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个新版上市时,我已经八十岁了,我的观点或许会被单纯地归咎为老年动脉硬化造成的。我希望、也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然而,我也意识到自己是在与目前的主流趋势抗衡。无论我举出多么具有逻辑性的论点来反诘,那些赶流行的门外汉,依旧会在未来数年内照他们自己的方式行事。连环漫画式的写作手法会变得更加盛行,并因为其粗劣的写实主义而备受赞誉,同时也会有更多并不沉默的羔羊发出虐待与被虐狂般的尖叫。或许会有一些书得以媲美我所佩服的那些杰出著作,但对老人来说,要与潮流抗衡实在是累人的不智之举。
英国已经过时了吗?
一、两年前,西班牙裔的墨西哥犯罪小说作家佩可.塔波(Paco Taibo, 1949-)在国际犯罪小说作家协会(简称AIEP)的一场讨论会中问我,英国虽然是催生犯罪小说最重要的推手,但如今的作品却依旧深植在过去那个悠闲世界中,过时得无可救药,到底是为什么?当时我只是简单地否定了这个看法,但这种反应却也的确反映出这个评论其中所包含的真相。在英国,这种轻松型犯罪小说依旧兴盛,但在世界其他地方却不见踪影。我们早已远离阿嘉莎.克莉丝蒂那童话般的犯罪世界,但大多数发行推理小说的英国出版社却总是刻意轻率看待罪案及其后果,与美国犯罪文学或其他国家的作品(如果光以翻译作品来判断)大相迳庭。
回首过往便会发现,英国犯罪小说总是给人一种轻松的印象,从爱开玩笑的爱德蒙.克礼修.班特莱,到认真处理幻想风格的麦可.伊尼士与艾德蒙.克里斯宾,再到西蒙.布瑞特(SimonBrett, 1945-)的娱乐型推理小说都是如此。除了侦探与谜题,他们全都拒绝严肃对待任何事情,这点可从一连串女性作家身上一览无遗,自派翠西亚.温渥斯(Patricia Wentworth, 1878-1961)到玛格丽.艾林翰、克利斯蒂安娜.布兰德,再到数名现今轻松喜剧路线的典型犯罪小说作家均是如此。这类作品仍有稳定的销路,最近在美国还成立了一个俱乐部,专门收藏与展示这些悠闲型(Cosy)的犯罪小说。虽然塔波所言有理,但他说的是否完全属实?悠闲型犯罪小说在英国的确发展兴盛,不过,从本书上一版出版之后的发展来看,便会发现其他不同的类型也同样发展兴盛。
在谈新近作家前,容我先带自己与读者更新一下本书上一版提过的作家著作。包括吉尔伯、戴顿、基亭、勒卡雷与其他作家在内,几乎所有人都持续推出著作,也始终没有失去水平,但大多数也并未展现全新的写作路线。基亭将他异想天开、文雅的幽默等出众才华,充分发挥在果铁警探身上,他设计这个主角,是为了与印度严密的社会与道德制度形成对比。不过在《雨季云之下》(Under a Monsoon Cloud,1986)与《按时死亡》(Dead on Time,1988)等近期长篇中,他感兴趣的部分似乎移到了复杂的形上学问题,只是在深入探讨前却又会停下脚步。如果他愿意正面处理这些问题(我认为这么做势必得舍弃果铁),其成果或许会变成融合现实与幻想的著作,甚至还会胜过我心目中他的颠峰之作《朝温布顿跋涉而去》。戴顿有两部彼此相关的三部曲作品,分别是「局、盘、赛三部曲」[1]与「钩、线、锤三部曲」[2],两者都是结构巧妙,对白生动活泼的著作,只是少了作者早期作品中明显的纯粹乐趣。在我眼中,勒卡雷的《完美的间谍》(A Perfect Spy,1986)由于将过去与现在的情节分开处理,故事因而拖沓累赘,是部失败之作,但《夜班经理》(The Night Manager,1993)则十分卓越,几乎与《冷战谍魂》同样出色。
在业已成名的作家中,成就最杰出的是雷金纳.希尔、P.D.詹姆丝、彼得.拉佛西与露丝.蓝黛儿。希尔的《骸骨与沉默》(Bones and Silence, 1990)是一本步调悠闲、极为精巧的长篇。这本书以约克郡的神迹剧为背景,赋与侦探狄埃尔与巴仕可全新的深度与敏锐度,将神迹剧与对人性缺点隐含的懊悔之情及爱情诡计结合在一起,最终的成果无疑成为他最好的著作。拉佛西放弃了他的历史推理小说,打造出成果辉煌的《最后神探》(The Last Detective,1991)。这是他第一本以现代为背景的书,欺骗读者的巧妙手法在现代犯罪小说中十分少见。就像希尔一样,他为我们提供一个与普通人一样会犯错的侦探彼得.戴蒙,并刻意安排戴蒙与鉴识专家不合,戴蒙还称他们是「那群穿白袍的人」。拉佛西是一名误导大师,引诱读者走向显而易见的结论,接着又切断这个结论赖以为本的根源所在。他藉由可信度十足的角色写出有趣的故事,更以令人惊叹的复杂谜团来逗弄我们。
詹姆丝也写出完成度最高、最具信心的长篇《死亡的滋味》(A Taste for Death,1986)。由于她对故事力道与冲击力充满自信,因此在全书三分之二时便揭晓谜团答案。这本书展现出詹姆丝正朝更具深度但不故作悬疑,认真处理现实与死亡相关主题的方向前进,并尽可能减少她有时明显受正统解谜元素掣肘的情况。《阴谋与欲望》(Devices and Desires, 1989)在处理这些主题时没能那么成功。她的才能在于描绘写实的人物及地点,而非错综复杂的犯罪谜题。詹姆丝已受封为诺丁山詹姆丝女爵(Baroness James of Notting Hill),犯罪小说作家会倾向认为这份荣耀是表彰她创作方面的成就,实际上这主要是为了感谢她在公共服务方面长期以来的卓越贡献。然而,这份荣耀仍可视为这个文类的共同荣誉,也是犯罪小说如今已在文学方面获得敬重的间接官方认可。
