的巧合。难道就因为史密斯到堪萨斯州来拜访他的朋友希科克,就因为希科克有一支和作案枪支口径相同的枪,就因为嫌疑犯用虚假的理由来解释他们在十一月十四日夜里的活动,就可以认定他们就是谋杀案的凶手吗?“但是我们确信他们俩就是凶手。我们全这么认为。否则我们就不会向十七个州发出警报,从阿拉斯加到俄勒冈。但是记住:我们也许要过好多年才能抓住他们。他们也许已经分开了,或者离开了美国。他们有可能去了阿拉斯加,在阿拉斯加隐藏起来可不难。他们逍遥得越久,我们破案的可能就越小。坦率地讲,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掌握的线索还不多。我们也许明天就能抓住那两个恶魔,但也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证实他们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