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娱乐
首 页
购买会员
联系网站
会员中心
第三章 水落石出


杜威并没有言过其实。除了那两个脚印——一个是菱形痕迹,一个猫爪图案——凶手没有留下一条线索。既然他们如此小心翼翼,那么他们一定很早就处理掉那两双鞋了。同样,那台收音机也被处理掉了。而这只是假设是他们偷走的。杜威不太愿意作这种假设,因为在他看来,谋杀如此残酷、凶手如此狡猾,这和偷一台收音机毫不协调,甚至有些荒谬。很难想象,凶手进入房间为了找保险箱,结果没有找到,于是便因为几美元和一台小型便携式收音机而对四人大开杀戒。“嫌疑犯不坦白,我们就永远别想判决,”他说,“这就是我的观点。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十二万分地小心。他们认为自己已经逃脱了。好,我们就不要让他们觉察任何异常。他们越是觉得安全,我们就会越快抓住他们。”


但是在加登城这样一个小镇,秘密可是件罕见的东西。警长办公室在法院大楼的三层,仅占三个房间,里面的家具不多,但仍显得拥挤。任何来这里探望的人都会察觉出一种古怪近乎诡异的气氛。过去数星期来急匆匆的脚步以及愤怒的埋怨蓦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平静,此刻充满了整个房间。办公室秘书理查森太太,这个非常大方爽快的人突然有了一种讲究的怪癖,说话轻声细语的,走路也踮着脚尖。她的上司——警长及其下属、杜威以及从堪萨斯州调查局借调来的调查员们,也都慢慢地边走边谈,声音压得很低。这种情形仿佛猎人躲藏在树林里,生怕突然的声响或动作会把正朝这边走来的野兽吓跑似的。


人们议论纷纷。华伦旅馆的特里尔咖啡屋被加登城的商人们视为一个私人俱乐部,那里是猜测和流言的大本营。有人听说,一位名人将被逮捕。还有人说,谋杀案是堪萨斯州小麦种植者联合会的死敌雇来的职业杀手干的,理由是克拉特先生曾在这个进步组织里面担任要职。在所有的故事里,最接近正确答案的是一位著名的汽车经销商讲的(他拒绝透露消息来源):“好像是一个曾在一九四七年或四八年间为克拉特先生工作过的人干的。那人是个普通的牧场雇工。他后来进了监狱,是州立监狱,坐牢期间他一直在想克拉特先生有多富。所以一个月前,在他出狱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来这里抢劫并杀死了克拉特一家。”


但是在七英里之外的霍尔科姆村,却再也听不到耸人听闻的传言了。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在于克拉特一家的悲剧已经成为社区两个主要流言集散地——邮局和哈特曼咖啡馆——的禁忌。“我自己,我一个字也不想听,”哈特曼太太说,“我对他们说,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谁也不信任,彼此吓唬,怕得要死。我要说的是,如果你要谈论这件事,就别进我的店门。”默尔特·克莱尔太太的态度更是强硬,“村里的人来我这买张五分钱的邮票,以为就可以消磨半个钟头,直到把克拉特一家的事情嚼烂了为止。他们全是一群造谣的响尾蛇!我可没时间听他们扯这些,我要工作,我是代表美国政府的公务员。不管怎么说,也确实让人泄气。艾尔·杜威和那些来自托皮卡和堪萨斯城的警察们,应该是“比松节油还管用”。但是今天谁会认为他们能抓住真凶?所以我说明智的做法就是闭嘴!人活着总有一死,至于怎么死法就别在意了;死了就是死了。何苦要像一堆病猫一样吵吵闹闹没个完,难道就因为赫伯·克拉特的喉咙被割断了?不管怎么说,这样太不正常了。波利·斯特林,住在教师公寓的那位太太今天早上来这儿说,直到现在,整整一个月了,孩子们才开始安静下来。这使我想到,如果警察真的抓住了凶手会怎么样?如果那样,那人肯定是大伙儿都认识的,那肯定会再次把火煽起来。一壶水好不容易凉下来,到时候又要滚起来。要我说,我们这样实在是够了。”