要是对此仍有所迟疑,只消看看蓝黛儿以笔名芭芭拉.维恩(Barbara Vine)发表的前两本长篇,应该就不会再有任何疑问了。无论她用新笔名的原因为何(她用笔名与一般为隐藏身分的情况不同,因为所有人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笔名背后的人是谁),《适应黑暗的眼睛》(A Dark-Adapted Eye,1986)与《致命逆转》(A Fatal Inversion,1987)均是本世纪最令人难忘、最具创意的犯罪小说。这两本书拥有原创性的概念,刻意采用维多利亚式悠闲步调来推展情节,作者始终巧妙掌控全局,每隔一阵子就会给我们一点惊喜,并将最出乎意料的部分留到结局。在《适应黑暗的眼睛》前几页,我们得知有个女人被处以绞刑,第二本小说的开头章节则告诉我们,一对夫妻在埋葬他们的狗时,发现一个人类头骨与一具小孩的尸骸。然而,这些死亡事件的背后原因均被隐藏起来,直到最后一章甚至是最后几页才终于揭晓,其精巧程度可能连威尔基.柯林斯也会感到嫉妒,狄更斯则会大肆赞美。我之所以以这两位作者为例,并不只是随意列出名字,主要是因为这几本小说采用了端庄得体的文风,但未沦为模仿之作,而是使主题与处理方式完美契合。尽管这几本小说若缺少故事中的犯罪主题便无法成立,但本质上仍是文学著作,探讨角色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引发冷血暴力行为的事件。此外,《致命逆转》也是我看过的所有犯罪小说中,结局讽刺意味最为出色的作品。
维恩的第三本书《楼梯屋》(A House of Stairs,1988)在结构方面并不比前两本逊色。这栋前廊狭窄的维多利亚式哥德房屋是故事的中心,设计得十分优秀,只是场景有时压过了角色,结局也并不令人意外。《武装随扈》(Gallowglass,1989)则叫人失望,呈现作者大失水平的状态,因此让人觉得这些柯林斯型的作家是否顶多只能写出两本杰作。她以露丝.蓝黛儿之名发表的《伴娘》(The Bridesmaid,1989),可视为其弥补之作。在她那些让人喘不过气的惊险小说里,这本书可能算是最杰出的,书中有部分的恐惧感来自一段如同世界末日般的不愉快爱情事件。《杀人玩偶》(The Killing Doll, 1984)几乎同样优秀。另一方面,近来的维克斯福德系列尽管技巧熟练,同时也让人觉得作者对正统警察小说与侦探小说的兴趣已逐渐变淡。蓝黛儿在过去十年的辉煌成就中只有一个缺点,也就是依赖巧合,而且有时实在凿痕太深。
在上一版《血腥谋杀》略而未谈的部分当中,最常遭批评不该疏漏的作品,是英国小说家艾莉丝.皮特斯(Ellis Peters)的卡达菲修士系列。皮特斯是伊迪丝.玛丽.帕吉特(EdithMary Pargeter, 1913-1995)的笔名。多年来,她写了许多历史小说,以及不少时间点设定于现代的犯罪小说。后来,她笔下的本笃会僧侣卡达菲修士一角才在《骸骨的病态迷恋》(A MorbidTaste For Bones, 1977)中登场。这本书很快就获得好评,卡达菲修士系列也在短时间内成为畅销书。作者认为「惊悚小说也是文学」,应该包含「一群笼罩在压力之下,真实、多元且具说服力的角色」,并且必须试着「将凶手身分的祕密保留到小说结尾」。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那么为什么当时没提卡达菲修士系列?因为我曾试图读过系列中的三本,却都没能读完。系列里的中世纪背景对我来说太过刻板(只要与真正具才华的历史小说家加以比较便能轻易证实这点,像柔伊.欧登堡〔Zoé Oldenbourg, 1916-2002〕或派屈克.奥布莱恩〔Patrick O'Brian, 1914-2000〕等人),对白也单调无趣,角色枯燥死板。虽然成千上万的读者向我抱怨这件事,但这就是我对艾莉丝.皮特斯与卡达菲修士系列顶多只能提供这段简短评论的原因。
西蒙.布瑞特的作品以个性乐天轻佻的演员查尔斯.派瑞斯为主角,虽然这系列的对话与设定均十分精准,但也是塔波批评英国犯罪小说在创作精神方面过时之际,我脑中所想到的典型著作。「查尔斯.派瑞斯系列完全是为了娱乐性而产生」,这个系列的创造者这么说,而且他的确也是为了普罗大众而写。此系列的背景是娱乐圈,布莱特曾从事电台与电视制作人及编剧工作,因此相关专业知识方面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的对话流畅,语带讥诮,优秀展现出娱乐圈的真实面貌。他的作品成果总是活泼轻快,情节铺陈匆促草率,派瑞斯系列的每一本都相差无几,《喜剧演员之死》(A ComedianDies, 1979)与《连环谋杀案》(A Series of Murders, 1988)就是拿命案寻开心的几本类似作品中,其中两个典型例子。《撼动体制》(A Shock to the System,1984)表现出布莱特的黑暗面,描述一个人发现谋杀其实出奇简单,却没能成功复制经验。布莱特在对白与轻佻风格的技巧方面类似克里斯宾,但少了克里斯宾铺陈情节时的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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