天色尚早,还不到九点钟,佩里是这家自助洗衣店的第一位顾客。他打开鼓鼓囊囊的草编行李箱,取出一堆内裤、袜子和衬衫(有些是他的,有些是迪克的),塞进洗衣机,同时往机器里丢进一枚假冒的铅做的圆片,这种东西他在墨西哥买了很多。


佩里很熟悉此类洗衣店的操作,他经常光顾这些地方,通常他会静静地坐着,看着衣服洗干净,觉得愉快而“放松”。但今天却不行,他忧心忡忡。迪克不顾他的警告,固执己见,于是他们就来到了这里,重返堪萨斯城,身无分文,还开着一辆偷来的车!他们在小雨中开了一晚上车,途中两次停下来加油,那时小镇都沉浸在梦乡中,街道上空空荡荡的,他们就把别人汽车里的油吸到自己的车里。(这是佩里干的,他自认为是“绝顶高手,只要有一根橡胶管,我就等于有了旅行全国的信用卡。”)他们天亮时抵达堪萨斯城。两人首先去了机场,在男卫生间里刷牙洗脸刮胡子,然后在候机大厅里睡了两个小时,才返回到城里。正是在那时,迪克把佩里放在洗衣店,答应一个小时之内回来接他。


衣服洗净并烘干后,佩里重新装好了行李箱。已经十点多了,迪克“肯定还在什么地方开假支票”,这会儿还不见人影。他坐在一张长椅上等着,一臂之远的地方有一个女式钱包,诱惑着他把手伸过去。然而,钱包主人的模样却使他不敢下手,因为这位女士是几个忙着洗衣服的女人中最强壮的。从前,当他还是个在旧金山的大街上乱跑的野孩子时,曾和一个“中国小孩”(记不清是汤米·张还是汤米·李)合伙偷钱包。回想起他们的胡作非为,佩里既愉快又兴奋。“比如有一次我们盯上了一个老太太,她可真老,汤米抢她的手提袋,但她不放手,凶得像个母老虎。汤米死命地拽,她使劲儿地拉。后来她看到我在一旁时,就喊:‘帮帮我!帮帮我!’我说:‘去你的!老太婆,我是帮他的!’然后狠狠一拳把她捶在地上。我们抢来的全部财产是九十美分,我记得很清楚。我们去一家中国餐馆悄悄地吃了一顿。”


事隔多年,一切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佩里年纪长了二十多岁,体重也增加了一百多磅,他的生活却一点儿没有改善。他仍然是个顽童,也就是说靠偷点儿小钱过日子。(真是不可思议,以他的智力,以他的才能,何至于此?)


墙上的钟一直吸引着佩里的视线。十点半时,他开始担心了;十一点时他的两条腿开始疼了起来,对他而言,这是惊慌即将到来的表现——“血液开始冒泡了”。他吃了一片阿司匹林,试图抹去、至少淡化那些不断涌入脑海的一幅幅生动逼真的可怕画面:迪克落入警方之手,也许是在开假支票或者违反交通规则的时候被查出开的是赃车,这是很有可能的。也许就在此时,迪克被一群警察围着盘问呢。他们不是追问开假支票或偷汽车之类的琐事,而是谋杀案!不知为什么,迪克确信谁也不会把开假支票或偷汽车与谋杀联系起来。同时,在此刻,一辆满载着堪萨斯州警察的汽车正往洗衣店赶过来。


但是,不对,他想太多了。迪克绝不会干那种“没种”的事。只要想一想他以前经常说的那些话:“他们就是把我打昏,我也绝不会说一个字。”当然,迪克是个“吹牛大王”,佩里已经看透了,他只有在自己占上风的时候才会表现得十分强硬。突然——谢天谢地——佩里想起了一个至少不那么令人绝望的理由来解释为何迪克会迟到。他一定是去看望他父母了。这件事很冒险,但迪克对父母“放心不下”,至少他自己是这样宣称。昨天晚上,在冒雨赶路的时候,他曾对佩里说:“我很想去看看我父母。他们不会透露此事的。我的意思是,他们不会把这事告诉给警察,他们不会让我们俩陷入麻烦。只是我没脸去见他们,我怕我妈会说起开假支票以及不告而别的事,她会数落我一顿。但是我希望能给他们打个电话,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然而,那是不可能的,希科克家没有电话;否则佩里早就打电话去问迪克在不在家了。


又过了几分钟,他又一次确信迪克已经被捕。他的腿越来越疼,如同闪电般传遍全身,洗衣房里的味道、蒸汽的臭味突然令他感到恶心,迫使他站了起来,跑到门外。他站在街边吐得像个“口水都呕光了的醉鬼”。堪萨斯城!他不是早就知道堪萨斯会带来坏运气?难道他没有苦苦哀求迪克不要回来?此刻,也许就在此刻,迪克一定在后悔没听他的话。他在想,那么我该怎么办?“兜里只有一两枚硬币和一堆铅片”,他能去哪儿?谁能帮助他呢?博博?不可能!但她丈夫也许会帮他。当时,如果当时弗德里克有自己的主意,担保在佩里出狱后给他找份工作,他早就获得假释了。但博博不同意。她已经说过这只会带来麻烦,也许还有危险,她在给佩里的信中就是这么说的。别急,找个好日子,他一定会去“报答”她,找点乐子,和她说说、露露自己的本事,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对她这样受人尊重、生活安逸、自鸣得意的人,他会怎么做。是的,非得让她知道自己会是多么危险的人物,她最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这难道不值得去一趟丹佛吗?这正是他想做的,去丹佛拜访约翰逊夫妇。弗德里克最好想办法帮他重新谋生,否则别想甩开他!


佩里正胡思乱想的时候,迪克突然来到他身边。“嗨,佩里,”他说道,“你病了吗?”


迪克的声音犹如一剂特效镇静剂注入佩里的血管,引起了一阵情感骚乱:紧张与放松,愤怒与温情在体内互相冲撞。他握紧双拳伸向迪克,“你这个王八蛋。”


迪克咧嘴笑道:“好了,咱们又可以去吃一顿了。”


在堪萨斯城迪克最喜欢的一家经济餐馆老鹰餐厅里,迪克一边吃着辣椒,一边向佩里道歉:“对不起,亲爱的。我知道你会着急的,以为我被警察缠上了。但是你实在不知道我运气会有多好,我可不能说放弃就放弃。”他解释说,在离开佩里后,他去了曾经工作过的马克别克公司,想找到一个汽车牌照,换下那辆偷来的雪佛兰的衣阿华州牌照。“我来和走都没人看见。这个公司经常做报废汽车的生意。果真,在公司房子的后面,在一辆撞坏了的德索托汽车上还挂着堪萨斯州车牌。”“那车牌现在在哪里?”“已经挂在咱们车上了,兄弟。”


换下车牌后,迪克把原来的扔到了一座郊区水库。然后,他开车去了高中同学斯蒂夫工作的加油站,用一张支票兑换了五十元现金。以前,这种“抢自己人”的事他可没干过。唉,反正他再也不会见到斯蒂夫了,他今晚就要离开堪萨斯城,这一次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多骗几个老朋友呢?带着这种想法,他又去拜访了另一位同班同学——一位杂货店的职员。这一次金额增加到了七十五块。“那么,这个下午我们就可以搞他个几百块啦。我开了张单子,上面有六七个地方,首先从这儿开始。”他指的是老鹰餐厅,这里的每个人——男招待、服务员,全都认识并喜欢他,称他为“腌黄瓜”(这是他最喜欢的食物)。“然后去佛罗里达,就去那儿,怎么样?我不是跟你说过我们要在那里过圣诞节吗?就像那些百万富翁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